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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两岸投保协议 台经长:困难度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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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0年12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陈玮臻台北报导)第六次江陈会即将于12月中旬在台湾举行,对于是否会签署两岸都相当关切的两岸投资保障协议,经济部长施颜祥今(2)日在立法院首度松口表示,“困难度很高”。

立法院经济委员会12日邀请经济部、陆委会等相关单位就与中国洽签投资保障协议之进度、议题范畴、草案内容等进行专案报告。

立委:协议应纳国际人权公约与人身自由保障

朝野立委都关切大陆台商、台籍干部、眷属以及台湾民众赴大陆旅游的人身自由与安全,国民党籍立委吴清池、民进党籍立委黄伟哲、潘孟安等人分别指出,台商在中国大陆的人身与财产安全受到很大考验,对岸想尽办法让台商去投资,等到台商赚钱后又想尽办法制造纠纷,把台商赶走、侵吞公司与财产。

据海峡交流基金会统计,从民国80年至今年10月底为止,大陆台商申诉案件累计3,969件,其中涉及人身安全2,250件,涉及财产权益的有1,719件,依照大陆现行制度,民事诉讼中就可限制出境,大陆公安可不经诉讼程序就把人逮捕关押3个月,藉以逼迫台商放弃财产,也让台湾民众在当地人身自由与安全备受威胁,对此立委吴清池更认为,实际受害案件可能高达1万件,远超过统计数据。

有鉴于此,立委就以保障人身安全与自由课题连署,并经经济部、陆委会建请修正文字后决议,要求两岸签署投资保障协议时,必须纳入“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2项国际人权公约的精神,作为双方签署及履行协议的基础规范。

此外经济委员会也要求,两岸协商时,应要求对岸改善强制处分通报制度、检讨民事诉讼限制出境措施,以及公安部门对台湾投资人(含台籍干部与眷属)先行拘留和提审制度,并决议要求两岸投资保障协议应纳入与国际接轨的仲裁机制,由公正第三方担任仲裁。

经长首度松口 困难度很高

施颜祥表示,两岸投资保障协议有3个基本要件,首先是要与一般世界各地签的投保协议架构、内容是一致的,其次是要考量台商的需求,最后则是要考量两岸的特殊环境。

他强调,政府重视台商在大陆的投资和人身安全,在洽签投资保障协议时,对包含人身安全保障和争端解决等机制都相当坚持,但两岸在讨论过程中有不同意见,必须持续沟通,因此他也首度松口指出,签署投资保障协议,困难度很高。

对于立委要求一定要有公正第三者仲裁以及清华大学中国研究学程兼任助理教授洪财隆认为,争端解决可以在世界银行投资争端解决中心寻求解决一事,施颜祥也表示不可能。

他指出,争端解决机制确实是投保协议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但不可能回到WTO的架构下,因为WTO是一个多边协定,且要透过世银机制处理,“实务上做不到”,因为台湾不是世银的成员,因此目前正在协商一个双方都可以接受的机制。

他强调,中国大陆目前对外已与130个国家签署投资保障协议,我方也与29个国家签署投保协议,双方对于投资保障协议及内容均有相当了解,因此两岸投资保障协议将参考国际投资保障协议架构,考量两岸特殊情况,并汇整台商意见,考量台商需求及利益进行规划,预计内容包括投资人定义、投资待遇、汇兑、征收、损失补偿及争端解决等台商关切议题。

至于媒体所关心的第六次江陈会是否可能会在本月16、17、18日召开一事,陆委会副主委高长则回应,现在还在磋商中,时间和地点都还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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