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纪委原书记王华元一审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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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0日讯】9日,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共浙江省委原常委、省纪委原书记王华元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数罪并罚,决定对王华元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查明,王华元利用担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委副书记兼省纪委书记,中共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的职务便利,收受他人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71万余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王华元简历

王华元是1949年以来首位落马的省级纪委书记,生于1948年12月,安徽宣城人,在职大专学历。1968年为空军沙堤场站通信营战士;1993年任南京军区空军航空兵训练基地政委;1995年任广东省文化厅副厅长、纪检组组长;1998年任广东纪委书记;2002年3月任广东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6年11月任浙江省委常委、纪委书记。

涉案事实

检方指控:1998年至2009年3月间,王华元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71万余元。另外,王华元还对共计折合人民币895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61岁的王华元系安徽宣城人,拥有25年军旅生涯,后转业至纪检监察系统。他从2002年3月开始担任广东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主持全省政法工作,属实权人物,且以工作作风强硬著称。

在其主政广东省纪委期间,省纪委曾严厉查处省直机关违规发放公积金的行为。他落马后,亦有舆论指他擅用强权,在其直接支持下立案侦查的“南都案”曾引发广泛质疑。

据悉,他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企业经营、承接工程、干部调整和违纪案件查处提供便利;并且纵容家属收受财物,他本人多次参加境外赌博,且道德败坏、生活糜烂。

王华元涉案行为主要发生在他任职广东期间,涉嫌受贿财物来自五位商界人士,除被称为“赌王”的连卓钊,还有广东商人张伟明、黄光苗、苏壮强、陈忠良。而来源不明的财产,指向现金、存款、房产和股票、基金等资产,以及包括名酒在内的实物。

据《新世纪》报导,位列行贿人名单的“赌王”连卓钊,是引致王华元落马的重要人物。连卓钊又名连钊,活跃于粤港澳三地,行走于黑白两道之间。他因早年协助广东警方摧毁张子强犯罪集团而获大陆扶持,后来成为香港海王集团(国际)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知情人士介绍说,连卓钊和王华元曾有财务来往。王华元出于落叶归根之意,在老家安徽宣城附近兴建别墅。连闻讯后,通过中间人送上35万现金。王当时未拒绝,但在别墅竣工前后,王华元妻子出面归还了这笔款项。

据不愿具名的广东官员介绍,主管禁赌的王华元和“赌王”连卓钊关系微妙。一方面,王华元鲜有涉足澳门赌场,其境外赌博行为主要发生在加拿大等地;另一方面,出于人情他对连卓钊暗度陈仓、跨境接送赌客的行为网开一面。

不但包二奶 还有私生子

2006年8月,香港多维月刊曾揭露王华元不但包二奶,而且还有私生子。一位广东陈姓知名商人把一个叫王美玲的女朋友拱手相让给了王华元。这名来自东北吉林的女子,当时二十多岁,“身材绝对是一流,既有东北女人的野味,又兼具江南女子的柔情”,王华元一见面就把人家弄上了床。时间久了,王美玲的肚子也慢慢隆起,不久生下了一儿子。为了能名正言顺、更方便地在一起偷欢,据称王美玲后来干脆把名字改成了“王华玲”,还恬不知耻地以兄妹相称,并搬到深圳居住以掩人耳目。王华元经常偷偷溜到深圳私会“情妹妹”。王美玲并没有固定职业,每天就是利用王华元的关系,为一些出事之后有需要帮助的贪官或商人进行游说摆平问题,从中收取巨大利益,过着豪华奢侈的生活。

像其他贪官色官一样,王华元的确很会演戏。2008年11月20日,他在做客浙江在线时指出,浙江查处的比较重大案件中,一半以上的官员都有“包二奶”、“养情人”的问题。王华元强调,作为党员、官员,“包二奶”现象是绝不允许的,有一件查处一件,绝不姑息。

尽管王华元的演技不错,不但没被发现,反而不断升迁,但终究还是露出了马脚。2009年4月,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浙江省纪委书记王华元因严重违纪,中央已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再后来,就被“双规”、“双开”并被移交司法机关,最后获刑入狱。

“南都案”引发广泛质疑

《财经》消息,王华元当年一边贪腐,一边利用手中权力收拾《南方都市报》。

曾因2003年报道孙志刚之死、SARS疫情而声名鹊起的《南方都市报》(下称南都),却在同年迎来针对其高管的集体整肃。2004年6月15日,广州市中级法院对南都案终审判决,确认了一审的定罪,但量刑略有减轻:南都原总经理喻华峰的量刑从有期徒刑12年改判为8年;上级主管单位南方日报原调研员李民英从有期徒刑11年改判为6年。同案的南都原总编辑程益中、原分管财务的副主编邓海燕被广州东山区检察院以“不予起诉”释放。

这场充满瑕疵的司法审判,权力如影随行,而彼时主管这一领域的广东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王华元上下其手,并借用各方钳制媒体之势力,成为南都案的主导者之一。此案一度引起经济学家、法学家的大声疾呼,更有老干部出面斡旋,均无改最后审判。

南都案发端于2003年6月,与该报有业务往来的300多家广告客户被问讯。当年12月18日起,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分管南都的社委李民英、南都原总编辑程益中、总经理喻华峰及财务主管邓海燕先后被带走调查。创办于1997年的南都系中共广东省委机关报《南方日报》的子报,其2000年利润额取得突破后,行文大胆,批评性报道渐成中国报业一景。

王华元于2002年3月擢升为广东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成为省委的实权人物。他从原省政法委书记陈绍基手中接受了政法系统权柄,数年之后,他们于同日落马。相比王华元的前任陈绍基,南都前总编辑程益中告诉《财经》记者,“陈绍基为本地官员,且与南方报业许多同事是中山大学校友,虽然冲突不断,但处理时有所顾忌。而王华元下手非常狠。”行伍出身的王华元,把南都的“批评报道”视为对其个人权威的冒犯和挑战。如2002年7月25日发表的《16岁少女被绑入淫窟九昼夜》,省公安厅认为报道系编造,南都于7月29日向时任广东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王华元汇报,此后作出检讨。

时任南方日报报业集团要职的一位领导告诉《财经》记者,孙志刚案之后,在整顿南都的立场上,王华元逐渐与广州市政府站到一起。“严肃处理”甚至成为王的口头禅。2003年4月25日,南都以《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为题报道了湖北青年孙志刚因无暂住证而被收容致死,导致广州数名党政系统官员被法办。在当年年底三个月间,王华元至少三次批示对南都相关人员要“严肃处理”,批示“一查到底”。

2003年12月17日下午,广州市检察院再次找喻华峰谈话,到当晚11时,要求南方日报纪委对喻华峰实行“双规”,被拒后,第二天凌晨喻华峰被检察院带走。2004年2月3日,在省直厅级干部参加的全省纪检工作会议上,省委书记讲话期间,王华元抢过话筒对南都案定性,“南方都市报领导班子私分公款”。

知情人士透露,“南都案发展到后期,在海外引起很大的反响,三位老省委书记出来撑腰,加上省委有领导持不同意见,给他(王华元)造成的压力非常大,但是他还是一意孤行。”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在南都案发生的2003年,时任广东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的王华元,还要求自己的下属:要过好金钱关、美色关、权力关,要知足常乐,安于清贫,做好工作。2004年3月南都案一审判决,2004年10月越级开除程益中之时,王华元却相应接受了两笔贿赂,并有一次出境赌博经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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