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夫伸冤不妥协 改判无罪仍受监控

标签: , ,

【大纪元3月2日讯】(大纪元记者乔琪采访报导) 2001年新疆一起重伤害案件,法院误判丁新民9年徒刑,经妻子冯永记锲而不舍的上访,06年终改判无罪,在申请国赔二审上诉中,原判法院却又将原案判8年半。冯表示,同一事实、同一法院却先后有3个不同的判决,国赔上诉近2年,无任何消息,对法院的枉法,使得冯一家人长期留驻北京上访,然却受当地政府的监控,他们不断迁移居地点,至今仍承受着无尽煎熬。

2001年新疆陈永斌头部被打成重伤,据冯永记表示,陈本人及其父母均否认是丁新民所为,丁也矢口否认打陈,然丁新民2001年10月9日被新疆生应建设兵团农八师中院以故伤害罪判刑9年,另赔偿陈永斌精神损失36,553元。

法院执行处将丁名下的汽车报停报废,他们的楼房被法院拍卖。最离谱的是未涉案的冯永记名下有20多名员工的粮油加工厂也被查封、扣押倒闭。

冯永记为夫的冤屈马不停蹄地上访,虽受尽凌虐,却不向恶势力低头,冤案造成公公被逼死,父亲被关押。而她本人则被拘禁、被劳教共11次,被铐过手铐、腰铐、脚镣、被打毒针、灌东西、殴打、辱骂、威胁、非法搜身、劳改、公权报复、跟踪、监听。在北京上访,身无分文,也曾受到流浪老访民的帮助露宿街头。

她在穿着状衣这么着:“为夫伸冤理难求,新疆腐败太嚣张;司法腐败不甘休,公然对抗党中央;信访拿我踢皮球,枉法裁判败坏党;不知腐败何时休,残害无辜没商量;遇难弱女落街头,含冤千里来上访;身无分文饿难受,新疆人民相信党;给点剩饭不嫌馊,腐败分子活不长;新疆冤民冯永记,新疆冤民冯永记。”

她因上访,无力照顾3及8岁的孩子,将他们分别送交2个妹妹抚养。由于她的坚持,奋而不懈,终于中院06年4月27日宣告丁新民无罪。

丁新民坐了5年1个月的牢,他们申请国赔,06年9月19日核准立案,11月中院判决赔偿136,500(每天73.3),另偿还了拍卖的房子,对汽车及查封的粮油加工厂等均未赔偿。另外给予她40万元的人文关怀金,但提了5个条件,其中一项是到电视台接受访问,承认自己的错误,是自己无理取闹、对不起领导,问题是地方解决的。她没答应做,她说给400万元她也不会配合造假,演出这场戏。但当地市委书记在电视台上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们家的事已经圆满解决了。

对国赔案他们申请上诉,并于08年1月8日立案,但至今没下文,08年2月9日与先生看望天津的伯父,被绑架到新疆石河子驻京办,手机被抢、礼物被扣,反带手铐50多小时后押回石河子北一路派出所,以扰乱社会秩序对丁拘留10天,30日后冯被判劳教1年3个月,在关押101天,由于家属身心受尽摧残,冯永记被迫写下了不进京上访、撤回控告等保证书后,对冯所外执行,在所外执行16天期间,她因写信给中央,乃又抓回劳教,于09年5月11日期满释放。

在冯劳教期间,国赔案正在二审中,原中院又再审,08年11月改判丁8年半的徒刑。在她09年8月8日写给最高人民法院的信函中表示,同一事实理由、同一法院、3个不同判决。她希望高院对伤害案、国赔案尽快做出决定,并公诸于众;追究枉法者、保护他们一家16口人身财产安全。

也许是法院心虚,并未再抓丁新民服监,目前他们有家不能归,带着孩子在北京长住,但一有风吹草动,他们就得迁移地址,以免遭受迫害,每天过着担惊受怕的日子,至今仍承受着无尽的煎熬。


2008年7月21日中院再审决定书(当事人提供)

劳动教养决定书(当事人提供)


给中央领导书(当事人提供)

2003年高院指令再审决定书(当事人提供)


给最高法院(当事人提供)

给胡锦涛(当事人提供)

相关新闻
4.25二十五周年 台湾主流人士支持法轮功反迫害
中国金融机构建基层武装部 被指怕民众抗议
李强喊守住大规模返贫底线 脱贫造假引关注
【晚间新闻】中共统战部秘密档案被曝光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