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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院通过 电动车3年免货物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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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郑亦宸台北报导)行政院会今(15)日通过经济部所提“智慧电动车产业发展策略与行动方案”,未来6年将编列新台币97亿元的总经费,全力推动智慧电动车发展,期望在民国105年智慧电动车旗舰厂商跃升至全球Top 10。

经济部次长黄重球表示,将推动10个智慧电动车示范运行专案,目标在2013年时有3千辆智慧电动车上路;预期到2015年时,台湾的智慧电动车生产量超过6万辆,其中外销1.5万辆,产值超过1,200亿元,关键零组件核心技术也要自主研发;希望孕育排名全球前10大拥有自有品牌的智慧电动车旗舰厂商。

为鼓励购车,黄重球还说,确定提供智慧电动车示范运行阶段3年免征货物税优惠,不过仍须等财政部修改货物税法令,也将允许地方政府给予免征牌照税优惠。

到2013年以前会先征求地方政府或企业进行示范运行,将给予示范单位3成补助,示范运行三千辆智慧电动车的经费约70.35亿元,其中政府补助款约为22.77亿元,大约占三成。

不过黄重球厘清,“智慧电动车产业发展策略与行动方案”与行政院去年8月已核定的“电动机车产业发展推动计划”不尽相同,电动机车的补助是每辆8千到1万 1千元,各县市政府配合补助1千5百元到1万元,电动机车货物税减半征收。

黄重球也指出,推动电动车最大的关键在于是否有便利的充电环境,未来将修订电业法、建筑法及都市计划法等相关法规,充电设备的完善也交由台电与中油负责建立。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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