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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童弃山区 判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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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旭昇台北县17日电)台北县三峡镇1名幼童,去年底遭叔叔的友人拐走弃置山区,男童后来被寻获,涉案的陈姓男子今天被板桥地方法院依杀人未遂、恐吓危害安全等罪,判处7年10月刑期。

判决书表示,拐走男童的陈姓嫌疑人是被害人叔叔的好友,陆续在被害人住处居住3、4年。方家多次口头要求他迁离,引起陈男不满,且认为付出的感情未获认同。

去年11月16日,陈男要外出购买大型黑色塑胶袋搬家,巧遇男童,以佯称带他外出饮食为由,骗男童一起上车,返回时,见男童在车上昏睡,于是起杀机,掐男童脖子约1分钟。

随后,陈男在三峡偏僻山区以两个大型塑胶袋包裹男童,将被害人丢弃在停车场旁的驳坎下草丛中。

方家发现男童不见后,调阅监视器发现是遭陈男带走,于是报警,并动员亲友一起抓人,当晚在工寮顺利逮到陈男。警方询问男童下落,陈男装聋作哑宣称不知情,还一度下跪发誓,“保证”没有带走被害人。

方家亲友、警方动员50多人漏夜搜索,翌日凌晨,男童姨丈与舅舅刚好在寻获地点附近想要如厕,探照灯恰巧照到抓破垃圾袋逃出、趴卧驳坎的男童。被害人度过又冷又湿的惊魂6个多小时,差点冻死,所幸只有擦伤,送医治疗无碍。

法官审理,依照陈男犯案的动机与犯后态度,认为他将男童弃置山区很可能受冻失温、饥饿死亡,当时4岁的幼童根本不可能从山坡草丛爬上有数公尺落差的挡土墙,对外求救;若非及时救出,恐将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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