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佩兰: 请求天下正义的人们做法官给我评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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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6日讯】8月7日中午收到上海市公安局对3月24日拘留《行政复议决定书》,对于复议结果也是预料之中,并不惊讶,在这个司法不公、腐败的年代,我们老百姓再多的事实理由也是输!我现在把我的遭遇再次公开,请求天下正义的人们做法官给我评评理,给我公道!谢谢大家!

2010年3月24日,朋友来看望我,顺便让他把电脑给修理一下。下午3点多钟,我和丈夫给这位朋友送客,当我刚走出大楼的防盗门口时,停在门外的“金杯”面包车里,冲出来4个镇政府城管人员,它们不问青红皂白抓住我强往车里拖,这些人身强力壮个个都身穿迷彩服,我丈夫和朋友见状连忙上去阻止,并问他们:“你们是什么人?凭什么抓人?有没有合法的手续?这不是明目张胆的绑架吗”?那些人不回答,只是把我一股劲地往车里拖拽,这时我的朋友挺身奋力挡在车门前,抵制他们绑架我到车上,我使劲挣脱他们。这些人眼看有人帮助我,无法拖我上车,3个人就狠狠地抓住我不放,其中一个小头头慌忙打电话要求增援,只听见那人说:“人手不够,赶快多派些人来”。这时我丈夫也拨同“110”报警电话,不多时马桥镇派出所110警察人员(警号:042335)来了,我们向警察指控了被这些人绑架的经过后,该警察没有立即依法处警,却被那些要绑架我的人叫到后面,相互嘀咕了一阵后,该警察对着我们说:原因特别他管不了,还说这是政府行为他不好管。我们问警察:“他们这些不明身份的人,没有任何的合法手续,强行抓人带到不知什么地方去,这是不是绑架吗”?警察没有回答我们的合法指控。我的手臂已被这帮人抓伤立时肿涨起来,连皮肤都呈现紫色的。为此要求警察给我验伤,警察却要我自己去派出所开具验伤单,叫我去坐绑架者的车去验伤,说完不负责任地扬长而去。这时又来了十多个人来增援,他们有四、五个人抓住我的朋友,其余的人向我包围过来,这时我已经退到了弄堂东边的墙角没有退路,这伙人一拥而上扑向我将我抬头扛脚地绑架上了他们的汽车。当时我正在用丈夫的手机和朋友通话,诉述被绑架经过,他们包围我的时候手机被他们抢了去,被抢走的还有钥匙、身上的零用钱、银行卡,周围围观的人很多,但是没有一个敢站出来说话。

我被绑架上汽车以后,拚命地挣扎都无济于事。它们将我的内裤都拉掉了,他们四个人,一个人用被单蒙住我的头,掐住我的头颈,一个人把我两手使劲被反绑在后面,两脚被他们狠命地使劲按住不能动弹,骨头快要断裂了,使我疼痛难熬之极。其中有一个人边按住我边说:“不是我们要来搞你,知道吗?是政府的人要搞你,你还去北京呀!上什么访呀,不在家里好好呆着,跑到北京去上访。还去呀!你参加了‘冤民大同盟’,闵行区你不是落选了吗?你还那么起劲干吗?冤民大同盟是三反组织。为什么要搞你,你自己心里清楚”。在这些绑架者中有一个人姓宋的,只听见那些人喊他“老宋”,他是开汽车的开了好长时间,在一家宾馆前停下,这伙人把我扛进宾馆内,我拚命挣扎着,这伙人真的不怕遭天打雷劈,把我的上衣外套内衣都扯下,把我裸体扛进了该宾馆的大厅。后来不知是什么原因,又把我从宾馆内扛进了汽车,只听见里面一片吵闹喧哗声,听不清吵闹什么。这时我身上衣服已被扯光一丝不挂,三个人按住我,还是用床上被单蒙住我的头,掐住我的头颈,四肢被他们掐住不能动弹。有可能这宾馆的老板看到这场面,毕竟是老板害怕或是的良心发现,不愿意接这个的业务罢了。这宾馆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也不知道宾馆的名称,在挣扎中我看到宾馆的名称有个“瑞’字,其它什么也看不清。

他们把我再次安在汽车里以后,汽车又在马路上飞驶,最后他们找到了这一家宾馆,就是拘留证上写明的那家“迎鹤宾馆”,在闵行区颛桥镇的北松路285号上,我当初的时候不知道这是在什么地方,外面雨下得很大,天气也很冷。这伙丧尽天良不怕遭天打雷劈的人,再次以暴力把全身裸体的我,扛进了该宾馆二楼的一间227房间,房间里有三个床,一台电视机,好像还有两个床头柜,一个空调遥控器放在中间的床上。听那些绑架我的人在说,房间每天的价格是150元。他们派两个女的贴身看守我,那些绑架我的男人在隔壁的房间住下,他们就可以长期的秘密关押我在这里,也不让我家属知道。我被他们一伙人扛进房间后他们把我按在床上,用被子蒙住我的头,用拳头打我,使劲掐我的头颈,掐的我喘不过气来,把我手反绑在背后,紧到手脚发麻不能动弹的地步。我满腔怒火愤慨,使出全身力气挣脱了魔爪站立起来,全身一丝不挂地面对这批在流氓绑匪中间,怒视着站在这些魔鬼般的绑匪面前,准备宁肯一死而决不低头屈服!这时一个尖头削脑的绑匪数这些人中个子最小,脸有些削尖,尖尖的下巴,贼溜溜的眼睛盯了我一下,凑上他几个同伙耳边嘀咕了什么,然后拿起空调遥控器故意把空调放冷气,之后脸上露出了奸笑的表情。我被冷得全身皮肤登时呈现紫色,到后来两条腿摸上去没有知觉。一个叫焦玉琪的女人,对着我拍大腿破口大骂下流话,用脚还踢了我两脚,还对他们说:“不要理她,让她去死吧,死了清爽”!站了大约有一个小时,头晕目眩下只觉得天旋地转,我实在支撑不住才晕倒在地,不知道是谁说了句人话:“这么大年纪了,算了”。这时感觉有人把我的羽绒衣扔在身上,接着又扔了一条被子在身上。

正当处于昏昏沉沉状态下,只感觉到有灯光在我眼前一闪一闪,我极力睁开眼睛,看见一个警察在站在靠近窗户那边,斜对着我拍照。我在受尽侮辱下挣扎着爬了起来,急忙向警察求救,警察大概发现我光身缺衣少裤之下,拔腿就往外跑。接着进来几个女性保安等人,把衣服拿给我穿上,我无力的坐在地上,警察又进来对着我拍了几张照片,接着警察和绑架者一起把我扛进一辆依维柯警车里直送颛桥派出所。这样在放冷气的空调足足有2个多小时。那些绑架我的人也随同去了派出所,其中两个是女性,一个叫焦玉琪,云南回沪,属于居委的人。还有一个叫不出名字,是工农村友谊队村民,房屋拆迁后居住在马桥镇上,年龄在六十五岁左右。她们说是镇里派她们来看守我的,以往我被关在宾馆的时候都是她们来看守我的。

在警车上,我只听见一个警察说:“到所里准备一间房间和椅子,把她用压缩带绑起来”。现在上海正值春寒季节,气温虽在零度以上,寒冷加上潮湿照样叫人难熬。原穿在脚上的鞋子与袜子,给这帮畜生们不知扔到哪里去了,我是光着脚丫被押送走的。到了闵行区分局颛桥派出所,依旧光着脚被关押在一间小的审讯室里,里面除了有一把椅子和一个审讯台子外,其它什么都没有,我光脚坐在那个绑压缩带的椅子上,这时候一个警察拿来了剪刀,看样子要给我绑压缩带了,另外一个警察摇了摇手,结果没把我绑上,把我关在里面,镇里派她们来看守我的焦玉琪等两人看守我,还有颛桥派出所里好几个保安在门口把守。

经过了大半天被绑架折腾,已经是十多小时没有吃过任何东西了,此时嘴唇干裂,饥饿、寒冷、愤怒一起袭来,我的精神、体力几乎崩溃,头很晕,无力的瘫坐在那椅子上,在宾馆里被他们空调放冷气冻僵的腿麻木没有感觉,一个警察拿从迎鹤宾馆里拿来的被单扔在我脚下,让我的脚踩在被单被单上。过了大约有半小时左右,一个名叫叶峰的警察要我做笔录审讯我,我赤脚踩在冰棱的水泥地上,跟着他摇摇晃晃地进了另外一间审讯室。正因为这是正式审讯,进去后向他要求给我传唤证,出示警察证,做笔录时必须穿警服。他说:“这是口头传唤,没有传唤证,口头传唤可以8个小时,口头传唤是没有传唤证的”。这警察没穿警服,那警察说:“我们有时是可以不穿警服的”。后来他还是出示了警察证,名叫叶峰。我把绑架的过程照实都说了,我知道就是说了也没有用的,因为他们要抓的是我而不抓绑架者,显然他们与非法绑架者都是一伙的,是不会听我说的,不过我还是说了,正因为陈述实事也就等于是在控诉,只有我把遭虐待与侮辱的血泪控诉完了,才能使受到严重伤害的心灵会稍微好受些。凑巧那做笔录的警察接到家里打来电话了,说他爷爷患脑溢血进了医院,所以,他也就草草做完笔录就离开了。我依然被带到原来的那审讯室,连续十几个小时没吃东西,也没有喝过一口水,仍处在饥寒交迫与咬牙切齿的愤怒中,已经气得我连走路都走不动了。大约在晚上十点多钟时,进来一个警察叫我坐到他们的会议室里,还说那边开空调暖和点,原来还有其他被关押的人也要关到会议室来,那边确实暖和一点。这时有一个警察给我买来了两双袜子和一双拖鞋让我穿上,我穿了一双袜子,还有一双没拿。后来听他们在说:马桥派出所和颛桥派出所派各派一个女警察,还有两三个保安看守,专门在晚上看守我。那些绑架我的人和两个镇里派来看守我的人已经无影无踪不见踪影。晚上两看守我的警察玩弄她们的手机消磨时间,那些保安们抽起香烟,整个房间烟雾腾腾,无法忍受。脑海中翻江倒海,眼前浮现出白天触目惊心的被绑架的那一幕,心中久久不能平静。到了下半夜警察和保安们也支撑不住了,他们各自打起瞌睡,此时我也打瞌睡片刻。

第二天早晨,警察们都吃完早点,有个警察拿来了两个包子叫我吃,我摇了摇头没有接受。该警察说:“你以为警察都是不好的?警察也有好的……”。中午看守我的马桥警察去食堂吃完饭后,给我拿来了饭菜让我吃,我依然没有吃。晚饭时她们干脆不再给我送饭,在这一整天中没吃任何东西,滴水不进,嘴唇干裂,舌苔刷白,感到全身疲惫及其虚弱,人的精神几乎接近崩溃。到了晚7点半左右,警察送来了拘留证,说要拘留我15天,罚款500元,其理由是:“殴打他人”。事实上我被人绑架殴打,现在却诬告我殴打他人反而要拘留我?这真是颠倒黑白让我蒙受天大的冤枉,这是天理不容!我当然不服,依法提出要求申请行政复议遭到拒绝。接着被四、五个人架走,我被关进囚车直送浦东地区浦江镇那里闵行区看守所,即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看守所所在地。

到看守所时大约快到半夜了,拖着浑身疼痛的身体走进监室,女子监室管教说让我早点休息,这时没有洗漱也没吃东西,在这里见到了段春芳,段春芳见到我很吃惊,段春芳被判刑后没有送监狱。拿出小面包和一瓶营养快线给我喝,我吃了一个小面包,喝了点营养快线,冷的营养快线喝下去后感觉胃疼起来,不敢再喝了。同室管理的人安排我睡觉,我睡觉脚伸进被窝时,被冻僵的脚才开始感觉暖和起来。第二天早晨强忍着疼痛起床,发现身上被打的青紫色,同室的人都看到了。

至4月9日的上午,该看守所释放我时没有给发释放证,这天被释放的人都没有释放证。我向这警察提出:“释放要依法给予释放证”,那警察骂我说:“都没有释放证的,他们也是没有是释放证的,我看你这老太婆有毛病了,搞不清爽,你要出去吗?不出去那就不要出去,你要释放证是没有的”。

这可以充分地说明:这里发生上述违法事实,已经超越法律!似乎超出上海市“人民”政府管辖之外,因为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滥用公权在违法行政,而且允许存在“组织犯罪”!因此注定我要遭殃的!
现在光天化日之下发生严重恶性犯罪行为,不仅是涉嫌组织化的团伙现行犯罪,实属是恶意让我在公开场合蒙受的耻辱,也就是耻辱天下所有的女性,包括这批警匪们的女性眷属在内。

附:《行政复议决定书》


上海市公安局对3月24日拘留《行政复议决定书》(大纪元资料室)


上海市公安局对3月24日拘留《行政复议决定书》(大纪元资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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