七、红水河四级水电站——龙滩水电站
5、该得的没得到,不该得的得了不少
(1)抢栽抢种(套骗补偿)
一个村的土地拿到另一个村去补偿,这样的手段比较安全,因为这个村的公布表上不会有那些图斑,而另一个村的公布表上即使有,“反正不是我们村的土地,管他谁得多谁得少”;不过更为安全的手段是在那些土地上面随便栽几棵荔枝、龙眼之类。
丁尚村划入板陈村还有另一片土地。“尾沙沟”是丁尚村平洞组、坝干组、丁尚组三个组共有的土地,在公布表上变成板陈村的集体土地(2008年丁尚村与板陈村合并是后来的事)。图幅61—606有6个图斑,蕉类两块共6.65亩,荔枝4块共51.55亩补偿费共79.7万元,承包者是刘某某。刘某某是广西天峨县人,200多公里外的天峨人刘某某是通过什么关系到贵州望谟承包土地,人们只有猜测。听说刘某某是册亨法院某位干部请到望谟来承包,因为“尾沙沟”与册亨地界接壤。
图幅59—606共有13个图斑,蕉类10块10.3亩,荔枝3块75.69亩,补偿总额117.6万元。承包者是板陈村管或组村民韦某某,他只是平民百姓,没有后台,没有那么大的本事。新任黄村长、韦村长说:“韦某某与谁合伙,我们找不到蛛丝马迹”。
“尾沙沟”原来是一片荒地,2001年或是2002年曾有人去那儿打窝准备栽种果树,不过只是打窝并未栽树。那儿确有一些芭蕉,也是属于册亨县达央乡过力组的地界。刘某某、韦某某两个图幅号19个图斑约200万元补偿款究竟是怎样上册,怎样列到公布表,200万又是怎样分配,对普通百姓是个谜。丁尚村曾到县府反映:“板陈村的那片集体土地是我们丁尚村的”,一年过去,没有结果,即使将来有结果,丁尚村也只能从200万的补偿款中提取10~20%的土地原值部分,他们仍能得到一百六、七十万。
刘、韦两位“承包户”数额大,风险也大,尤其是韦某某,他是本地人,跑了和尚跑不了庙,倘若上级某些部门要认真追查就会露马脚,就会翻船。当地村民并不认可那片“蕉林、荔枝林”,而人大副主任的儿子黎某某要精明得多。
丁尚村公布表上有两个外来承包户,岑某某和黎某某。岑某某图幅57—610、57—609共5个图斑,蕉类4块57.1亩,柑橘1块23.44亩,补偿总额82.6万。对岑的情况我不太清楚,不想妄加描述。黎某某图幅56—610、57—610共7个图斑,全部是蕉类共75.46亩,补偿总额77万元。黎某某承包时曾与村干部签订承包协议,也就是得到村组干部及群众认可,只是2001年签订协议时把日期写为1999年,到了2003年才让人去动工,准备开始栽芭蕉,只栽了一小部分,还没有结果,水就淹上来了。
无论是王某某、刘某某、韦某某还是岑某某、黎某某,要去领取七、八十万上百万补偿款,如果不是那些有背景的人参与分配,即使你给回扣,拨钱的人也不一定买账。99年中南院对库区实物指标进行勘测之前已经栽种的果树即旱地等等都不一定得到补偿,更不用说这些带有“抢种抢栽”嫌疑的项目。
板陈村纳岜四组甘福田的兄长甘福胜是乡信用社主任,约2000—2002年,他兄长贷款给他,他就请来承包户到册亨打宾村对门坡至平洞村坝干组栽种荔枝,面积约70亩,因为荔枝通过嫁接,水淹之前已经有部分挂果。其兄因为收不回98万元贷款而被判刑。甘把船卖掉,到处托人找关系,其兄终于在2009年刚过了新年被释放出狱。靠山倒了,不仅很难得到那补偿款,公布表里他家只有三块旱地共0.84亩,荔枝影子见都见不着。他的腿没有断,不过跑得也太累了,2008年7月县移民工作组黄某某、韦某某、乡政府领导及乡移民站等等下来复查,复查组说:“从图上看,你家那片地是72.8亩”。奋斗了那么多年,就只得到那一句话,一年过去,他的“荔枝地”还没有任何进展。
甘的荔枝园属于“新增”,尽管是“抢种抢栽”,不过他贷款请来承包户,水淹之前也已开始挂果,据龙滩公司《宣传提纲》,应该得到补偿。72.8亩荔枝园,补偿总额103万,他曾放出话“有谁能把这笔补偿款拿到手,五五分成也行”。要想得到,脚底板必须要磨出几个老茧。。
要想得到补偿款,说难也难,说容易也容易。蔗香乡蔗香村有好几家的补偿款就来得太容易了。
(2)蔗香新场址
蔗香乡新场址1999年勘测,2000年规划,县府曾下来好几次作宣传,不能在新场址搞开发性种植。2003年,政府分发板栗树苗,有几户就把板栗树苗栽在已确定的新场址,“反正也不花钱,只花点劳力,得不得补偿算了”;也有几户趁机买一些荔枝、龙眼苗,请民工栽种,只要是赶在工作组下来核查实物指标之前就行,因此树苗越大越好;甚至有些在工作组下来的前一两天才去找一些枝丫插在地里。面积多少、实物指标类别是否得到认可,都是工作组说了算,也决定于你与他们关系的亲疏。
2005年乡移民站站长带队来测量,能说会道的中巴车师傅等人东指一块西指一块让移民站测量,好几家的果园面积在那时就已经被扩大,没有被征用的土地也被算在内,而有些被征用的却没有得到测量,乡移民站测量时就已经是一片混乱。
99年确定场址,2000年规划,2005年才去测量,7年后的2006年才准备去开工,如此现代化速度不乱才怪呢。龙滩电站按计划2006年9月大搬迁,2006年10月下闸蓄水,火烧眉毛,县府赶忙按2006年调概前的价格拨250万征地(200多亩)补偿给蔗香村,“你们自己去分配”。一大笔款项,村长不敢分,但那几户村民一起涌到他家,逼着他签字同意发放,村长签字同意。中巴车师傅领31万,原乡长弟弟领36.5万,老支书领18万,村长弟弟及几个合伙领27万……
一个星期后2006年5月9日,其他村民把情况反映到县府,大体内容是“领取钜款的那几家农户的荔枝、龙眼、板栗等都是县府确定新址并禁止在新址搞开发性种植后随意在那儿种植的,属于抢种抢栽,不应该得到补偿,其补偿款应由集体分配”。县府成立联合调查组,在给村民的答复中没有提到“抢种抢栽”,只是提到村主任的分配方案中集体提留部分太少……限村主任把已经发放的款项收回……
蔗香乡新址征地个人补偿共160万,在几天之内那些荔枝、龙眼、板栗户就已取走95.5万,余下旱地部分64.5万已经被冻结。那根麻绳还搁在那儿呢。
蔗香乡新场址土地征用补偿价格是按照2006年6月《宣传提纲》之前的价格计算,也即“可研审价格”,如果按照调概后的价格计算,他们所得的补偿还会有所提高,不过估计那几户得了那笔补偿已够满足,“那钱相当于额外的、是捡来的,能得多少算多少”,即使再按新价格补偿,政府给的可能性极小,“那又不是淹没,是新场址的征用,价格不一样”。
“抢种抢栽”所得补偿大多是“相当于捡来的”,至于捡得多捡得少,看人的本事,看运气。有几千几万,有几十万,还有上百万,如果想要更多,那不能以个人的名义,而要以单位或公司的名义。
望谟振兴油茶公司在99年7月与蔗香乡蔗香村签订协定承包荒山建油茶基地。根据2006年县移民局、乡政府发文的“振兴油茶公司种植情况调查统计表”:该公司在羊干石村油茶基地有18.66亩,在蔗香村有1098.87亩,在坝从村有138.81亩,总共1256.34亩。其中99年以前为119.44亩,占总面积9.5%,其他90%是库区下“停建令”以后补种,有油茶、荔枝、香蕉(荔枝、香蕉是有一些农户又从油茶公司转包栽种)等。蔗香村民说:“没有几块成片的茶林,牛马践踏,又没有人管理,一片坡只有几棵茶树,茶树不超过两尺高──0.7米,好像水淹之前还没有卖一颗茶籽”;“如果不是土地,那上千亩的“茶林”不值几个钱的”;“我们村每人分得2100元,其余的归油茶公司”;“如果不是油茶公司占那一千亩土地,由我们自己开发,有些得到的不仅仅是每人2100元,也会有人只得那荒山补偿费,每亩1733元”。
油茶基地1256.34亩,补偿8373元/亩,总额1052万元。羊干石村、蔗香村、坝从村能从补偿中得到约35%,其余65%属于油茶公司(包括政府调控费)。根据2007年8月油茶公司与蔗香乡村的协定,土地原值部分1733元/亩归村集体,又在剩余的总额中再提取20%归村集体。蔗香村油茶基地面积1117.53亩,补偿为936万元,蔗香村得到330.6万元。
油茶基地共1256.34亩,如果按荒山补偿,1733元/亩,总补偿218万元;现在在上面栽几棵茶籽树,每亩8373元,总补偿1052万元。村集体占35%,即368万元,比荒山多150万,要是村民自己开发,五六年时间,1200多亩土地,所得补偿应不止300多万;而油茶公司因为知道要淹没,花一点代价,就卷走六、七百万。@(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