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雪慧:“我爸是李刚”果然不是肇事者的狂想 (下)

肖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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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0年11月08日讯】三.李刚大反扑,撕下的不仅是他的面具

10月22日,李刚露面央视,鞠躬、道歉、泪流满面、哽咽、泣不成声……打动了很多善良人们。但这段央视“独家采访”严重违背新闻平衡原则,而且很不寻常地几次播出,也使不少人怀疑李刚利用央视平台搞危机公关。我当时不愿朝这个方向想,毕竟,他也是一个父亲,儿子闯下了大祸。然而,事情的后续发展证实了“危机公关”的怀疑。日前从张律师公开信知道,那次采访是李刚主动联系央视进行的。这一由央视自己披露的信息,其实也部分证实了人们的怀疑,之后的事情,更坐实了怀疑。

一开始就展现在全社会面前的明晰案情以及央视中李刚低头自责、道歉场面和河北省府表态所传达的信息,使很多人相信:有望还受害者一个公正。起码,还不至于如此众目睽睽之下强暴法律吧?

然而,善良的人们误读了“道歉”和官方表态。26日之后,形势波谲云诡,有网友比喻为“表演拙劣的涉黑悬疑大片”。

借助于被害者代理人张凯律师和坚持一线调查的记者王克勤这些天在博客和微博上发布的消息,可以了解这部“涉黑悬疑大片”的荒唐情节。

1.车速罗生门

26日张凯律师在博客中透露,河北大学车祸案保定办案人员称,第一,无法查清肇事时车速。他们说,因为撞人点处于拐角处,摄像头没有拍到。第二,希望家属配合,尽快火化死亡者尸体。

——好像已成规律,但凡肇事者有权势背景,摄像头不是罢工,就是坏了,要不就是位置不对,拍不到车祸发生地。可是,只要看过河大校园飙车案事发现场的路面位置照片,就知道那种地方不可能遗漏,如果摄像头连那么宽敞的地方都拍不到,难道摄像头安来拍摄隐私不成?!至于城市公共交通,拐角处恰恰是摄像头监控重点。“摄像头没有拍到”,忽悠人,也忽悠得技术含量太低!

11月1日,望都县公安局给受害者家属下达了《鉴定结论通知书》,鉴定结论是:冀FWE420轿车碰撞前的行驶速度为45公里/小时至59公里/小时。 对此,陈晓凤家属的代理人张凯律师表示,这个鉴定很“扯淡”。陈晓凤哥哥陈林也不认同这个速度鉴定,他说:“这个(速度)事实上理论上根本不会把人撞飞。”

——26日保定交警说无法查清车速,6天后望都县给出了“45-59”的车速鉴定结论。有意思的是,第一,说移交北京权威机构鉴定,鉴定书却没有具名。也就是说,这份鉴定书来路不明。第二,鉴定书所写日期,跟向家属和律师说移交北京是同一日期。又是一个技术性失误?

这份鉴定把时速给在“60”以下,用心良苦。看来,一切都在按既定方略进行:把这起校园飙车当成普通交通肇事处理。不过,校园内行驶必须遵守5公里限速。即使按鉴定书所说的“45-59”,也已是规定时速的9-12陪了。杭州街上飙车致死人命,也不致超出规定时速这么多陪。这个时速,也大大超过了市区道路规定限速。问过几位开车的朋友,成都市区内,公交车限速40,其他车30。

2.尸体攻防战

酿出人命的一方,只要有背景,尸体攻防战也几乎具规律性了。10月11日都江堰讨薪工人被砍杀,就来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数百警察从家属手里抢尸的行动。河大车祸,先是保定办案人员在车速尚无鉴定结论的情况下要求家属同意从速火化尸体。而无论律师还是家属,都知道对鉴定车速来说,尸体是关键证据。这个问题上,双方拉锯战,势所必然。

李刚终于撕下面具走到前台,提出来骇人听闻的要求:解剖尸体!

11月1日早上7时,保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的刘队长等一行人赶到死者家属那里,刘队长对死者的父亲陈广干,“原先(尸体)检验不明确,上面要求做尸体解剖”。刘队长还提出:和解赔偿。要求陈广干“尽快答复”;“不同意赔偿就得解剖尸体”。

以下引自王克勤、张凯等人通过微博发出的消息和微博讨论:

@王克勤:陈晓凤哥哥紧急短信:今上午交警二大队的刘队长和一警官过来跟我们说,尸体重新检测!态度很强势,一直不和我谈话,说“我不跟你谈”只跟我父亲说!然后我父亲就签字啦,刚通知下午三点再次尸检。

@王克勤:尸检尚未进行!!刚刚陈晓凤的哥哥陈林电话给我:由于他妈妈坚决不同意解剖并检查自己尸骨未寒的女儿,目前保定警方还在“软硬兼施”的对付他及妈妈。陈林依然担心,在他们没有防备的状态下,或者背着他们,妹妹被解剖或尸检了。

@王克勤:陈林:请公正独立中央调查组快来保定!陈林说:即便确需尸检与解剖,我们期望不是保定公安,而是与保定及李刚没有瓜葛的调查及检测机构。此时,他担心,在他和妈妈与警察僵持时,有其他警察背着进行尸检或者解剖。“我和我妈决不相信保定公安局!妹妹出事后第一时间来的交警、刑警都是李刚的部下”

陈林:“我妹的死亡原因还有疑问吗?之前的尸检报告都明确说了符合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死亡。”他认为警方要求重新尸检是“破坏证物”。

——我当时发几条微博:明明把人撞飞了,借“尸检”想搞什么名堂?刚进校的大学生都经过了体检关的!此事非同小可!

——众目睽睽之下侮辱死者、侮辱公众、非礼法律?(马上有博友纠正我:“中国没有法律”!)

事实上,陈晓凤死后第二天,10月18日,保定市公安局给出陈晓凤的《法医学尸体检验分析意见书》,结论为:死者枕部有挫裂创,周围有挫伤及头皮下血肿,鼻腔及左外耳道有血性液体,分析符合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死亡。

10月21日,保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给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启铭负此事故全部责任;陈晓凤、张晶晶无责任。

要求解剖尸体,是想推翻之前这两个对李刚儿子不利的结论?

早晨跟一位律师朋友说起李刚要求解剖尸体。这位朋友很惊诧:“毫无道理。很清楚的死因。由车祸肇事方提这种要求,法庭也不会接受的!”

3.各方力量出动,施压死者家属,施压律师

@笑蜀:国内媒体闭嘴后,河北大学车祸案形势陡转,权力肆无忌惮,受难者求助无门。围脖虽偶有围观,然切断媒体通道后,围观火力亦大受限。此种背景下,恐怕只能被迫吁求外援了。希望港台中立华文媒体比如亚周及旺报尽量介入。否则在彻底清场的情况下,善后处理之黑暗无论如何想像皆不过分。

——这位南方周末的老兄,之前是相当乐观的。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上周的南方周末评论中下面一段话是出自他笔下:“如果没有微博主导的公民围观,很难想像,河北大学车祸案会是什么结果。这是一个‘普通人可以起作用的时代’,“让无助者得助,让无力者有力。”

王克勤:河大校园“飙车案”又曝新闻:代理律师被警告,李刚要求解剖死者查死因。刚才,陈晓凤家人代理律师张凯致电与我,今晚被律所主任谈话,要求其中止对此案的代理,“主任受到北京司法局的警告,求我时几乎快要哭了。”

—— 北京司法局出马警告代理律师,警告律师事务。还有之前下封口令的河大校方、26日后对媒体下禁令的部门。一个意图压制河大飙车案、保护肇事方的共犯结构越来越庞大。还不止于此!

陈林:“电话一个接一个,舆论方面也慢慢消退,张凯律师又被司法局叫去谈话,很多压力这两天都冲着我过来。”陈林感到现在很乱很无助,“不知怎么办”。

他还说,除了家庭方面,还有来自老家的村里、乡里、县里的压力,各方面都在催着他家结束此事。

——强拆那一套也在这里用上了。家乡的组织机构也参与进来,对死者家庭施压。据前两天消息,死者叔叔的单位也介入了。在这样的权力轰炸和各个击破下,下面的结局就无可避免了。

4日,律师发布:李刚案新现诡异:陈晓凤哥哥陈林电话一天无法接通,其父电话打通后说打错了。有知道其下落者请通报。谨防出现邓玉娇案一样的后果,因压力大而妥协。

昨日晚,张凯律师下面这条微博发布的消息,对所有关心这个案子的人来说,都是难以接受的:

@张凯律师:我昨天发帖说谨防陈晓凤家里像邓玉娇案一样当事人妥协,今天彻底得到证实。一小时钱前收到陈晓凤父亲电话:张律师,我代表全家感谢你,以后会登门拜访。我们的事情已经解决了。我问:怎么解决的?他说:我不方便说。半小时后,收到律所电话:陈家到律所解除了合同。

这么大压力下,死者家属,一个无权无势的农民家庭,不管做什么样的选择,都可以理解。可我突然想起,八十年代中期,一位开国元勋的孙子在上海犯案,被处以极刑;前公安部长之子被判无期。再看此案……

刑侦阶段,众目睽睽之下搞定舆论、搞定家属。二十多年了,国家这路走得!

但不管怎样,这个事件还得继续关注,如果任其猖獗,今天陈晓凤和家人的命运,明天将落在任何一个人头上!

201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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