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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税大户多脱产 台法务部:兵少武器缺追讨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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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日讯】(大纪元记者陈玮臻综合报导)财政部近日所公布的欠税大户名单,当中不乏熟面孔,估计所有案件累积滞缴金额约新台币1,308亿元。法务部行政执行署表示,追讨一般民众欠税成绩斐然,但遇到计划性脱产、潜逃海外的滞欠大户却不利,主因在于追讨人力不足,以及法规本身的局限性。

财政部5区国税局近日同步公开欠税大户资料,在企业方面,环亚饭店欠税20.65亿元居首位,其次是通力通运公司的12.91亿元,至于在个人方面,则是以已故商界名人黄任中与其子黄若谷分别欠税15.45亿、17.19亿元为最。

根据统计显示,自民国90年到今年3月,整体执行金额累计达新台币2,001亿余元,平均每年为国库挹注约200亿元收入。前述数字虽看来亮眼,但执行署官员透露,绝大多数都是追讨自一般百姓的小额欠税、罚款,在面对有计划性的脱产、潜逃海外的滞欠大户却难以执行。

其实法务部早在民国92年5月就公开欠税大户名单,当时法务部甚至“悬赏”5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奖金,以鼓励民众向法务部行政执行署检举这些人的行踪,但结果证明,对追讨欠税几无帮助。

行政执行署某一官员指出,目前全台累积待执行案件达400多万件,但全台湾专责追讨的行政执行官却不到70人,平均每人背负近7万件案量,而在“兵力”已不足的情况下,能使用的有利“武器”也不多。

他也表示,虽说行政执行机关可藉由查封、拍卖、管收、限制出境等手段催收,但根据强制执行法规定,拘提、管收的要件是“显有可供执行财产却故意隐匿、有逃匿之虞”等,但面对于早已计划性脱产、甚至逃亡海外的滞欠大户而言,却是成效有限。

虽说曾在民国92年时建议援引德国制度,修法建立“债务人名簿制度”,一旦欠款者隐匿财产不报,最高可处3年徒刑,甚至不得参选公职及向金融机构贷款等。可惜相关的构想,单是在多次公听会就遭学界与民间团体反对,不外乎是质疑侵犯人权,使得草案石沉大海。

最后他无奈的表示,兵少武器缺,正是政府追讨欠税无力的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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