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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家伪证案2审有罪 陈致中: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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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淑芬高雄3日电)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宣判扁家伪证案,前总统夫人吴淑珍判刑9个月,其他被告包括陈致中、陈幸妤、赵建铭均判刑3个月。二审虽然比一审判决减轻,陈致中仍认为过重。

查黑中心民国95年间侦办国务费案,发现吴淑珍搜集陈幸妤、陈致中与赵建铭消费的发票不实核销,传唤3人作证。吴淑珍被控先于官邸教唆3人向检方虚伪证称“发票是代父母购物馈赠,或代父宴客所取得,属于公务支出项目。”3人也照吴淑珍的指示证述。

台北地院去年9月1日判决吴淑珍1年徒刑,陈致中和赵建铭、陈幸妤均判6个月。

陈致中说,当初会在一审判决后提出上诉,是因为台北地院在处理此案时是采认罪与不认罪、判缓刑或 6个月以下徒刑;也就是认罪的情形都几乎是百分之百改判缓刑,如亲属伪证也都宣告缓刑。

高等法院宣判扁家伪证案,陈致中的家人都还有刑责,陈致中表示判决过重、也违反比例原则。他说,当初有向二审合议庭请求免刑或缓刑,结果高等法院又如此判决,将再和律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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