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然:中共关于“放火”与“自焚”的颠倒定性

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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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03日讯】据新华社报导,10月15日上午10时40分许,一辆天津牌照白色桑塔纳小客车,由长安街自东向西行驶过程中突然起火。

后经网民及上访者的调查确认,自焚者是天津访民张培馨夫妇。夫妻二人因两个孩子在学校因回民身份受到侮辱,多年来一直向有关部门投诉,可是却多次遭到拘留,两个孩子也遭到关押。在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感到没有活路了,驾驶白色桑塔纳(车牌号津BD8809)到天安门自焚。

令人感到费解的是,十多天后,张培馨的儿子接到了公安送来的逮捕通知书,逮捕的理由是张培馨夫妇涉嫌“放火”。

这太令人匪夷所思了,明明是人家在问题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走的一条绝路,怎么能如此的颠倒黑白?给自焚者定了这么一个罪名?人家没事跑到天安门“放火”干吗?怎么能把自焚说成是放火呢?即使二人只是想利用这样的行为引起中共上层的关注,那也得调查清楚了再下结论吧。怎么不关注他们上访的问题而把人关进监牢呢?人家的问题政府解决了吗?

那么中共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它为什么把老百姓的自焚说成是放火?这当然用正常的思维理解不了了,但是要从中共的本质来看就很容易解释了。中共不栽赃他们放火说什么?它召开十七届五中全会,这可是中共高层的会议,在会议的当天发生这样的事,说明什么?自焚是人在被逼无奈又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做出来的,有一点活路谁会这样做?可是要是如实地按自焚去报导并解决他们的冤情,这中共的脸面往哪搁?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中共就采取了要面子而不顾老百姓死活的做法了。这就是中共用“放火”罪对自焚者进行诬陷的原因。

这自然让人想起中共曾自己“放火”,并把放火歪曲成“自焚”栽赃给法轮功的伪案来。

中共为了加重对法轮功的迫害,于2001年1月23日炮制了一出所谓自焚的闹剧在天安门广场粉墨登场,并在事发后两个小时由中共新华社对外报导,说法轮功“痴迷者”在天安门广场自焚。事后,根据中央电视台的录像做出全面分析,无可辩驳地指出此次所谓的自焚其实是中共自编自导用以栽赃法轮功的伪案,并据此制作成记录片《伪火》在全世界公映。“国际教育发展组织”对全世界宣布:中共当局并企图以今年一月二十三日天安门广场上的自焚事件为证据来诬陷法轮功。然而,我们得到一份自焚事件的录像分析却表明,整个事件是由政府一手导演的。而“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则宣布,他们已经得到了对于“自焚”疑案的多方举报;其中来自中国政府和公安部内部的可靠消息透露,“自焚案”是一桩事前安排好的栽赃嫁祸案。

《伪火》把中共栽赃的手法与目的完全揭露出来了,世人也由此明白,所谓的自焚实质是中共自己放的“伪火”。明着是人自己点燃的,殊不知那是中共在背后操纵的结果。当然了,这样的“放火”中共能承认吗?它的目的就是栽赃法轮功,所以中共在放火后,中共所有的媒体全都鼓足了劲地报导这起所谓的天安门自焚来。

经过对比,我们不难看出,中共把自己的放火栽赃给别人却能说成是自焚,而把普通老百姓被逼自焚的事实却又诬陷成是放火。世界上还有比它更流氓的东西吗?中共这样简单地把“自焚”与“放火”一颠倒,不但使自己从事件的漩涡中摆脱出来,更把老百姓推向了因它而造成的漩涡中心,同时它自己又极其卑鄙地坐到了法官的座位上对事件进行诬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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