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烟台海难死者家属至今仍未获合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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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0年12月07日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孙建采访报导)上个月在辽宁大连湾海域及9月在烟台海域先后有渔船翻沉,总共造成15人丧生或失踪。星期一,两起海难的死者家属向本台投诉说,至今未获得合理赔偿,有关方面也没有给予充分交代。

9月在烟台海域失踪的船员韩维所的家属李女士本周一向本台记者表示,事故发生至今已经三个月,搜救部门,也就是烟台市搜救中心已经证实,韩维所等失踪船员已经没有生存的可能。但渔船船主仍拒绝赔偿,她和其他遇难船员的家属曾经到大连市政府、大连渔业局、烟台海事局和烟台搜救中心等相关部门寻求协助,但各机关只顾着互相推托,没有一个出来为遇难者及其家属说话。

她说:“现在,一分钱都没有得到,甚至没有去人过问这个事,找了大连海事局,找了很多很多部门,就没有任何一个人去管这件事,就说搞调查,然后这事就不了了之,死了5个人,就当什么事都没有。”

她还表示,韩维所原是农民,母亲早已过世,为了帮父亲赚多点钱,于是到大连找工作,在当地获知上渔船工作每天可以赚到一百至两百元人民币,于是应征做船员,虽然没有船员证,还是照样获聘,不料出海第三天就出事了。

李女士认为,作为船主,非法雇佣没有船员证的人员出海作业,也没有为船员投人身保险,本身就犯了罪。如今不但不肯赔偿,而且没有被控告,生意还照做,真不知道有关方面是怎么处理的。

她说:“我认为,这应该构成安全事故,最起码它应该构成犯罪的,船主现在还正常在营业。”

至于大连湾事故中的10名遇难者,有一半人的家属已经接受了船主的赔偿,高先生是其中一名遇难船员姜显亮的舅舅,他表示,姜显亮的家里已经获得船主25万元人民币的赔偿,尽管赔偿额比政府规定的还差很远,但因为家里没钱,又住得偏远,所以只好无奈接受。

他说:“那跟国家标准还差一半,也没法子,除了拿这些,打官司也打不起,咱离那边也太远了。”

在大连湾海域遇难的另外一名船员侯永武,他的姐夫王先生则表示,二十多万元人民币换一条人命根本不合理。为了替死难者讨个公道,曾经上访北京国家安全生产局 和国家信访局,但却被打了回来,要省政府协助协调,省政府又推到大连市,市政府再推给街道办事处,至今还无法取得合理赔偿,正计划找律师,到大连海事法庭提出起诉。

他说:“没有给你解决,现在大家没办法了,上访也无门,准备找律师起诉,只能是这样。我们这个人赔偿不是价值来衡量的,达到一个比较公平公正合理的一个标准,我们要求按国家的法律法规,低一点都行,但是低得太离谱了,按国家的法律法规,伤害赔偿费最基本的就是38万,你说,拿二十几万怎么跟家人交代。”

关注海难责任问题,曾经致函辽宁省委省政府呼吁立案调查的北京全民和解与社会公正促进工作室负责人姜力钧批评,死难者的赔偿问题至今都没解决,地方政府难辞其咎。

他说:“如果地方政府给企业、船主施加压力,这样可能好些,他们和这些船商、商家可能也有关系,不排除这个可能,然后互相有利益上勾结的这个方式。”

他还批评,有关当局在渔船作业方面监管不足,是接连发生海难的原因之一。

他说:“黑船非常多,他们对那些船只的控制不是那么严格,有些船主连保险也没有办理,这对船主来讲,从《劳动法》来讲,属于违法的行为。”

至于至今为何仍有许多死难者家属还没获得合理赔偿,记者曾经致电大连市政府和烟台海事局,但都没有人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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