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强迫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家属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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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谢正华综合报导)据明慧网报导,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法轮功学员黄立忠,在盘锦监狱遭严重迫害一年多,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日被五监区大队长王建军严重电刑,差点送命,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日在七监区被迫害得奄奄一息,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左右被迫害致死,至今冤情未雪。狱警强迫家属私了,强制火化黄立忠的遗体。

黄立忠,一九六一年七月十九日出生,原籍在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台门镇,个体业主。修炼法轮功前患有严重心脏病,犯病时人就像一滩泥一样瘫在地上,他还有不少恶习,如抽烟、喝酒、赌博等,并且脾气暴躁,经常与妻子争吵,还经常打她,生气时还常常砸坏家中物品。黄立忠会制香技术,他和妻子在自家经营小型制香厂,生意很好,但由于赌博,卖香挣的钱几乎都输掉了,妻子也管不了他。一九九六年,黄立忠和妻子开始修炼法轮功,他不但心脏病好了,那些恶习也都戒掉了,人也变得越来越和善、勤快。

黄立忠因为坚持真、善、忍的信仰,遭受中共严重迫害,无数次被骚扰、监视、电话监听,多次非法洗脑、一次行政拘留、三次刑事拘留,三次非法劳教,一次非法判刑。在被非法关押期间,曾多次遭受酷刑折磨,在三次教养期间,每次都是被折磨至生命垂危时才被释放。


自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五日被非法绑架到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五日被迫害致死,年仅四十六岁的黄立忠被折磨得皮包骨、伤痕累累。

进京上访遭绑架、游街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流氓集团动用全部国家机器迫害法轮功后,他与家乡其他同修毅然去北京上访(当时他家住在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台门镇),在北京的三十八个日日夜夜中,风餐露宿,一九九九年九月中旬被遣返回葫芦岛市,被非法行政拘留,被非法关押将近一个月。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日,连山区新台门镇派出所办洗脑班,他与其他法轮功学员等十人被非法拘押新台门镇政府大院车库,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上午,由于黄立忠等四人拒绝“转化”,被铐在汽车上游街示众,从新台门镇集市穿过,途经火屯、望宝村、简屯村直到平屯村,并将黄立忠非法刑事拘留,关押在葫芦岛看守所,其余三人行政拘留。黄立忠在葫芦岛看守所期间,曾被狱警严刑毒打。

被葫芦岛市教养院折磨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一日,由于进京上访被非法教养三年,关押在葫芦岛市教养院。由于他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曾遭电棍电及其它酷刑和暴力殴打等折磨。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五日,葫芦岛市教养院成立专管大队在主楼西侧四楼“严管严教室”,黄立忠等没被“转化”的十八名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在此,他们每天被罚坐,从早六点到晚九点,双腿并拢,双手扶膝,身体正直,不让动,犯人看着,中午不让休息,不让去厕所。这样被罚坐了五十七天,腿都肿了,浑身酸痛,臀部疼痛难忍,室内闷热,大汗淋漓。

二零零一年一月三日,警察刘国华把黄立忠等十五个法轮功学员关在“严管班”,不给床铺,白天被罚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严管”,晚上给一个褥子睡在水泥地上,又潮又冷,当时正是一年中最冷的时候,有许多人冻得腰疼、腿抽筋、拉肚子等。过大年也是坐在水泥地上度过的。从早六点一直坐到晚上九点,保持固定姿势,这样他们被体罚了一个月。警察还经常威胁他们说:“过一段时间好好收拾你们!”使他们的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在此期间他曾遭电棍电等其它酷刑和管教人员的各种虐待:如饭后强制长跑、四防员曹帅用烟头烫用脚踢他的手、被劳教人员高爱国等虐待。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八日,黄立忠开始以绝食绝水的方式反迫害。警察刘国华又是威胁又是劝说让他吃饭,把他铐在床上。黄立忠不为所动,坚持绝食。几天以后,刘国华伙同女狱医高桂荣给他强行灌食玉米粥。玉米粥很稀,几乎都是水,每天灌两三次。高桂荣既嫌费事又怕脏,每次只灌很少的粥。有一次,只灌两针管粥,大约四十毫升,刘国华就不让灌了。他说:给他灌咸盐,等他渴的难受的时候他就喝水吃饭了!警察用手铐将其四肢整天固定在铁床上,将一根鼻饲管从鼻孔插入胃中,整天整宿不拿下来,遭受如此折磨,使他无论黑天白日都无法入睡,十几天以后,黄立忠明显消瘦,脸色发黄,浑身无力,走路不稳。由两个人搀扶着他上厕所,差点摔倒。十七天后被迫害得奄奄一息时,警察才将其释放。

妻子被迫离婚 黄立忠再遭两次绑架

黄立忠自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一日被非法教养后,被非法关押在葫芦岛市劳动教养院,不到一年的时间,他的妻子承受不住痛苦与压力,被迫与他离婚。从此他居无定所,流离失所四年左右。直到二零零四年六月,他才带着儿子住到他父母家。

由于市“六一零”(中共与江泽民在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用于迫害法轮功而成立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的组织)、连山区公安分局、锦郊乡派出所等部门到处找他,他居无定所,白天到小山坡上去看书,晚上睡在农民家的柴垛上,这种生活长达四个月左右。

二零零一年五月他在新台门镇刺梅花沟发真相资料时,被恶人构陷,遭到连山区新台门镇派出所绑架,又被送回教养院。二零零一年九月五日,黄立忠再次绝食绝水抵制迫害,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日被送往医院,十月二十五日再次闯出魔窟。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日晚,黄立忠在连山大街买菜回来的路上被不法警察绑架,送到葫芦岛市看守所迫害,一个月后被送到葫芦岛市教养院迫害,他绝食反迫害,一个多月后被释放。

被绑架抄家 被非法判刑十年

中共以所谓的“保奥运安全”为由,公安部发动了代号“F0801”号行动。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早六点多钟,在葫芦岛市副主任梁成栋的预谋下,国安蹲坑监控,连山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张军、副大队长刘士军)、兴工派出所(所长王英)、锦郊乡派出所(所长李慎宏)联合一起绑架了黄立忠并非法抢劫家中财物:笔记本一台、打印机一台、VCD两台、录音机一台、光盘和A4打印纸若干、还有法轮功书籍、二千元钱等,被非法关押在葫芦岛市看守所。同一时间葫芦岛地区共有十三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他在被非法关押在葫芦岛市看守所期间,遭到连山区检察院非法起诉,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二日被连山区法院秘密非法判刑十年,此案由连山区法院女法官魏爱君受理,此案没有开庭,也没有通知家属,据说是魏爱君到葫芦岛市看守所去,给黄立忠宣读了一下法院判决书,家属至今也没有看到判决书。黄立忠本人表示上诉。六月十二日上午,葫芦岛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

遭电刑折磨 被迫害致死

大约在二零零八年七月份,黄立忠被劫持到辽宁省盘锦监狱五监区五分监区,他妻子于二零零九年五月二日去见他,五中队管教马英告诉她说:黄立忠违纪,根据监狱法,五个月不允许他与亲属见面,五个月以后再来吧。黄立忠再婚的妻子要求拿出规定,马英说他拿不出,并说“这件事不是我一个人决定的”。黄立忠的家属只好回去了。六月中旬,她又去五监区,找到五监区管教科,她向管教科科长反映,马英不让家属与黄立忠见面一事,并要求看监狱法,他说,这是什么地方?监狱法能让你随便看吗?她又找到姓魏的副大队长,要求与黄立忠见面,又被拒绝,并说此事就是他决定的。

等到五个月之后,十月二十日上午九点多钟黄立忠家属来到盘锦监狱五监区时,黄立忠由一名犯人搀扶着来到接见室,他妻子都认不出他了,他面色憔悴,身体枯瘦如柴,牙齿变形,说话有气无力,身体颤抖,仅五个月的时间,好端端的一个人变成了这个样子!四十七岁的人看起来苍老的像六十多岁,她四月中旬见他时,他身体一切正常,并且精神很好,现在变成了这个样子。见面后,他妻子就告诉他:“他们不让我见你,说你违纪。”他说:“说我违纪了?他们把我电的差点死过去,后来一点一点缓过来了。”她问:“什么时候啊?”他说:“四月二十日。”她问他:“谁电你了?”他说:“是王建军!”她又问:“还有谁打你吗?”他告诉妻子,他由于受到严重电刑,导致他耳边有时能听见,有时听不见。当时他虚弱的很,说话费劲,身体一直抖动不停。

这次见面大约二十分钟。家属这才知道,盘锦监狱这五个月一直禁止他与家属见面的真正原因,是为了掩盖王建军等警察对黄立忠进行的残酷电刑迫害。仅仅过了五天,十月二十五日晚上九点半,七监区大队长张国林给黄立忠儿子打来电话说,黄立忠已经死亡,让家属来盘锦监狱处理善后事宜。

家属讨公道

十月二十六日上午,黄立忠家属聘请律师一同前往,家属询问死因,狱方口头说“猝死”。黄立忠家属否认“猝死”,据黄立忠妻子陈述黄立忠在死亡前五天与她见面时的对话,家属认为黄立忠是被电刑残害致死,因为四月二十日黄立忠遭到王建军严重电刑后,导致其身体内脏严重受损与十月二十五日晚其死亡是有密切关系的。而且黄立忠病危时,监狱没有给家属下病危通知,家属要求监狱拿出十月二十至二十五日病监给黄立忠的治疗病历。

十月二十七日上午,黄立忠家属同律师一同到达盘锦市城郊区检察院,家属把控告信递交给接待室的张处长,法制科科长王守柱(音)接待了家属一行,在交谈中家属对狱方口头说“猝死”提出异议,要求对黄立忠的死因做具有司法鉴定资格的北京地区法医机构进行尸检,做出法医“死亡鉴定”结论,费用由盘锦监狱负责。

当时盘锦市城郊区检察院法制科科长王守柱和检察长陈某一再袒护盘锦监狱,说经他们查明,属于“猝死”,就是说黄立忠属于正常死亡,不用做“尸检”。

家属要求狱方拿出书面材料,证明黄立忠是正常死亡,在盘锦市城郊区检察院的督促下,狱方只给家属拿了一个“死亡医学证明书”、“居民死亡殡葬证”以及盘锦监狱和盘锦市第二人民医院给出的诊断书、病历,这些资料不能证明黄立忠属于“猝死”,而盘锦市城郊区检察院王守柱和检察长陈某坚持盘锦监狱给家属的以上材料就是“死亡鉴定”。

警察推卸责任私了 家属在压力下被迫火化遗体

黄立忠七十多岁的父母体弱多病,再加上不懂法律,被他们吓住了,害怕盘锦监狱给尸体强制火化,又担心他儿子白白冤死,得不到任何赔偿,与此同时他父亲又写了控告信,去辽宁省人大,接待他的人说,你这是民告官。在上告无门的情况下,一晃半个月过去了,他的老父老母架不住张国林一次次的催促、威胁、骚扰,没有精力再拖下去了。

十一月十日,黄立忠家属在狱政处处长王海军和七监区大队长张国林的蒙骗下,违心的答应盘锦监狱用五万元“私了”,在“黄立忠属于自然死亡证明”上签字,同意将尸体火化。盘锦监狱给家属报销七千元车费(含服装、骨灰盒等费用),还有十一月十日去火葬场的费用一千三百元,又给五万元赔偿费,其中的五万元没有让家属签字。

而此时黄立忠妻子自身安全已得不到保障,辽宁省司法厅已给葫芦岛市司法厅打电话,葫芦岛市司法厅又给葫芦岛市政法委打电话,葫芦岛市政法委下令抓捕她。 葫芦岛市政法委、“六一零”还是不放过黄立忠妻子,十二月八日又企图去抓她。而黄立忠七十多岁的老父亲,带着体弱多病的身体,又一次去省里送控告信,但至今没得到回音。

美众议院通过605号决议案 要求中共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

专题:起诉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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