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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经部查获伪标产地纺织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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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9日报导】(中央社台北19日电)经济部“进口异常商品联合稽核大队”经由情资搜集及调查,18日在台南县永康市大湾商圈查获中国、泰国、越南、韩国制却标示为“台湾制”或“台湾监制”的纺织品,已要求业者停止贩售。

经济部标准检验局今天表示,这些衬衫、短裤、背心、方巾、内衣等涉及伪标或误导消费者以为是台湾制造,已依商品标示法第16条规定,要求业者将商品立即下架停止陈列贩卖,如未遵行将依法处销售业者新台币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锾。

标准检验局指出,进口服饰产地标示不实情况包括:厂商于进口时印制许多产地国别,进口后将原产地剪掉,人工勾选产地为台湾;生产国别或产地标示未明确标示为“台湾制”,仅标示为“台湾监制”或“台湾设计”,让消费者误以为台湾制造;合法进口商品后,再以抽换原产地标示改标台湾制造的标示;附缝标签车缝时预留标示空间,再改缝台湾制标示。

标准检验局呼吁消费者,购买衣物服饰要仔细查看吊牌是否明确标示制造厂商或进口厂商名称、电话、地址及尺寸或尺码,并检查附缝标示的生产国别是否与吊牌标示的生产国别相符。如附缝标示产地与吊牌标示的产地不同,即涉及伪标。

此外,如发现无产地标示时,应再仔细查看附缝标示是否有被剪去部分标示的痕迹,发现有涉及产地标示不实情形时,可向经济部联合稽查大队检举。

标准检验局表示,为防范进口异常商品冲击国内产业发展,保障国内消费者及合法经营业者权益,防制产地标示不实商品进入市场贩卖,“进口异常商品联合稽核大队”将持续搜集情资,加强查核市售商品原产地标示是否异常,并持续发布查核结果,提醒消费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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