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河评论第58集

横河:律师吊照门凸显中国法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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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5日讯】(希望之声《横河评论》节目) 横河:各位听众大家好,我是横河。今天和大家讨论一下从律师吊照门事件看中国的法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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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周,北京的司法界又爆出了一件大事。在4月22日的时候,北京市司法局举行了一个听证会,就这个司法局要吊销安汇律师事务所的唐吉田律师和舜和律师事务所的刘巍律师的律师执业证书这件事情举行了一个听证。

北京市司法局甚至到司法部,都如临大敌。司法部甚至出面通过律师事务所施加压力,禁止律师为刘巍做代理。其他的代理律师,有的被禁止出席;有的就受到了很大的压力。最后就有三位律师做了这两位律师的代理。很多律师和跟案情有关的人员,都不能进入这个听证会场;进入听证会场在现场的都是官方人员。而在入口处,对于赶来旁听的至少有200多位民众,是驱赶甚至拘押。当时在现场有20多个位置,绝大多数都被北京市司法局律管处的人员占据了。

律管处就是管理律师,也是这一次出面要吊销两位律师执业证书的。由北京市司法局的法制处的两位工作人员主持了听证会。而律管处的两位调查员,一位姓朱;一位姓陈,他们是完全不按照事实,而是按照上面的意思要给这两位律师定罪的方式,来进行陈述和进行调查的。

这件事情,除了在中国大陆引起了律师界、法律界的强烈的反应之外,也引起了国际上的广泛关注。仅仅是随便查一下就能查到像《纽约时报》、美联社都做了报道。而美联社的这篇报道广泛的转载,包括《华盛顿邮报》在内的大报,都刊登了美联社这篇报道。其他还有《澳洲人报》等等,都报道了这个消息。而像中国人权、大赦国际,还有总部设在美国的法律人权协会,以及台湾律师协会的人权委员会等,都纷纷的发表声明,或者发表他们的评论,对这件事情表示了高度的关注。

在大陆的网站上博客上也可以看到很多很多关于这方面消息的报道。在Google上面一查的话,至少能够查到几万篇相关的东西。有一位一贯关注中国人权的美国律师,她告诉我,说这条消息出来以后,有非常多的律师和她联系来问。因为她比较关注中国的人权,所以很多人就问她,向她了解这件事情。

在国外,人们并不把这件事情看成是一个孤立的个案,而是把它做为中国一个普遍的法律环境的“晴雨表”。对于美国和世界各国的政界、金融界、法律界而言,实际上中国的法律环境是它们制定政策、甚至是公司决策等的重要依据。所以这件事情人们对它的关注的程度,远远超过在中国其他的侵犯人权的个案的范围了。

这件事情,如果我们回过头来看一下、事件回放一下。那是在去年,就是2009年4月27日四川省泸州市中级法院二审法轮功学员杨明,唐吉田律师和刘巍律师是做为辩护律师。大家知道在2008年奥运会前后,抓了大批的法轮功学员。根据法轮功人权工作小组的报道,有1万多名法轮功学员因为奥运被抓。这些绝大部分在奥运结束以后,并没有被释放。很多被非法判刑和非法劳教了。杨明就是被非法羁押了8个月以后,被泸州市江阳区法院一审非法判了5年,杨明就上诉,而他的家人,就帮他到北京去请了两位律师。因为当地还没有律师敢为法轮功学员作辩护。

在4月27日的中级法院二审,审判长叫做李旭东,当天在法庭里面和外面的秩序非常混乱,主要发生的情况是一开始审判员和法庭工作人员就迟到了,迟迟不进入法庭。在法庭内有人对律师进行密集的录像,而按照法律,在法庭内是不准录像的。当律师提出抗议的时候,审判长对于这个法庭里面的旁听人员进行录像行为没有进行制止,就任其录像。

而且在这个辩护的过程当中,审判长不让法轮功学员杨明为自己做辩护。而且有10多次阻断辩护人的发言,最后以至于辩护人没有办法正常辩护。据律师说,当时法庭辩护当中由于审判长的干扰,无法进行辩护的情况下,律师不想做法庭侵犯他们所代理的人的权利的帮凶,所以他们就选择了退庭。同时提交了书面辩护词。

那一次是四川省泸州市第一起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的案例。律师选择了退庭以后,法庭就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和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维持原判5年。这个情况,本来是法官和法庭中的一些法官不愿意惹或者是不敢惹的不明身份的人在违法,结果,泸州市中级法院采取了恶人先告状的手法,就在当年的8月份,就是法庭审理的4个月以后,向北京司法局投诉两位为法轮功学员做辩护的律师唐吉田和刘巍,说他们扰乱法庭秩序。

上周一,律师接到了北京司法局的通知,说是要吊销他们的执照,这和以往北京市律师协会或者是司法局不让律师通过年检的情况是不一样的。不让通过年检,第二年可以让他通过,他还可以继续当律师;而吊销执照,就是再也不能再当律师了。

从这个过程看,我们可以看到最近这些年来,国内律师的生存环境,是日益恶化了。就在北京举行听证的当天,另外一位远在南方的律师,就是福建网友诽谤案,这件事情大家知道的是福建省有一位女性被强奸致死以后,在邓玉娇案发生以后,就有人把福建的这个案子给揭出来了。结果,福建官方就起诉了三名在网络上把这个事件披露出来的网友。这个案子就是“福建网友诽谤案”。

就在4月22日这一天,其中一名网友的辩护律师叫林洪楠,他担任主任的律师事务所被福州市司法局责令解散。而这个理由很荒唐,说是林洪楠本人因为8年前的一起泄密案,被处以停业一年的处罚,所以他不能开业了,那么这个律师事务所也就要被解散。他所被指控的事件,是8年前因为福清市“纪委爆炸案”,说他在阅卷的时候,把标有机密的福清市政法委的一个文件带走了,交给了当事人,导致这个文件在海外曝光。

在这之前大家知道,在重庆薄熙来唱红打黑的过程当中,所判的北京的律师李庄案子,给他定的罪是要他的当事人做伪证。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李庄提示他的当事人做伪证,结果就以眨眼睛暗示来给他定罪。那这本身就是非常荒唐的事情。

在更早的时候,去年6月份的时候,北京有20多名人权律师没有通过北京律协的年检。现在,据西方媒体报道,一共实际上有50多名律师没有通过年检。而北京律师协会根本就没有这个权力给律师证盖年检章。去年还有两位北京律师李春富和张凯,在重庆也是办理法轮功学员在劳教所突然死亡的案例,结果,被重庆市江津政法委综治办的人员殴打。更早一点,北京的律师程海在成都办法轮功学员的案子的时候,也是被综治办的人员殴打。

北京的律师办的案子被打或者是被投诉,要被吊销执照,甚至被判刑,都和四川有关。重庆的当然现在是直辖市了,但是重庆它的地域范围仍然是原来的四川的这个地区范围,都和四川有直接的关系。当然还有一些更有名的例子,是国际上关注的例子,我们今天就不提了,像高智晟律师被判刑,被失踪;而最近现身的时候,脸部严重变形,像这种的都是国内的律师而且特别是涉及到了一些所谓敏感的案子,尤其是法轮功学员的案子的时候,他们被打压的程度就特别的严重。

从这些案子当中,我们可以看到它有一个共同的地方。就是这些案子的背后,你可以看到在法庭在法院的背后,都有一个无处不在的中共的黑手在里面。

在这起吊照门的事件当中,有一个非常引人关注的情节,当审判长李旭东在试图压缩这个辩护人的辩护空间的时候,在每一次这个审判长要阻断辩护人发言之前,都会和坐在旁听席的一个男士进行眼神的交流,或者是听到旁听席这位男士咳嗽的时候,审判长李旭东就会有阻断辩护人或者是法轮功学员自我辩护的言论的行动。

也就是说这个审判长他是根据坐在旁听席的这个人的态度和表示来行动的。那么坐在旁听席的这个人是谁,两位律师没有说他们也不会认识,因为他们是从北京去的律师。但是你想想看,谁能够对法庭的审判长下命令?是谁他的位置在审判长之上的?我相信这不是在法律上对审判长把关的人。因为如果说是在法律上对审判长把关的话,那么他可能就是泸州法院刑庭的庭长,或者是泸州法院中级法院的院长这一类的。但是,这种把关完全不必要在法庭上进行。因为如果是就这个法官的法律知识或者是执法的程度没有把握的话,没有信心的话,它们完全可以在开庭之前就换一个它们信得过的法官来审这个案子。所以这不是在法律上的把关。那么不在法律上把关会在什么地方把关呢?就是在中共的这个党的政策上把关的人。因为这个人他不在法庭里面,法院里面任何一个人都要看他的脸色行事。而政策是这个人在控制的,所以一定不是刑庭的庭长,一定不是法院的院长,而是另有人在。

那么是谁在法院之外,而又能管法院的法官呢?在中共的这个系统里面,就是党委的政法委和610办公室。在法轮功问题上,610 办公室就有这样的权力去管检察院,法院、甚至公安局。在这个之上,是党委的政法委来统一管这个所谓政法的。

同样我们可以看到,不仅是在这个案子里头,在福建网友诽谤案当中,所提到的8年前的所谓的泄密,那么指控泄漏的文件是什么呢?是福清市党委政法委的一个文件。要知道国家机密,如果说是国家的机密的话,应该不包括共产党的机密,不包括的党的机密;因为党的机密,那不是国家的秘密,而是那个政党的秘密,那么完全是用它们自己党纪来处理,而不应该用国法来处理。

政法委的文件,出现在法庭法院的文件当中,本身就是非法的。因为从中国的法律来说的话,至少在字面上,法院是独立的,政法委不应该给法院下达文件,这本身就是非法的。如果这个文件本身和案情有关的话,那么就是政法委公然干涉法庭调查和判案,也许它们就是不想让政法委公然干涉法庭调查和判案这样的消息传到海外去,这就是为什么要把它标记成机密,特别是不能传到海外去公开。所以你可以看到在中国的司法体系里面,是有这么一个共产党的黑手在后面指挥着,操纵着司法系统在侵犯人权。

在今天中国政坛,它有很多派系的斗争,人们说的比较多的是团派和太子党的斗争,或者是江系和胡系的斗争。那么在这种斗争当中,就有相当多的无辜者成为它们派系斗争的牺牲品。像李庄就是薄熙来通过“唱红打黑”想返回北京权力中心的这么一场派系斗争当中,李庄成了牺牲品。然而不管是这个斗争是谁和谁斗,斗争的双方他都不会去考虑李庄本人是不是冤枉。即使明明知道这是冤案,无论是谁,不管是在派系斗争当中,他跟他一派的,还是跟他不是一派的,甚至是跟他有权力利益冲突的人,都会来配合薄熙来制造的这个冤案。我们可以看到,在把他判刑然后开除出律师协会等等这个举动当中,从司法部、北京司法局、全国律师协会、北京律师协会,都在配合薄熙来的行动,而这些部门很可能不是薄熙来这一派系的人,但是他们照样对重庆的这些要求言听计从。

我们再看这一次这个律师吊销执照的吊照门案,泸州中级法院居然一个投诉就能够使司法部都动起来,因为有一个来自东北的律师,就是司法部给他的律师事务所施加压力,不让他到北京去的。泸州市中院这是个级别非常非常低的法院,它怎么能够就随便调动司法部呢?

从在重庆的江津,李春富和张凯律师被打,成都程海律师被打,北京的官方无论是司法部门还是官方的律师协会都不作声,从来没有以任何维护律师辩护的权利或者基本人权的角度,出面来和重庆方面和成都方面交涉,从来没有过。而这些被打的律师,后来都以某种借口被北京的司法局或者是律协惩罚了。

为什么是这样的?就是不管哪个派系占上风,这些无辜者、被迫害的律师们都不会有人出来替他们说话,其原因就是,不管哪一个派系它都是中共的,它们之间的争论,它们之间斗争的本质是谁能够当权的问题,而不是谁能为百姓说话的问题;是谁能够控制最大的权力问题,而不是谁能够为中国人民谋取最大的利益,或者是争取权利的斗争。对它们来说,其实本质都是一样的,就是不管哪一派哪一系,对于迫害人民,无视和践踏法律,哪怕是它们自己制定的法律,它们的态度都是一样的。所以一方可以在权斗当中失势,但是这个失势的这一方,它所制造的冤案,不会因为它的失势而翻案,不会因为它的失势而平反,更不可能有人为它制造的冤案去向被冤枉的人去赔礼道歉。

我们再看一看在这一次吊照门事件当中,泸州中院和北京市司法局的所作所为。我们知道在历史上对于反人类罪的审判,对于不是推动、不是指挥的人,即使是执行的人也是不放过的。在纽伦堡审判当中,被判有罪的,并不因为服从命令而被赦免罪行。东欧剧变以后,对于东德柏林墙守卫士兵的审判当中,法官有一段话,说明在任何情况下,“良知应该高于法律”。但是我觉得最有意义还是另外一段问答,作家龙应台问过一位曾经担任过边境守卫的一个前东德人,“您说,围墙的守卫在改朝换代之后受审判,公不公平?”那个人回答说,“当然公平。”“……是总理命令他们开枪的没错,可是没人命令他们一定得射中呀!”,“开枪可以说是奉命,不由自己,可射中,就是蓄意杀人嘛!”

将来在中国对于中共迫害人权,特别是迫害法轮功的直接参与者,因为迫害法轮功是中国目前最大的人权灾难,所以这是一定要进行审判的。那么对这些人将来进行审判的时候,被告会面临同样的问题,还会更严重。

首先它们面临的,它们可以回答的是执行命令的说法,当然这个问题审判东德柏林墙士兵的法官已经说了,“良知应该高于法律”,但是执行命令的这种托辞这些人还用不上,为什么呢?因为他们绝大部分的人没有办法说他是遵照法律在行动。因为法律,很多辩护律师在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的时候已经说的很清楚了,中国没有一条法律是针对法轮功的,所以这些人将来是找不到法律依据为自己做辩护的。

还有一个托辞就可以说是收到了文件和命令。那么同样的,文件和命令不能高于法律,这是在中国的宪法和法律里面都说的很清楚的。况且还有很多是口头命令,这些口头命令到时候没有对证的,上面不承认,执行者只能自己负责。

再一种就是酷刑迫害致死致残这些案例当中,那些凶手他是不可能拿出法律文件来为自己施用酷刑辩护的,因为中共在公开场合,它对国际社会说的是它三申五令禁止酷刑,因此最终监狱、劳教所的看守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当然发动者和指挥者的责任更大,但是这不是我们今天在这里讨论的内容。

即使是有口头的命令,有人是被迫执行命令的,但是有一些人是自己一定要做坏事,自己主动去做坏事的。像这次泸州中院的投诉,它就不是按照法律在办事,也不是接受了命令和文件,而是它自己主动要做坏事。因为即使是当时在法院里面,在法庭开庭的时候,律师离开了,泸州中院即使是违法的判了这位法轮功学员,它也没有必要到北京去投诉,这件事情它是主动自己要做坏事的,它不可能把责任推给任何人,因为没有一个人下命令给它叫它去投诉,这件事情本来就是在泸州中院发生的。

同样的北京司法局也会面临这样的问题。北京市司法局是坏事作尽,从迫害高智晟律师,到去年通过北京律协不给20多名,也有的说是50多名律师年检,不给他们盖年检章,到现在吊销唐吉田律师和刘巍律师的执照,它都不能推卸责任的,是它做的。包括北京市司法局的局长、包括北京司法局律管处处长,到时候都不能推卸责任。

每年给北京司法局投诉多了,什么时候司法局去理会过别人的投诉,什么时候去解决过别人的投诉,为什么非要解决这一桩,为什么泸州市中院一投诉,他马上就跳出来执行了。泸州市中院不是你的上级单位,这就是它自己硬要做坏事,没有法律、没有规定、没有命令、没有文件,到时候就是自己要承担责任。

《芝加哥论坛报》儿童版有一个主持人叫西勒.库斯特,当时有一个孩子给他写了一封信,后来他发现有很多孩子给他这一类的信:“上帝为什么不奖赏好人,为什么不惩罚坏人”,后来他通过一件事情找到了答案,他就回了一封信,在《芝加哥论坛报》上面刊登了,这封信的题目叫做:“上帝让你成为好孩子,就是对你的最高奖赏”,后来被美国和欧洲1千多家报刊转载过,而且每年的儿童节都要重新刊载一次。

据传说有一位中国人读了这个文章以后,在《芝加哥论坛报》的网页上留言,这个留言也流传的很广,我觉得很有意思:中国民间有一句古话叫“恶有恶报,善有善报,不是不到,时候未到”,他说他曾经对恶人迟迟得不到报应感到迷惑不解,但是看了这篇文章以后,他说他终于明白了,因为让恶人成为恶人,就是上帝对他们的惩罚。好,谢谢大家!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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