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航空姐遭中共特务盯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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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4日讯】(大纪元记者莎‧亚当斯悉尼采访报导)澳大利亚航空公司(以下简称澳航Qantas)女乘务员,法轮功修炼者谢里登‧根里奇(Sheridan Genrich),一次随澳航航班在北京中途停留时,被中国当局单独带走并讯问,随后被驱逐出境。澳大利亚纽省法轮大法协会的发言人戴勒(John Deller)说,她很可能早就被中国间谍盯上了。

日前,根里奇的案子在澳洲公平工作仲裁委员会上审理。根里奇在听证会上说,事件发生在2008年11月,当时,中方人员把她从机组人员中单独挑出来,就她的信仰问题对她讯问,并被告诉她不得再到中国去,否则将面临“严重的后果”。她说这是她人生中最恐怖的经历。  

那次事件后,澳航对根里奇作了降职安排,把从2001年就是澳航乘务员,并且有着优秀工作记录的她从国际航班组转到工资较低的国内组工作。根里奇称受到了澳航不公正的歧视,她要求恢复她在国际航班的工作,补偿她被减少了的工资。

根里奇的律师Shane Prince表示澳航未能挺身而出保护其员工,根里奇从2001年开始便为澳航工作,表现十分出色。澳航辩解说,国际航班的乘务员必须能够去任何地方,而根里奇被中国驱逐出境后意味着她不再符合这样的条件。虽然澳航知道有例外,比如从台湾招聘的乘务员不必在往返中国的航班上工作。澳洲公平工作委员会目前还没有对根里奇的案子作出裁决。

纽省法轮大法协会的发言人戴勒说:根里奇在中国被扣押、讯问、驱逐出境一事,很可能是中国间谍在澳洲活动的一个直接结果。“他们早已盯上她了,他们一定事先知道她修炼法轮功。”他说:“中国的领事馆,以及他们在澳洲的各种机构,一直在监视修炼法轮功的人,因此,对他们来说很容易知道谁是炼法轮功的。很显然他们盯上了她。”

戴勒说,尽管人们普遍知道中共当局禁止了法轮功和法轮功的有关材料,但是,如果说法轮功及其有关材料是非法的,这种说法不对。戴勒说:“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法律来规定什么东西是非法的。”根据中国的宪法和法律,人民有宗教自由和表达自由的权利。“其实对法轮功的迫害才是非法的”,他说。

由江泽民于1999年发动,并且如今仍在继续对法轮功的迫害,是通过设置在司法系统之外的“610办公室”而实施的。戴勒说:“迫害的运作是在政府控制之外的,在司法系统之外的,在中国政府所有的合法机构之外的。”

对于澳航在中共面前低头,特别是不能为澳洲的价值观挺身而出,戴勒深感失望。他说:“根里奇应该有权继续做原来的工作,她在作为澳航雇员临时造访另一个国家之际应能按照澳洲的原则自由地生活。”

戴勒说,法轮功是一个中国传统的修炼与功法,其核心信仰是真、善、忍。“只有在中国,人们才会由于要做好人而遭受迫害”。他说:“在台湾,那里有同样的中国人,但法轮功被当作非常宝贵的、真正的中国文化的一部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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