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放宽单亲子女改姓 台法界人士保留

人气: 2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4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徐瑞婷台北12日电)部分单亲妈妈希望修法放宽单亲子女改姓规定,但是今天在一场公听会上,法官、法务部官员、律师都倾向维持现行规定,对于放宽改姓态度保留。

国民党立委蒋孝严提案修改民法第1059条,放宽单亲子女改姓规定,将现行改姓需有事实足认姓氏对子女有“不利影响”,改为从“最佳利益”考量,赋予成年子女可依个人意愿自行决定改姓权利。

蒋孝严今天在立法院举行公听会,邀请法务部官员、法官、律师、妇女团体等各界人士与会。

妇女新知基金会理事长沈采颖表示,她是单亲妈妈,1个人照顾3胞胎,生父只有过年打电话回家。她的孩子疑惑为何不能从母姓,她回答孩子“去问法务部长”。沈采颖说到此一度哽咽,她认为法务部应尊重单亲妈妈的人权、注重少数人权益。

法务部法律事务司司长覃正祥指出,亲属法与继承法是绑在一起的伦理法则,若过于着重个人主义,继承法根基会松动,恐将发生对社会不利的变动。现行法令对子女改姓的规定已经很宽松,无争议前提下,子女去户政事务所即可改姓。

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厅法官萧胤瑮也表示,根据司法院98年1月至99年2月共14个月统计,全国各地院改姓申请案件共1461件,仅驳回251件,超过3/4准许改姓。从现行数字反映,现行规定并无不妥。

萧胤瑮说,改姓如果从“最佳利益”作为考量,反而代表“要100分,80不行”,改姓若非最佳利益,可能会遭法院驳回,现行法令从“不利影响”考量,反倒给予法官较多解释空间,准许改姓机会较高。

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陈金围指出,考量父母一方对子女家暴等,有未尽教养或保护义务,可修法减轻子女未来对父母的扶养义务,加强子女受保护权利。

律师黄虹霞认为,监护权根基于爱,为何要因为不喜欢而改姓?改姓变成了“恨”;当子女能自由选择父姓或母姓,也不代表子女独立性获得尊重。姓氏对她而言只是电脑代号,不值得争取。亲属的前提是尊重事实与习惯,与法律不同,大家不必过度执著于改姓。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