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举报官二代遭抓捕 被指危害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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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0年12月01日讯】(大纪元综合报道)甘肃省图书馆助理馆员王鹏因多次发帖举报“官二代”同学马晶晶在公务员招考中作弊,日前遭宁夏警方以“严重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和涉嫌诽谤被跨省拘捕关押,王鹏父母也遭到抓捕,父亲逃出看守所后狂奔机场去北京上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表示,近年来大陆发生的以涉嫌诽谤罪刑拘公民的案件表明,部分中共执法人员目无法纪,肆意行使公权,他建议从《刑法》中剔除侮辱诽谤这一罪名。

又见“跨省追捕发帖网友”


网友制图。(网络图片)

《京华时报》报道称,又见“跨省追捕发帖网友”, 11月23日,宁夏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分局民警,以涉嫌“诽谤罪”为名,赴甘肃省将在甘肃省图书馆工作的图书馆助理馆员王鹏刑拘,并关押在吴忠市看守所。王鹏此前多次发帖举报大学同学马晶晶在公务员招考中作弊。

据了解,马晶晶的父亲马崇林曾任宁夏固原市泾源县委副书记、县长,现任宁夏区扶贫办副主任。其母丁兰玉曾任宁夏吴忠市委常委、总工会主席,分管妇联和团委,现任吴忠市委常委、市政协主席。

王鹏看不惯马晶晶“不学无术”


吴忠警方向王鹏父亲王志昌出示的《拘留通知书》。(网络图片)

王鹏父亲王志昌称,他们的老家在江苏连云港。王鹏2003年考入兰州大学中文系就读。2007年以来,王鹏因看不惯同宿舍同学马晶晶“不学无术”,心里觉得很不公平。

王志昌称,王鹏曾向其讲述,马晶晶除了不学习,还特爱玩电脑游戏,几乎每天晚上都在宿舍玩电脑游戏到12点,并且把游戏的声音弄得特别响。王鹏为此和他交涉过几次,两人甚至因此发生了争执。

考试结果蹊跷引举报

而王鹏与马晶晶的最大冲突,是马晶晶在公务员考试中的诸多疑点。

2007年7月10日,在大学毕业前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正式开始报名,马晶晶报考了银川团市委学校部科员一职。

王志昌如此转述儿子王鹏的话。“让王鹏和同学们惊奇的是,在学校4年期间,马晶晶除了体育课,其他课程很多不及格而补考,总成绩总是排名倒数几位,但在银川团市委学校部科员这个400多人参加的公务员岗位的考试中,马晶晶不仅笔试得了第一名,面试也是第一名。”

王志昌称,面对这种反差,王鹏分别给国家公务员局、监察部和银川团市委的相关领导写了举报信。

招考人员举报:“申论有三分之一的题目未做”

据《南方日报》12月1日报道,举报马晶晶考试作弊的并非只有王鹏一人。该报记者获得的一份举报材料上,2007年宁夏全区公务员统一招考工作人员也举报了马晶晶作弊一事。

举报材料显示,马晶晶实考成绩144.7分,公布出来的288分是参照真正第一名、第二名考生282.5分和277.5的考分后给出的。

“只要调出作弊考生马晶晶的试卷和同时进入面试的考生的试卷内容进行对比,马晶晶的作弊就立刻败露。”举报人透露,“在试卷统计考分时,我们在工作之便查看了马晶晶的试卷,行政能力测验机改分数很低,申论有三分之一的题目未做。”

举报没效果 王鹏网上发帖

王鹏的举报材料称,正是家庭的“高官”这一特殊背景,让马晶晶的公务员考试充满了“内幕”。

2007年毕业后,王鹏进入甘肃省图书馆工作,而马晶晶则在共青团银川市委学校部任职。“因为以前的举报没有效果,前段时间他也在网上发帖,继续反映这个事情。”

刑拘王鹏的吴忠市警方称,王鹏涉嫌的“诽谤罪”确实与发帖举报前述事件有关。

吴忠市公检法领导批示 跨省抓捕

据宁夏吴忠市警方的《拘留通知书》显示,警方系以“涉嫌诽谤罪”对王鹏进行刑拘。对此,利通公安分局刑警队负责此案的石姓副队长证实,警方是以“公诉”程序来刑拘王鹏,其理由是王鹏的行为“严重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

石姓警察同时透露,这一行动是通过吴忠市公检法各部门事前联合开会协调讨论,并获得相关领导批示。

王鹏父母也遭跨省抓捕

《南方日报》报道,王鹏被拘捕后,其工作单位给王鹏父亲王志昌打了电话告知了此事。王志昌立即赶到宁夏吴忠市,谁知11月25日刚到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分局,就被监控起来。

王志昌说,他在那里被警察限制人身自由,不许离开,晚上也必须在他们指定的地方睡觉。

27日凌晨,趁着看守放松了警惕,王志昌跑出来,跳上一辆出租车,从吴忠市狂奔500公里至兰州中川机场,才敢停下来,之后坐飞机到北京上访。

“幸亏没有回老家”,王志昌说,29日下午4时,他接到老家江苏省灌云县警方的电话,说吴忠市警方就在灌云县警察局,通知他和王鹏的母亲去警察局,“这是要来抓我们了”。

专家:应从《刑法》中除侮辱诽谤罪

王鹏被吴忠市警方刑拘一事引起了有关人士的注意。11月2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表示,近年来发生的以涉嫌诽谤罪刑拘公民的案件表明,部分执法人员目无法纪,肆意行使公权。

周光权教授分析认为,侮辱诽谤这一类罪行,本质上只是公民之间的人身关系侵权纠纷,“本不应和公权力勉强拉上什么关系,可有些地方的警察偏偏还喜欢这么干。”

周光权同时建议,因涉嫌诽谤罪刑拘公民、网友这类事件,应在立法层面进行检讨才能从根子上杜绝诽谤罪成为警察或官员压制公民的工具。

“这类事件,往往最后都发现,以刑事公诉的方式进行是不对的,而被拘押的人却为此付出了代价。要从根子上解决这一问题,建议将侮辱诽谤这一罪名从刑法中剔除,这类事件应该以民事纠纷论处,适用于《侵权责任法》的范畴,而不是《刑法》。”周光权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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