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司法局迫害律师被责盗用公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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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9日讯】(大纪元记者骆亚采访报导)北京司法局对北京唐吉田和刘巍律师二律师举行了戒备森严、如临大敌般的“吊照门”听证会后,不顾律师界对此决定的普遍不满和反弹,于5月7日在自己官方网站上正式公布对他们的司法处罚——吊销律师执照。

唐吉田律师指出这种利用对公权力的盗用,看似很强大,实质上是很虚弱,是要将流氓进行到底。他们将行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法定程序来主张自己的权力,对于北京司法局绑架全体工作人员为少数违法者的错误决定背书的举措,他们还将采取一些行动来追究违法者的责任。

北京司法局绑架了全体员工为少数违法者错误决定背书

北京市司法局对于唐吉田和刘巍二律师的吊销律师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于5月7日刊登在北京司法局的网站上。唐吉田认为北京司法局的这个决定是建立在不存在事实基础上,并且是对法律错误的适用做出的决定。他还说:“某种程度上北京司法局绑架了全体工作人员为少数违法者错误决定背书,这个错误决定不仅不能反映出他们的依法行政的水平,反倒败坏了自身的形象。这种利用对公权力的盗用,看似很强大,实质上是很虚弱。到目前为止,我没看到正式的文件,但网站上司法局的有一个栏目里有这样三个处罚决定,刘巍律师、我后面还有年初作出处罚决定的李庄律师。”

北京司法局某些官员借机报复

唐吉田表示对于北京司法局一意孤行的决定,他们正在考虑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这样法定的程序来主张自己的权利。他还认为这是北京司法局的借机打击报复,因此他们将追究相关的责任人,他说:“在这个过程中司法决定和相应的决策直接决定人,我们也要采取一些行动来追究他们违法的一些问题。当初泸州法院的一个司法建议,它的本意想不让我们继续介入他们所在地的案件,但是北京司法局的某些官员一直以来恨之入骨,总是想寻找一个机会来报复我们,那这种以泸州司法建议方式出现,他们就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要把它用到位。”

北京司法局是要将流氓进行到底

唐吉田认为北京司法局的这个决定也是要将流氓进行到底,他说:“实际上我们国家和一些具体单位,往往少数违法者借用所谓的讲政治、讲大局或者是要维护稳定呀、要巩固权力阿,把一些正义合法力量绑架了,让其他人在他的贼船上一起摇橹或者撑浆,要帮他壮胆,不客气地讲,是要将流氓进行到底。”

今天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 明天或许发生在更显赫的人身上

唐吉田律师还披露当他和刘巍律师到北京律师协会找相关领导时,他们连楼都上不去,他们受到如同访民一样的待遇。他分析说:“这些头头也没法面对我们,如果说真话,显然司法局做错了,如果说假话的话,他们也没有这个勇气说出口,所以最好的办法是回避我们。”

他认为说:“如果认同规则受到的不公正待遇,接二连三发生,那整个社会无论是普通民众还是为居高官,他就是生活在一种无序之中,那无序生活没有任何一个人能找到幸福感。今天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明天或许发生在更显赫的人身上。那种就是丛林法则,不是社会了,而是动物庄园了。我相信执政当局中有良知和有一些正义感的人不会任其长期存在,哪些盗用执政资源的人也会伏法,付出一定代价。”


图:司法局官方网站上正式公布对唐吉田、刘巍二律师的司法处罚——吊销律师执照。(网络截图)


韦良玥:北京司法局认定事实有问题

黑龙江的韦良玥律师认为北京司法局这次以吊销的行为,认定事实有问题,而且这种处罚也不符合法律的立法本意,并且作为司法行政机关,他除了有规范自己被自己管理律师的一些合法的行为以外,他也有保护律师合法权利的义务和职责。那在后者的保护的职能上,发挥的不好,导致现在律师的合法权利出现被干扰的行为越来越多。

他赞赏唐吉田追求真理的勇气,他说:我对唐律师比较了解,他原来也是一个检察官出身,后来做了律师,他的性格包括他的观念决定了他追求真理的这种骨气,这个非常好。”

他认为当时唐吉田和刘巍二律师,当时发生了他们离开法庭的这种行为,是因为他为了维护当时的合法权利与法官据理力争。最终经过努力也无法保障自己辩护权的情况下,那么他离开这个法庭。作为一个辩护律师,他是尽了自己的职责,并没有、并不是去故意的扰乱法庭。而是法官不正当的审理的一个程序,他向不正当审理程序向法官提出了纠正意见,未获准许离开法庭,跟故意扰乱法庭秩序是有很大区别。

司法局拿不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两位律师有扰乱法庭秩序的事实。而且他对他俩的处罚用了一种最严厉的处罚。因为按照律师法的规定,你真正存在的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的话,它也是6个月的一种暂停执业的一种处罚。只有特别严重的情况下才是用吊销执照。

谢燕益:权力要接受法律的制约

谢燕益认为律师既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是维护法律正确实施,还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么一个角色。他觉得唐律师和刘律师,包括他们这些律师,基本上是希望通过个案,或者通过一些观点,来影响到这个权力要接受法律的制约。现在有些权力不愿意受法律的制约,这个权力就会有问题。这种任意对律师的职业权利去剥夺的这种做法无疑是加剧这个社会的矛盾。

事件回放

2009年4月27日,泸州中院开庭审理一起法轮功学员的案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案)。北京舜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巍、北京安汇律师事务所律师唐吉田出庭为被告人杨明辩护。辩护期间,律师被故意刁难、剥夺发言权。法庭不让当事人完整发表自己的意见,也不允许发表律师的意见,律师的发言不停地被打断,无法正当地行事辩护权利。只好退庭抗议,而遭到北京司法当局以吊销律师执照的惩处。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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