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7访民上访获“敲诈勒索政府”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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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怡莲采访综合报导)一直以来,各地不断出现访民以“敲诈勒索政府”获罪的案件。河北张家口塞北管理区7名村民,就因这项罪名被起诉批捕。他们被指控:组织村民假上访,并以此施压政府,“多领”拆迁补偿款。在关押了8个多月后,最近7人被取保候审。

政府出尔反尔 律师称:流氓行为

2007年,张家口塞北管理区招商兴建奶牛养殖基地,需要农户搬迁。村民不满评估后的补偿价,要求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补偿。在村民不断上访后,管理区做了有限让步,在全部114户村民中,后来有41户村民领到补偿款,而且高于原评估价。

其中7户获得了比原来评估价多60万元的补偿款。村民贾文最后得到16万,远远高出最初3.1万的评估补偿价。

2009年11月29日,贾文等7人被警察带走,沽源县检方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捕了7人,指控他们2009年10月中旬,组织村民假上访,给政府施压,“多领”60余万元补偿款;另有桑文龙等5户村民被民事起诉,起诉理由是“不当得利”和“捏造协议冒领拆迁补偿款”。塞北管理区管委办副主任宋帝铭说,对于另29户已领到补偿款的村民,管理区将视判决结果,陆续对他们提起民事诉讼。

以帮访民打官司著称的草根律师倪文华,在接受大纪元采访时说,“这个拆迁应该是拆迁户与开发商进行协议,你政府在里面插一杠子?!这种政府行为就是在违法了”。他还说:“价格提高这个是很正常的,不管拆迁户提出多少钱都不能成为敲诈,如果两个人协商不成,买卖谈不成就是了。”

他还指出补偿问题:“既然是政府同意给的,怎么能叫做敲诈呢?给了别人钱,又反过来说别人敲诈。这种行为是很荒唐的,是一种流氓行为。”

律师:没看出假上访,假上访也不犯罪

这次大规模的拆迁,两年后仍有60余户村民没领到拆迁补偿款。于是在2009年8月,村民们向张家口市信访局反映了拆迁中的5大问题:1、拆迁不张贴公告;2、欺骗群众签订空白补偿协议;3、资金不到位哄骗群众搬迁;4、管理区领导在群众搬迁后反悔承诺的补偿条件;5、故意推托拒付补偿费导致群众流离失所。

倪文华指出,从文章里面,看不出他们有什么假上访。他说:“假如是假上访,那么也不属于犯罪。法律没有规定假上访是犯罪。”

他接着说:“老百姓给政府施加压力没有错啊,政府要是没有压力,这个权利就会失控,就会更加肆无忌惮了。老百姓向政府施加压力,并没有错,应该鼓励。”

敲诈政府罪折射权力有恃无恐

山西省吕梁市临县一位老农民,拿着2000年政府非法强占他的土地、法院判他胜诉的判决书不断上访,反映村里并没有依法归还他的土地。想不到,同一家法院,2010年竟又判处他有期徒刑三年,罪名是“敲诈勒索政府”。说他拿了“双方(政府和他)达成协议”基础上的钱。实际情况是,村里在他胜诉后,没还他土地,却把他的土地作价收购了,给了他7,500元。转到2010年,这些钱又成了他的敲诈罪。

人民网评论:让人警惕的恰是这两年时有“同类案子”出现,此前,河北邯郸市魏县农民张建军,也曾于去年7月因类似“故事”被当地法院判处“敲诈政府罪”。在过去的两年里,已经有多位沧州农民因“敲诈政府”而获罪。

有媒体指出:人们普遍担忧,这种案例真的会成为一个“趋势”。因为“敲诈政府”罪名是一个极为可怕的思路:不光让你无处说理,而且让你因访获罪。

新京报指出:“敲诈政府罪”成立的前提是,作为被敲诈方的政府必须产生恐惧心理,那么当地政府恐惧什么呢?“敲诈政府罪”是一些地方政府责任的自我“矮化”。

网友开坛墨语:维护官商利益!维护党的特权,永做人上人!

网友小子:公权力滥用。公民批评政府是颠覆国家罪;公民要求政府承担责任是敲诈勒索罪。可怕!法律何在?公理何在?公平正义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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