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学校教育特色举隅:清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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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的教育制度,完全采取明朝的办法,学校和科举相辅而行。在京畿有“国子监”、“宗学”、“旗学”。“国子监”的性质,一方面是国家最高的学校行政机关,一方面为大学生读书的处所。

“宗学”又分“宗学”和“觉罗学”二种,清廷贵胄学校以此二种为最高。“旗学”一类的学校,种类很多,有设在京师的,有设在满、蒙等处的,其中大小繁简也不一致,大抵为满、蒙八旗和汉军八旗子弟读书的地方。

以上“宗学”和“旗学”成为一种特殊系统,多不属于“国子监”管辖。

国子监

“国子监”的学生以“贡生”和“监生”为主。其编制仍沿袭明代,分为“率性”、“修道”、“诚心”、“正义”、“崇志”和“广业”六堂。每堂设学正、助教各一人,担任教课事宜。

课程方面,则仿照宋胡安定的办法,分“经义”和“治事”二科:“经义科”以御纂经说为主要教材,兼教诸家的学术;“治事科”教兵刑、天官、河渠、乐律一类的材料。

总之,清代的“国子监”,在规章和组织方面,大多沿袭明朝的遗制;但其中有一点不同的,即明代的成例,学生须居住监中,清代则打破此例,准许学生在其寓所肄业,甚至在原籍肄业(见《清通考》)。似乎其教育精神已不如前朝严格了。

地方学校

清代地方行政在中国内部为省、道、府或州、县四级。但学校的区划,只有府州和县两级,而省和道二级则不设学校。在府称“府学”,在州称“州学”,在县称“县学”,凡州、府、县三学,统称“儒学”,为国家教育最低级学校,亦为最基本的一级,全国各地共有一千七百余所。由此出身的,可以住书院;可以升太学;可以应乡试。

地方教育行政,各省设提学使,管理各该省学政事务,三年一任。各府设教授、训导;州设学正、训导;县设教谕。

入学的生员须身家清白,并须经过三次考试:第一次由本县长官主持;第二次由府或州长官主持;第三次由学正主持。由学正考取以后,才有入学的资格,俗称“秀才”。

诸生自初次考取以后,虽名曰入学,实际上并不留在“儒学”内肄业,只不过于相当时期来应应考课就是了。此项考课,分为两种:一为“岁考”,每年举行一次;一为“科考”,间岁举行一次。皆由京师所派的学正主持。

其它学校

清代的学校,除以上京畿“国子监”和地方各“儒学”以外,还有其他几种特殊学校。此类学校,顾名思义,谁都可以一望而知其为宗室贵族子弟读书的处所。但因清室皇族姓觉罗氏,故设有“觉罗学”,乃贵族中的贵族子弟肄业之所。

◎宗学──此学在顺治九年(公元1652年)开办,到了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才有较为详细的学制。凡亲王、贝勒、贝子、公、将军和闲散宗室子弟,如年在十岁以上十八岁以下,皆可以送进去读书。

校址在京师左右两翼官房,每翼立一“满学”,一“汉学”,共有“宗学”四所。每学派王公一人为总管,其下设正教长一人,教长八人,皆以宗室中行辈较尊和年长的充任。再下设教习若干人,担任教课事宜。修业以三年为期,期满及格,分别引见皇帝录用。此“学”属于宗人府,一切奖惩大权,皆由该府执行。

◎觉罗学──最初只有“宗学”,皇族子孙一律和其他宗室子孙同入一“学”。后来以皇族子孙逐年增加,势难兼容,乃于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于“宗学”外,又创办一种专为皇族子孙读书的“觉罗学”。生员入学的年龄,和宗学大致相同。

◎旗学──即“八旗学校”,名目很多:

八旗官学──京师八旗分为四处,每处设官学一所,专教亲贵以外的八旗子弟,创办于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到康熙时才规定生员名额,满州、蒙古各四十名,汉军生员由四十名减为二十名。此学属于“国子监”管辖,故每十日须赴“监”考课一次。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于本学外,又添设“八旗蒙古官学”,每旗设立一所,专教蒙古语言。

八旗学堂──本“学”近于半官立性质,为八旗贫苦子弟读书的处所。

八旗义学、景山官学、咸安宫官学──此类学校创办的宗旨,大致和“宗学”相同。内设满、汉教习若干人,以进士、举人和各地方学校选拔出来的各类优秀“贡生”充任。生员修业期间三年,期满得分别录用。

◎算法馆──这是清代研究自然科学的唯一学校,隶属“国子监”。

◎俄罗斯学馆──此“学”也隶属“国子监”,专教“俄罗斯”子弟的。清代外国派遣学生前来我国留学的,据典章所载,有琉球、安南、朝鲜等国。俄罗斯设立一“学”,专教他们的学生。由此亦可见清初时,中俄两国关系的密切了。

书院

书院在清代初年,并不很注重,到了中叶以后,才逐渐注意起来。不过本期“书院”的性质,和以前的不同:

在宋、元、明三代,“书院”多由名儒学者私人设立,朝廷不过从旁加以奖励和维护;在清代,则完全成为官立的教育机构。乾隆元年(公元1736年),下诏各省整饬“书院”说:“‘书院’之制,所以导进人才,广学校所不及。……国子监虽设于京,而道里辽远,四方之士,不能胥会,则书院即古侯国之学也。”

当时的书院,似相当于省立高等学校或大学,但书院不给学位。当初一省往往有数所之多,于是有“省书院”和“道书院”等名目。其所聘教习,皆地方的名儒学者,平日有官课、有私课,办理较为认真,而成绩亦日着。于是各府、州、县学的学生,皆愿进“书院”读书,因而“书院”已成为教育士子的学校,使原有的地方“儒学”名存实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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