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议员:中国强制技术转移后果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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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4日讯】(美国之音2010年 9月 23日报导) 有报导说,中国正在考虑的电动汽车发展计划将规定外商在中国生产电动汽车零部件时,需要成立合资企业,而且必须技术转让。代表美国汽车产业利益的国会议警察告说,中国这样做的后果会十分严重。
美国参议院参议员莱文

来自密西根州的美国国会众议员约翰.丁格尔(John Dingell)9月22号致函中国驻美国大使张业遂,要求中国政府放弃有关要求外国电动汽车制造商通过转让技术来换取中国市场的计划。

*技术换市场*

据华尔街日报,中国工信部正在制订的电动汽车产业十年发展规划规定,外国电动汽车制造商如果要在中国生产锂离子电池和高能电动机,就必须与中国企业组建合资公司,所持股份不得超过49%,必须进行技术转让。

丁格尔议员在信函中指出,这项计划侵犯知识产权,也违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会让美中贸易受到损害。一旦实施,将增添国会议员对中国贸易政策的不满情绪,可能遭到美国的报复。

中国工信部拟定中的这条规定虽然目前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但还是在外资相关企业中引起了广泛的不安。它们认为这实际是要外商用技术换取中国电动汽车的市场准入。一位外国汽车制造商的高管说,这等于强制外国汽车厂商放弃对电池、电动机和控制技术的所有权,他们不愿意这样做。
美国众议院众议员约翰.丁格尔

代表密西根州的国会参议员莱文(Carl Levin)同一天美国国会与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ongressional-Executive Commission on China)听证会上要求对这项计划进行调查。他说:“我们都应警惕中国正试图采取歧视外国制造商的措施,来主宰可再生能源产业”。他称“中国想既保护国内市场,又要出口自己生产的大部分产品”,很不公平。

*49%和50%*

底特律汽车研究中心(Center for Auto Research)项目经理陈延光分析,计划的关键就在合资持股不得超过49%。他说,中国目前整车合资产业中,中外持股各占50%,董事会表决权相当,可以维护外资利益。中方一旦控股,有权要求外资技术转让,外资就难以控制。

他说:“在公司的营运上面,50%或50%以上的股份的话,他基本就有权主导公司的营运。我觉得,如果说外资企业的持股低于50%的话,他大概就没有办法控制技术不转移。”

这项计划设定的目标,三到五家中国汽车公司2020年时能成为全球具有竞争力的全电动或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制造商,并发展两到三家能提供高性能电池和电动机等重要零部件的全球供货商。

*技术差距*

陈延光说,中国电动汽车产业目前最具规模的是比亚迪汽车公司,在中国市场销售份额最大,但同雪佛兰(Chevrolet) Volt电动汽车、日产聆风(Nissan Leaf)和三菱汽车在日本销售的电动车相比,比亚迪在技术上还是略逊一筹,特别是电池和电机等关键部件的性能存在差距。这可能是中国工信部计划要求外资技术转移的主要原因。

他说:“电池的使用寿命、运转的温度、是否适用于寒冷的天气跟很炎热的天气,还有就是电池的安全性,尤其是汽车碰撞时电池的安全性。我想这些都要列入考虑的,而不光只是电池有多达的蓄电量,能够让车子跑多远。我想这就是中国大陆为什么希望让国际车厂能够做技术转移的背后的主要原因。”

还有外商说,中国将在2020年前成为电动汽车的主要市场,在中国生产电动汽车无法避免,但这项新计划为在中国生产电动汽车增添了不必要的麻烦。

中国驻美使馆没有就此发表评论。(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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