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例“被精神病”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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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7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报导)山东济南市法院近日裁定,当地一名被妻子和精神病医院当成病人,企图强行送院治疗的男子,可获得5千元人民币的精神损害赔偿。这是中国第一个“被精神病”的人获得法律赔偿的案例。

中国官方新华社报导,今年3月初济南市一化名李元的男子在家中被济南某精神病医院的4名员工强制捆绑,企图将他送往精神病院。李元全力反抗挣扎,后被放开。原来,李元的妻子到医院表示丈夫有精神病,需要治疗,并向精神病院缴纳了3千元住院费,因此才发生了精神病院前去强制捆绑李元的事件。李元因此把精神病院和妻子告上法庭。

济南市中区法院一审裁定,精神病院仅凭妻子办理的住院手续,就擅自采取暴力方式捆绑李元去医院的做法,侵害了李元的身体权和自由权,精神病院需向原告赔偿5千元人民币的精神损害赔偿。

曾在中国行医多年,现在美国的庞玉斌医生表示,中国目前没有对精神病人认定的法律,主要是凭借精神科医生的判断。

“医生就得根据他的症状,因为精神病人他没有什么身体的变化,你看不见。精神病的诊断它是很明确,他们有那么一个机制,他得根据这些表现来诊断精神病。”

最近十年来,中国出现多个案例,有人因为家人要求被送近精神病院,有些甚至因涉及家庭财产纠纷,被送进精神病院,也有因为宗教信仰或政治观点而被广泛送进精神病院,引发很多争议。济南市中区法院的法官表示,如果精神病院可以擅自以暴力捆绑强行拉人住院,那么每个人都有可能面临“被精神病”的危险。

在美国执业的律师叶宁介绍说,在美国,精神病人的认定有非常严格的程序,很多精神病院中甚至设有法院的机构。

“如果在没有这种紧急情况下的话,他一般需要由执法机关再送到精神病医院去对这样的可疑病人进行医学鉴定。一般美国大的精神病院里都设有小法庭,病人自己也可以请独立的专家给他做另外一种审查。最后由法官听了两方面的意见以后做出一个司法裁定。”

中国的有关报导引述法律专家的话说,中国应该尽快出台《精神卫生法》,成立专门机构对疑似精神病人进行鉴定和甄别。目前在中国,精神病院有三套系统,除了大医院的精神病科之外,也有民政部和公安部设立的精神病院。中国公安部下属的安康医院,专门收治各类精神病人,医院的一些做法引起很多争议,有人批评公安部门以精神病为名,把一些异议人士和访民强行关押在精神病院。

叶宁表示,如果缺乏独立的鉴定机构和司法系统的监督,精神病院确实非常容易被行政当局滥用。

“你如果要引进这种法规的话,同步配套的衡评性的措施,整个系统工程都必须引进来。这样的话才能保证不会变成中国的无产阶级专政用来给自己随便镇压,随便剥夺异议人士、良心犯的自由提供合法性的根据。而且引出很多弊病,甚至现在医院也是一个腐败的区域。如果医院为了赚钱,利益驱动下面去胡乱执法的话,这个世界就乱了套了。”

在前苏联时期,许多政治异议人士被当局关押在精神病院,以致世界精神病医生组织决定开除前苏联的会员资格,以抗议该国滥用精神病医学。近年来,中国类似的事件日渐增加,国际社会对中国精神病医学领域一些有违医务道德的作为也不乏批评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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