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净明:警察丑行让新加坡蒙羞

李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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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8日讯】老子曰:“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衰。”孔子说:“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由此看来,两位圣人都认为诚信非常重要。一个人如果在社会上丧失了信用从而得不到周围人群的认同,这个人从此以后就再也没有立身之地。诚信是立身之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一点在同为华人国家的新加坡也是得到广大民众认同的。然而,最近新加坡的几个警察为了捏造莫须有的罪名、达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丑恶目的,所使用的手段奸诈无比,令新加坡举国蒙羞,他们以谎言行恶的行径丝毫不比靠谎言和暴力起家的诈骗大王——中共恶党逊色。

为了庆祝五月十三日——世界法轮大法日,新加坡的法轮功学员黄才华女士曾多次到新加坡的中央警署申请游行活动准证。由于想尽快拿到许可准证,黄女士也曾打电话到警署询问但没人接。5月5日,黄女士的9岁儿子收到一个来自警署的电话,要求黄女士本人5月6日到警署去见面。黄女士知道后误以为自己申请的准证有望被批准了,就带着喜悦的心情在约定的时间来到警署。不料到达警署之后,在报案处警察表示没这回事,但是让她等15分钟。

不一会儿,身穿便服的中央警署调查官林耀斌(Francis Lim)来到,承认是他打的电话,并立即掏出早已准备好的刑具手铐强行给黄女士戴上。黄女士质问林耀斌:你骗我,连小孩也敢骗。然后林耀斌又强行把黄女士带入地下室,交给东陵警署的调查官Eidde Ho,要录取黄女士的口供。黄女士正气凛然拒不配合他,Eidde Ho一再诱骗黄女士说:“你有话要跟我说,你不说,上庭跟法官说,他也不大会相信。”

通过诱捕的方式抓到黄女士却拿不到口供后,又来了中央警署的另二个调查官林文华和AngWee Kiat一唱一合。 Ang Wee Kiat说:你有没有口供对我们已经不重要,我们老板要起诉你,你去跟法官讲,要展板去跟法官要。林文华嬉皮笑脸,得意洋洋地说:你看我的头没有象石头做的狮子头一样被神雷击中,我还活得好好的呀。尽管被荒唐无耻的恶言折腾了大半天,黄女士仍然不为所动,二个警察最终连控状都没打开来读给黄女士听,却硬把没有任何口供的黄女士强行押到法庭秘密受审。

在迫害黄女士的同时,去年10月在鱼尾狮风景点讲真相时护照被扣已经七个月之久的张先生、陈先生和高女士等五位法轮功学员也被要求去中央警署。林耀斌和一位姓左的警察告诉几位当事学员,说是经过调查确认他们犯罪。其中四人因粘贴展板,扣上“破坏公物”的罪名,一人因运送展板而冠以“唆使”之罪。并要他们签字承认莫须有的罪名,几名当事人当场拒绝认罪。

新加坡警方同时还对四名当事人指出另一项警告,强调他们于去年10月5日之后,于10月7日至9日期间仍然去鱼尾狮炼功讲真相属于违法,于即日起12个月内不得再去鱼尾狮,否则还会再立案起诉,两罪并重。

警察竟然还拿出警告信说,去滨海公园打坐是违法的。一名法轮功学员在得知此事后深感不解。调查官林耀斌曾亲口说在那里炼功不违法,怎么现在又变成违法了?新加坡的法律可以随便更改吗?

在道德高尚的古代,有人失去诚信之后,会感到难以自容,自知可耻。在世风日下的今天,不知道这些警察还有知耻之心吗?一个民主国家的警官,竟然只有利用欺骗的手段才能抓到人吗?只有利用欺骗的手段才录到口供吗?假如果真如此,新加坡也到了一个极其危险的境地上了。因为不论古今中外,坚守诚信都是立身处世、从政经商的通理。不守诚信的人,即使可“赢一时之利”,但一定会“失长久之利”。不守诚信的政权必不能长久。古人云:“悬崖勒马不为晚,船到江心抛锚迟。”新加坡政府何去何从,一百一十四个国家的一亿多法轮功学员与全世界人民正在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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