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4月24日报导】(中央社华盛顿24日法新电)美国西部犹他州(Utah)一名死刑囚犯选择被行刑队枪决,尽管美国几乎每个州都禁止这种执行死刑的方式,包括犹他州在内。
贾德纳(Ronnie Lee Gardner)昨天在盐湖城(Salt Lake City)地方法官面前,援用州法律条款,让包括他自己在内5名死刑囚犯不受毒液注射处死的限定。这5人在犹他州法律生效前,都表示选择被行刑队枪决。
49岁的贾德纳告诉法官李斯(Robin Reese):“我希望被行刑队枪决,请接受我的要求。”
贾德纳1985年试图从法院大楼逃脱时,射杀一名律师,并射伤一名法警,因此而被定罪。
他起初要求枪决,后来改变心意,要求注射毒液,但是现在又再确认最初决定。
2004年生效的禁止枪决法律,不会溯及既往,适用于贾德纳等5名死刑囚犯身上,因为州议会议员不希望提供他们额外的上诉理由。(译者:中央社陈政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