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兵:法治何在?公理何在?

——一个老法律工作者对云南昭通昭阳区教育局女科长魏静玲莫名死在区检察院一案的质疑

王兵

标签:

【大纪元4月13日讯】人身自由何在?人的生命保障何在?看了昆明《生活新报》报导昭通昭阳区教育局女科长魏静玲莫名死在区检察院的消息,感慨良多,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在党和国家多次强调依法治国,保障公民权利的时候,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能不令人愤慨?

下面质疑几点:

1、魏静玲是出差在途中被检察院干部仅是以一本工作证带走的。谁都知道,抓人要有逮捕证、拘留证,传唤要有传唤证。工作证只能说明本人身份和工作机关的名称,若执法机关工作证有抓人的特权,请问,是哪条法律规定?

传讯是要当事人接受询问,询问结束既可走人。可魏静玲24日进检察院,26日死亡两天多已经不属于传讯性质了,应该是明显的非法拘禁。

2、按照常识和规定,被拘禁人员都要进行检查,防止行凶和自杀,素质裤带和钥匙都要收缴,那魏静玲致死的水果刀从何而来?这应该是明显的渎职行为。

3、魏静玲死在检察院,自杀、他杀性质未定,现场是破案的主要关键,保护好现场连普通老百姓都知道,何况执法机关。人死在检察院,检察院已经成为当事的一方,为清洗自己的嫌疑,更应该保护好现场请公安机关勘验,可人都死了,还送往医院,这不是明显破坏现场是什么?

4、设置监控录像在高科技时代已经是普遍现象,可是录像至今没有让家属看,是何目的?

5、尸表伤痕疑点重。“经过尸检发现心脏处有一条9高分多长的刀伤,手腕处也被刀割破”(报载),另据知情人称,心脏处有刀伤,深达9厘米之多。

试问,一个年过五旬的女性有这么大的手腕力量刺这么深的刀伤吗?这是疑问一。
疑问二,两处伤痕,若属割腕在先,血流后根本无力再从心脏刺这么深的刀口。若心脏刀伤在先,这是致命伤,那手腕的刀伤从何而来,这是否有伪造之嫌。

人命关天,人莫名其妙死在庄严神圣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院内,不查明真相,能让广大老百姓信服吗?

(作者为原某地原检查院长、法院院长)

附相关报导:

美国云南大学校友会:为魏静玲昭雪伸冤
http://h1n1china.org/b5/10/4/6/n2868246.htm

云南昭通教育局一女科长离奇死于检察院
http://www.epochtimes.com/gb/10/4/3/n2865593.htm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相关新闻
云南昭通教育局一女科长离奇死于检察院
云南昭通教育局女科长离奇死亡
美国云南大学校友会:为魏静玲昭雪伸冤
【网海拾贝】盛世繁华落幕之快让人心惊肉跳
纪元商城
这种肥皂不会耗损 永远陪伴你
每日更新:春天里的素色清道夫 不知疲倦
这种杯子为何如此火爆 加州女子偷65个被捕
这些亚马逊好物 让你生活品质大提升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