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超收医师健保费 台林口长庚罚1亿

人气: 4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7月2日讯】(大纪元记者罗明明台湾台北综合报导)林口长庚医院日前遭到检举院方超收医师健保费。健保局1日表示,主治医师与医院为雇佣关系,医院应替主治医师负担6成的健保费,因此,将依全民健康保险法相关规定,对长庚院方开罚1亿元以上。院方还需将超收保险费退给院内医师。除林口长庚之外,健保局也将对长庚医疗其他院区一并处理。

健保局日前收到长庚医师检举,指长庚院方要主治医师全额自付健保费,经健保局调查,林口长庚医院帮主治医师投保,是以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自行执业者身份投保,也就是每个月健保费5,992元,全由医师自己负担。

不过,健保局表示,医院与主治医师应属雇佣关系,主治医师是医院的受雇员工,应以公民营事业机构受雇者身份投保,医师每个月只要负担3成健保费1,798元,其余4,194元应由医院负担。

他说,林口长庚医院已违反全民健康保险法第69条,也就是投保单位未负担所属被保险人及其眷属的保险费,而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依法投保单位除了必须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给被保险人外,并按应负担的保险费处以2倍的罚锾。

林口长庚医院从未积欠健保局任何健保费,但却在认定医师与医院之间的关系上,与劳委会及健保局有所不同,而违反了健保法。

依据健保局估算,林口长庚医师及眷属约有600多人,健保局将追溯过去3年医院应负担却未替医师负担的健保费,并处以2倍罚锾,罚款金额将高达1亿元以上。

长庚医疗体系除了林口院区之外,还有台北、嘉义、高雄、基隆等院区,健保局表示,长庚医院其他院区若有相同情形,将一并处理,如确定违法,即比照开罚。长庚若疑义,可寻行政救济,先向全民健康保险争议审议委员会提起争审。◇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