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案即将宣判 司法界学者欲揭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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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7日讯】(大纪元记者骆亚采访报导)陈有西学术网公布李庄案宣判日期为2月9日,法院已经送达出庭通知。折腾中共司法界、乃至全国舆论界的李庄案即将尘埃落定,在李庄案的宣判结局有可能揭开李庄一、二审的大逆转真相之前,专家、学者们也在猜测重庆方在骑虎难下局面中会如何收场,并认为真相是无法掩盖的,社会是有判断能力的,民众也不是那么容易被蒙骗的,这场审判也不会是没有意义的。

有法学家认为中国公检法一家,通吃公民权。中共的法院只对党负责,不对正义负责,党和正义是相反的。甚至还有法学教授以牺牲自己的事业来捍卫法律信念,公开发表声明称如果李庄被判有罪他将辞职,直到李庄平反才考虑恢复。

陈有西公布宣判日 坚信众人早晚会知道庭审真相

陈有西学术网上公布,李庄案将于二月九日上午十时二审宣判,法院已经向辩护律师高子程、陈有西送达出庭通知。陈有西律师撰文表示在宣判前,不打算公布庭审细节和辩护词。他认为二审的庭审比一审更精彩、更有深度。但开庭十分钟后李庄说的话,让这一切似乎都变得没有意义了。许多中立媒体都无缘到场,使得人们都无法知道庭审真相。但他坚信大家早晚会知道的,这场审判不会是没有意义的。


辩护律师陈有西(网络)

陈律师还表示李庄让大家失望了,但以后大家会慢慢明白,会理解他的。他有缺点,但也不是一个坏人。他劝大家不要在不明真相的时候就剥离李庄。他认为李庄用自己的牺牲,更响地敲着警钟:“如果李庄这样一个强悍、精明、精通法律的人,都会这样行事,那么,我们国家现在的司法体制,还能够保护一个普通人么?”

李庄案宣判 几种可能结局

北京谢燕益律师接受采访认为,李庄案判决有这么几种可能,一种可能判不追究刑事责任,现在重庆当局是下不来台,有点骑虎难下,有可能给他判成构成犯罪,但是免于刑事处罚;第二种可能判缓;还有一种可能撤销这个原判发回重审,他认为这个案子有些政治上的考量,从程序上来讲,法院是可以发回重审,比方说这个程序上有严重瑕疵,证据上也没有经过质证,也是可以发回重审,之后再对这个刑事进行一个判断,这个可能性也有。

他认为最明智的一种方式就是依法判决,正大光明的做出一个无罪判决。但他也承认这个体制内纠错好像没有这种先例。他分析说:“如果他一审判的有罪,所谓作为打黑的一种战利品,而且来势汹汹的先进行道德化的判断,最后如果不判罪的话,他们就觉得好像道德上失分了。实际上这个事情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走到这一步,如果能明智的话高院、中院最后做出无罪判决,这是最明智的办法。”

安徽孔维钊律师呼吁要有下地狱的勇气,并表示2月9日期待李庄入狱。他说:“李庄在通向地狱之门的最后一个台阶投降了,击碎了对中国法治尚有理想的人的梦想。悲哀的是在现实面前我们总存有幻想,如果是一个法律人的话应当理性的看待李庄事件。这个时候李庄事件不应该成为公共事件,也成不了公共事件,他的价值无非是让更多的人关注一个刑事辩护律师的命运,或许释放出一些与公民权利有关的话题。为了权利我们连下地狱的勇气都没有,何以“戴着荆棘的王冠而来,握着正义的宝剑而来。”2月9日,期待李庄入狱。2月14日,李庄头上的王冠有荆棘,更有玫瑰!”

李庄案背后内幕 翻供认罪独幕剧编导是谁?

谢燕益律师还表示这个案子相对来讲比较复杂,李庄二审最后陈述显示重庆打黑方有些暗箱操作,有些按照权力的运作方式有些苟合。但真相无法掩盖。他说:“听其言观其行,不管最后结果怎么样,这个真相是无法掩盖的,最后有蛛丝马迹,咱们这个社会是有判断能力的,大家不是那么容易被蒙骗的。”

法学家萧瀚撰文认为此案尚存不少疑点,如李庄翻供认罪这独幕剧,事先是否彩排过?若有排练,练了几次?编剧是谁?几人参练?参练的人无偿参练还是领取薪水的?导演是谁?李庄是否完全按照剧本演?有没有现场临时发挥?导演对李庄的演技是否满意?这些都还有待进一步了解。

法学教授公开辞职宣言 捍卫法律信念


法学教授公开辞职宣言(博客截图)

李庄案二审的当天,江汉大学的法学教授余元洲公开发表“为挺李庄而承担责任的个人声明”。他表示如果李庄终审有罪,他向江汉大学提出辞职,无论批准与否,均从2010年9月16日起离职,并且拒绝任何其他高等院校或者类似单位(科研院所)就同一教职可能给予的聘请恩惠;如果李庄被依法平反时他尚未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方可考虑寻求或接受合适单位给予上述职务的聘任。

余元洲接受国内媒体采访时表示:“如果判李庄有罪,而龚刚模因举报李庄有功而减刑,会造成两个严重后果。其一是,李庄本是龚刚模的代理律师,欲尽力为龚刚模辩护,却反被龚出卖,这样判决等于鼓励了背信弃义的行为。法律作为正义的代表,是不应鼓励违背人的基本良知的行为的。

其二是,这样判决恐使全国的刑事律师不再尽心尽责地为犯罪嫌疑人辩护。按现行司法体系的设计,律师不是正义的化身,而是为委托他的当事人服务,公、检、法才是正义的化身,律师本来是应该尽心尽责地为当事人服务的。他的辞职宣言是了为捍卫这些法律信念。”

谢燕益律师表示,辞职如果出于义愤、是对中国这个法律的前景的一种失望、绝望,或者认为李庄这个案子是对法律的一种羞辱,这倒未尝不可。作为一个个人行为,也是一种义举,也是对中国的法律制度一种悲观的表示吧。

萧瀚:法院只对党负责,不对正义负责

法学家萧瀚先生认为李庄突然当庭翻供,“认罪伏法”,并且站在检方一边,驳斥自己的辩护律师,这不合逻辑,但符合中国逻辑,也完全属于中国司法制度的特色之一。

萧瀚表示中国是公检法一家,通吃公民权。法院只对党负责,不对正义负责,而党和正义是反义词。他说:“‘中’是公检法一家,通吃公民权,搞了个三角形的法庭样子,不是坐在一条长凳上判你丫的,已经够给你面子,别给脸不给脸,赶紧认了吧。”

李庄二审主动认罪,萧瀚认为那种关押状态下,或精神出问题,或意志崩溃,或虽出奇招却自污令名自存,实在正常不过。李庄不是铁汉,这不是错,有错甚至犯罪的是迫害他的制度及其执行者。

李庄案宣判结果——政治决策的产物

有律师认为,李庄案2月9日的宣判,无论是缓刑、免予刑事处罚抑或还是可能性似乎极小的无罪判决,都只是政治决策的产物,而绝不可能是二审合议庭法官独立思考、判断的结果。

还有律师人士认为不管二审的结果如何,李庄案的意义已远远地超出了这案子的本身。一审、二审,倒李、挺李,越来越多的公民关注着,这种关注对推动法制建设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从三反、五反到反右;从文革到83年严打,人们只知“政治挂帅”,有几人敢提“依法治国”。现在“政治挂帅”和“依法治国”在李庄案中对磕了,这么一磕,虽然“依法治国”的蛋黄流出来了,“政治挂帅”才是真正的石头。但万里长征的步伐总算是迈出去了。

还有人表示李庄有罪无罪并不重要,重要的在于真实地看到了中国法治的真相。一个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石没了,那么希望也许就在于重建基石。既然公权力爱裸奔,也不妨我们看下他们衣服里面的东西。李庄案没有赢家,如果有赢家,那也在未来。但是法律毕竟死了,所以路过就要烧纸。纸上写:法律已死,恭送公平正义;权力当道,喜迎魑魅魍魉。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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