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皇家律师呛教宗 包庇性侵儿童无豁免权

标签:

【大纪元4月3日报导】(中央社台北3日电)知名的国际人权律师、联合国特别法庭法官、英国皇家大律师罗伯森(GeoffreyRobertson)今天公开撰文“把教宗列为被告”(Putthe pope in the dock),强烈主张教宗在一连串的神职人员性侵儿童丑闻中,应完全尊重国际法,不享有法律豁免权。

罗伯森这篇文章今天刊登在英国“卫报”(Guardian)的言论版,对近日一连串有关天主教神父性侵男童丑闻,引用国际法的“违反人道罪”(crime against humanity),主张教宗应该列为被告,接受审判。

由于一连串的性侵丑闻已经进入法律程序,梵蒂冈当局全力把渎职神父与教会和教宗切割开来。但是罗伯森说,梵蒂冈自视为一个国家,据此认为“身为一国元首的教宗得享刑事豁免权,不需接受法律审议”之说,并不正确。

罗伯森说,尽管教廷峻斥(性丑闻)“如瓦釜雷鸣的主流意见”(petty gossip of dominant opinion),但是遍布欧美的一连串事件已经对孩童造成“系统性的性虐待”,在国际法上,已经足以成立“违反人道罪”。

罗伯森在文中指出,在爱尔兰墨斐(Murphy)法官的调查中,性侵案已不只在男童收容机构中泛滥成灾,教会官僚体系明知嫌犯积习难改,却一意包庇,在威胁利诱被害人宣誓守密后,却纵容嫌犯改调其他教育儿童职务,才教人震骇。

文章明白指出,教会这种行为就构成帮助性侵儿童的刑事犯罪。

2005年美国德州的一个相关案件因教宗争取并获得时任美国总统布希的介入而被驳回。布希当时依据其律师贝林格(John B. Bellinger)的建议,认定教宗本笃十六世身为“外国元首”,因此得享法律豁免权。

罗伯森说,贝林格为布希政府“刑求政策”辩护的论点已经不值一哂,对教宗豁免权的主张更令人质疑。

罗伯森说,教宗豁免权的立论以教廷是一个国家为基础。但事实上教廷早在1870年就被入侵而灭亡,现在的梵蒂冈是由法西斯主义的意大利在1929年所创立,当时墨索里尼(Mussolini)一手支持的狭小飞地(enclave,被包围的领土)面积不过0.17平方英里,人口才900名天主教神职人员。

罗伯森说,这种由别的国家片面宣布就可建国之说太过可笑。而且联合国一成立,就拒绝梵蒂冈成为正式会员,仅同意其“观察员地位”,即使如此,都还使得联合国被抱怨歧视其他宗教。但是目前教廷仍以其在联合国身份,主张自己的国家地位,不受刑事追诉。

罗伯森认为,在英国或欧洲人权法庭,教廷的主权国家主张都可能被推翻。且无论如何,以国家元首之名,让教宗得享法律豁免权的说法,在“国际刑事法庭”(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ICC)完全不适用,苏丹现任总统巴席尔((Omar Hassan al-Bashir)被ICC起诉,就是最好的例子。

罗伯森在文中指出,依据ICC的法律定义,广泛及系统性的对平民实施强奸、性奴役及其他非人道对待,造成身体或心理伤害,并获政府或实质政权纵容者,就构成“违反人道罪”

罗伯森指出,只要连续性的神职人员性侵男童事件,在2002年7月ICC成立之后仍继续出现,而且(神职人员)事实上的当局(教廷)都未能惩罚,就会列入ICC的管辖权之内。(译者:中央社赖秀如)

相关新闻
美神父性侵 教宗知情未惩处
早知性虐放任不管  受害者:应追究教宗责任
教宗不处罚性侵神父?  梵蒂冈:媒体抹黑
神父性侵儿童案  法主教声援教宗表羞愧懊悔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