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上班2月无劳健保 台社会处:可申诉

人气: 1
【字号】    
   标签: tags: , ,

【大纪元3月14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蔡宗勋/嘉义报导〕失业率居高不下,谋职困难,不少遭资方苛刻的劳工敢怒不敢言。有员工上班2个月,老板还未办理劳、健保,农历新年加班依规定应多给付2天薪水,薪水入账时却不见这笔加班费。

吕姓民众表示,去年12月到某工厂应征时,老板即表明薪水虽比照劳基法规定的最低薪资,但劳、健保费原应由资方支付部分,必须从薪水中扣除,虽然觉得不合理,碍于工作难找,只好勉为其难答应。

2月5日领到去年12月及今年1月薪资时,发现月薪只有1 万5000元,比法定最低月薪1万7280元少了2000多元,原本想说是抵扣劳、健保费,但从薪资明细中未见相关数字,询问会计才得到试用期间未申办劳、健保的答案。

吕姓民众指出,资方要求员工负担全部劳、健保费,已经很不合理,现在薪资缩水、又未帮劳方办理劳、健保,安全很没有保障,想要找老板理论,同事马上泼冷水,直言讨回公道的代价就是被开除。

原来之前有新进员工不满公司苛刻的做法,据理力争的下场就是回家吃自己,由于工作不好找,在还没有更好工作机会前,也只好忍气吞声。

更令吕姓民众更不满的是,过年期间从年初一到初三都被叫来加班,日前领2月份薪水却发现这几天每天只加发500元,而非法定的1200元,想要向社会处申诉,却担心会丢了工作。

社会处强调,员工不管是否为试用期,资方在员工上班日就必须帮员工办理劳、健保,薪资也不得低于法定最低薪资,加班费亦应依规定支付,如有违法可向社会处申诉,该处会介入处理,当劳工朋友的后盾。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