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伪案“天安门自焚”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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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1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辛菲新闻综述)在中共江泽民、罗干一伙政治流氓集团导演“天安门自焚”世纪伪案十年之际,1月20日,中共喉舌新华网再炒冷饭:抛出对两个被中共骗到天安门自焚的受害者郝惠君、陈果母女的“采访”,并被其它喉舌媒体、网站转载。

不过这篇所谓的采访,除了两个“被自焚”者的名字之外,另外两个当事人:新华社记者、“中国关爱协会的工作人员”,都未敢给出名字,记者的名字只用了“新华社记者”;整篇文章的图片几乎全来自于一个至今隐藏在幕后诬蔑法轮功而不敢公布真实身份的“凯风网”。

十年前的1月23日,大年三十,天安门广场发生震惊世界的“自焚”伪案。中共喉舌第一时间报导此案诬陷法轮功,但是漏洞百出。喉舌从开始报导的5人“自焚”在一周后增加为7人。

随后不久,海外媒体人从央视“焦点访谈”的慢镜头中揭示:刘春玲是被现场的警察用重物击打致死,从而戳穿了这场骗局,央视焦点访谈在重播那段录像时删去了刘春玲被打死的镜头,不过真相片却被联合国备案,海外制片人拍摄的电影《伪火》也在向全世界披露真相。中共的骗局随着“警察背灭火器巡逻、塑料瓶儿烧不破、气管切开了还唱歌……”笑料的传播,成为其洗脱不掉的耻辱。

在过去的几年中,中共不时导演中共喉舌、西方媒体对“被自焚”者进行采访,试图用骗局来掩盖骗局,欺骗中国民众,但每次结果都事与愿违,更多的造假被揭穿,中共先后推出的三个“王进东”,再成笑料。

这次新华网推出的文章,撕掉了西方媒体这块遮羞布,中共喉舌直接上阵再造假。在“自焚”骗局被全世界知晓的今天,喉舌再次胆胆突突、遮遮掩掩地推出所谓采访,目的是为了欺骗民众继续煽动对法轮功的仇恨。


(分析中共主导的天安门自焚疑案)

中共喉舌“春风化雨般”的煽动仇恨

中共喉舌新华网发表的这篇文章内容空洞,尽管其想用煽情的办法来煽仇,但是字里行间却不经意地流露出对“郝惠君”的嘲笑:“她的脸更像一张面具,一个小洞,是眼睛;下面两个小洞,是鼻子;嘴就用两排牙齿替代了……”

接下来除了恶毒诬蔑法轮功的、喉舌一直反复使用的陈词滥调,就是“三句话不离本行”的利用“郝惠君”吹捧中共“伟、光、正”。

针对中共在过去的十年中,一直利用对“自焚者”“春风化雨般”的“关心”来煽情,早有评论指出,喉舌绝非是对“自焚者”的同情,而是为了制造仇恨。如果新华社有一点同情心的话,它为什么不报导北京冤民的自焚惨案?显然,人命在新华社的眼里一钱不值,新华社所关心的是如何误导民众,自焚者不过是他们误导民众的道具。

而文章所谓引用的“郝惠君”的话:“政府却依然给了我们无微不至的关怀……”,这种“关怀”就是她们母女的24小时被软禁。

陈果母女被24小时软禁

据知情者2005年1月24日在明慧网上披露:“陈果母女一起被软禁在开封市北郊福利院中,有一名叫展金贵的开封市公安局退休恶警负责对陈果母女的禁卫。公安人员常年24小时值班,她俩不得与任何外人接触。在自焚骗局广为人知的今天,用公安人员私下讲的话说就是,看似政府对她俩关心、不让她们死,其实是政府打击法轮功用的活标本。”

而此前也有人在网上披露,陈果已经死于大面积感染。在中共严密封锁消息、24小时软禁陈果母女的情况下,目前的陈果就是中共刀俎下的“鱼肉”,不论她死活都是中共利用来欺骗民众、煽动仇恨的工具;即使活着,也在中共的掌控下,无法自由地讲出真相。所以她的真实情况外界无从知晓。

在中共导演的“自焚”的角色中,主要人物之一的王进东盘腿的姿势、嘴里喊出的话告诉人们,他根本不是法轮功学员,有分析指出,他是一个中共公安、具体实施导演计划的内线。

当场被打死的刘春玲——《华盛顿邮报》在2001年2月4日头版头条发表了调查报告《自焚的火焰照亮了中国的黑幕》。邮报记者菲力蒲‧潘亲自到刘春玲的家乡开封实地调查发现,邻居们说从来没有人看见过刘春玲炼法轮功。

而12岁的刘思影,这个气管被切开后,还声音洪亮地唱歌的无辜小女孩,在“自焚”伪案发生的第二天,就有评论指出,因为她不够被逮捕的年龄,但是中共又绝对不把她留作活口,所以她一定会死。果不其然,在半年后,在恢复得非常好、身体情况非常稳定的情况下,刘思影突然死亡。她的情况永远成为一个谜。

而近几年来,从大陆辗转传出来的消息表明,陈果在“被自焚”时,也已不是一个法轮功学员。

王博及其母亲披露:陈果的真实身份

2007年4月27日,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博一家非法二审开庭。北京六位律师以一个律师群体出现在辩护席上,不顾中共的阻挠,首次当庭为受害法轮功学员所做的无罪辩护,令中共惊恐。

而王博又揭开自焚伪案的又一骗局:其中的“自焚者”陈果,是王博的同学,原来学过法轮功,1999年结识王博的时候,陈果已经不练法轮功了。

王博在2005年的一个自述中说:“我在上中央音乐学院期间认识陈果,虽然她以前练过法轮功,但从99年我认识她的时候开始,她已经不看《转法轮》,也不认为李洪志师父是我们的师父。她认为河南有一个叫刘某某的才是真正的‘高人’,而且,还邀请我和我的母亲去河南听所谓的高人‘讲法’……”

陈果说的那个所谓“高人”是刘云芳,就是中共喉舌所谓的“自焚”7人中的一个,就是那个在现场没有给自己浇汽油的人、说话前后矛盾者。

关于陈果的身份,新华社的报导内容前后矛盾,先称陈果的母亲郝惠君“自打1997年练习‘法轮功’以后,渐渐变得少言寡语,痴痴呆呆,常常精神恍惚,萎靡不振。”后称陈果“在母亲的影响下,1996年起,她也练起了‘法轮功’”,时间前后矛盾。

明慧网2002年1月24日发表的一篇大陆知情者投稿的文章中也表示:“看过《焦点访谈》后,我们当晚就找到了离中央音乐学院最近的炼功点的一位老学员了解陈果的情况,这位老学员讲他自己从95年秋到这儿炼功。音乐学院的大法学员都在这里炼功,他经常看到与陈果同宿舍的张倩来炼功,但从未见到过陈果,张倩还去音乐学院自发组织的学法小组学法,从未见到过陈果。”

王博的母亲刘淑芹也披露,因为王博知道陈果事情的真相,为了封住王博的嘴,中共不惜动用一切手段,摧毁王博一家人。

江罗恐“自焚”真相曝光 重判王博案

如王博的母亲所言,在王博案进展的过程中,中共流氓集团的头子之一罗干罕见地亲自到当地干涉案子的结果。

据明慧网2007年5月24日报导“罗干流窜到石家庄犯罪,中共法院图谋违法维持王博案原判”。

文章指出,5月14日王博案审判长吕玲到北京开会汇报案情;5月16日,中共邪党政法委书记罗干流窜到石家庄督阵;此后一直找不到王博案法官。直到5月21日,吕玲把责任推到一审法院;而一审长安区法院法官说,一审法院做不了主,其实结论已经有了,维持原判。

公安部高官透露“自焚”内幕

在“自焚”伪案发生后的十年中,有很多知情人向海外透露的消息证实,天安门“自焚”是中共一手策划的,在事件发生前,中共内部就已有消息走漏出来。

中国民主党国内负责人之一林春水曾经向海外透露,公安部一高级官员1月28日向他提供的消息指出:王进东23日自焚,贾春旺22日就知道消息。

他还表示,在中央政法委的会议上,罗干曾经说(大意):“根据掌握的情况,即使我们王进东不自焚,也会有张进东、李进东等跳出来表演。”

明慧网2010年10月13日发表一篇文章,大陆一位知情者披露,2001年过年前,他所在单位领导告诉他,大年三十期间天安门广场要发生自焚,并告诉他说,这个消息是上级通知的,北京方面下来的。该文分析说,按照常理,若不是中共邪党自导自演这场闹剧,既然它都能一级一级通知各地基层单位,有人要在天安门广场搞自焚,并明确说是大年三十,要想制止这件事情的发生,根据中国的现状及邪党的势力和防范能力,它完全可以控制天安门广场不让任何人出入,怎么会在天安门广场发生这场“自焚”闹剧呢。

也有来自中共喉舌内部的人士向海外披露,所谓的“自焚”是当局策划、喉舌配合造假。

这个骗局的策划是精心的,包括中共安排演戏的人的组成都非常“考究”:把美好的烧到最令人痛心的程度,把与法轮功没有任何关系的灭口;当然还得找一个能四处游说的代表,他当时还得表现的最为“坚强”,既拒绝施救,又大呼口号。这样的安排可真是煞费苦心。然而人们的一个简单的质疑就把这一切伪装都剥下了:为何最美的烧得面目全非?为何与法轮功没有关系的要当场打死、以后害死?最先点火的为何会毫发无损?

分析还说:郝惠君与陈果母女是自焚者中长相最好的,特别是陈果,中央音乐学院的大学生,长的秀气苗条。那么为什么要留着她们母女?显然是在为这次自焚留下所谓的“证明”──为构陷法轮功、煽动民众仇恨之用。

法轮功:自杀有罪 “自焚”依据何来?

真正修炼法轮大法的人都知道,法轮功教导人们做到“真、善、忍”,杀人是罪大恶极的,自杀同样是有大罪的。那么那些杀人的、自杀的,能是法轮功学员吗?不按照法轮功的修炼原则做,而是背道而驰,无论中共喉舌如何造谣,这些人决非法轮功学员。

从“焦点访谈”中可以看出,所有这些“自焚”者都不了解法轮功,只是凭着对佛教的一点点肤浅的了解,在电视上胡说八道,讲出的话都是与法轮功原则相违背的。

从1999年至今,中国大陆和全世界的法轮功学员,都一直在讲清真相,国际社会和大陆民众对于法轮功学员十多年来和平理性坚忍的讲真相、反迫害的精神给予了高度赞誉。这么长久的时间和这么众多的法轮功学员,又有谁像参与天安门“自焚”伪案的那几个人一样,搞自杀自毁的极端方式?

在2002年5月,所谓的“自焚”者王进东面对西方媒体,也不得不承认,法轮功没有教他自焚。

曾有评论质问陈果母女:究竟是谁让你去参加这个所谓“天安门自焚”的闹剧的呢?你能否从法轮功的教导中找出所谓的“自焚依据”?

该评论还指出:问题的焦点是,新华社说法轮功让陈果自焚,陈果也说练了法轮功才自焚,但从2001年1月自焚登场以来,我们看到、听到的全部材料中,只看到新华社及其“证人”逻辑混乱、自相矛盾的对法轮功的诬陷造谣。

可怜的陈果母女,不管当初是什么原因被中共骗去“自焚”,现在都成为中共利用来欺骗民众、煽动仇恨的工具,永远无法摆脱。

央视“焦点访谈”女记者李玉强承认“自焚”镜头有假

明慧网2003年5月14日报导《央视“焦点访谈”女记者李玉强承认“自焚”镜头有假》一文披露,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女记者李玉强2002年初曾当众承认“天安门自焚”镜头有假。

该文披露:“2002年初,李玉强在河北省会法制教育培训中心采访王博时,曾和那里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学员进行所谓的‘座谈’,当时有法轮功学员问她 ‘自焚’镜头的种种疑点和漏洞(尤其是已烧得黑焦的王进东,两腿间夹的盛汽油的雪碧瓶子却完好无损)。面对大家有理有据的分析,李玉强不得不公开承认:广场上的‘王进东’腿中间的雪碧瓶子是他们放进去的,此镜头是他们‘补拍’的。她还狡辩说是为了让人相信是法轮功在自焚,早知道会被识破就不拍了。”

这篇文章指出,“焦点访谈”竟有“想让人相信什么就造什么镜头”的原则,不愧为“焦点谎谈”,中央电视台造假者真是自打嘴巴。同样,通过中央电视台事后圆谎的过程,更能让人看清谁在造假:

1、“焦点谎谈”在播放“自焚”时,曾声称中央电视台记者不在现场,镜头都是外国记者CNN拍摄的。

2、后来又有一期“焦点谎谈”中,“王进东”称是他把瓶子绑在身上,用刀划破后,瓶子掉到了腿中间。

为了圆谎就制造更多的谎言出来,这恐怕也是“焦点谎谈”的原则。这样的“原则”、这样的“记者”,那拍出的东西不知是叫它“新闻”好,还是“戏剧”好,让人们还能相信什么呢?

从99年法轮功被迫害后,李玉强就利用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的“记者”身份,多次参与制作对法轮功进行诋毁和诽谤的节目,几乎所有恶性诽谤法轮功的节目,无论文字和电视,无论现场记者和编辑都出自于李玉强之手。值得注意的是,在每次的电视采访中,李玉强从来没有在电视上正面出现过,总是采访侧面、背影或黑光来遮盖其真实相貌。曾有人举报称李玉强身份神秘,与中央“610办公室”关系密切。(注:李玉强由于参与制作“自焚”伪案,已被“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立案追查。)

国际揭露骗局 中共丑行曝光

尽管中共精心策划了“自焚”事件,但是真相被披露后,这一世纪伪案使中共的丑恶彻底曝光,成为它在国际上无法摆脱的梦魇。

“国际教育发展组织”于2001年8月14日在联合国会议上,就“天安门自焚事件”,强烈谴责中共当局的“国家恐怖主义行径”:所谓“天安门自焚事件”是对法轮功的构陷,涉及惊人的阴谋与谋杀。声明指出:录影分析表明,整个事件是“政府一手导演的”。中共代表团面对确凿的证据,没有辩词。该声明已被联合国备案。

2002年1月北美中文电视台“新唐人”制作了揭露2001年“天安门自焚真相”的纪录片《伪火》(False Fire),该片从各国参赛的六百多部影片中脱颖而出,于2003年11月8日荣获第51届哥伦布国际电影电视节荣誉奖。(以下链接可以观看该影片:http://www.falsefire.com/download/zf.wmv)


新唐人电视台制作之影片《伪火》获第51届哥伦布国际电影电视节荣誉奖(2002年1月制作)。

《基督教科学箴言报》的文章引用海外法轮功发言人的话,说法轮功是禁止自杀的,“自焚”是中共当局制造的骗局。美联社的报导也以法轮功的理论,说中国的报导是诽谤该组织。英国《金融时报》更指出:“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自焚者是法轮功的人。”

路透社的电讯写道:“北京正在利用身体被烧焦的恐怖形象,来作为与法轮功打传媒战的最新武器。”《华盛顿邮报》发表社论,呼吁布什新政府要在宗教暨政治自由上敢于和中共政府碰硬。

华尔街日报的伊恩‧约翰逊(Ian Johnson),一位富有洞察力的新闻记者跟踪这一事件,他的怀疑由报导这起事件的速度引起,他注意到官方媒体“以非同寻常的敏捷报导了‘受害者’的死亡事件,这意味着,或是死亡事件的发生时间比报导中所说的时间要早,或是这个一贯谨慎的媒体已获上级批准快速推出电子报导和电视传送。”

Media Channel的责任主编丹尼‧斯盖特(Danny Schechter)撰文指出:“还有比这更富有戏剧性的吗?人们在北京的心脏——天安门广场自焚。CNN有线新闻网当时在那里,警察碰巧手边有灭火器,受害者的极度痛苦的表情被完全地拍摄下来以送交国家电视播放,然后他们被紧急送往医院。尽管政府控制的媒体一反常态地立即发布了这一新闻报导,制作录像却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才得以播出。”

资深媒体人、《动向》杂志总编张伟国曾撰文指出:“如此重大的命案,本该由司法部门侦查,甚至在法庭审判之后才有定论,北京的官方喉舌却抢先进行‘舆论定罪’,使人感到其中的案情并不单纯。”他还指出:“媒体先行,违反宣传纪律。据美国之音记者若思报导,就在新华社报导天安门自焚事件以后,该台记者打电话到北京市公安局和中共公安部求证此事并请他们发表评论时,两个部门的值班人员都表示不知道、不清楚发生了这件事。连值班的公安人员都不清楚的案情,新华社却捷足先登抢发新闻,这不但在常理上说不通,而且也违反中共自身的‘宣传纪律’。”

附:“天安门广场自焚”疑点大全

在“自焚事件”发生后不久,明慧网发表了分析中共“焦点访谈”报导后得出的十二大逻辑漏洞,在此转载如下:

疑点一:警察先到位,然后自焚者才开始点火

焦点访谈中有一个镜头:一个着火的人蹒跚着向前走,三个警察分别在“自焚”者的左边、右边和前面站着,手里拿着灭火器,左边的警察首先开始灭火,然后几乎同时,右边和前面的警察开始灭火,从左边第一个警察开始灭火到火被三个警察合力扑灭,整个过程大约2秒钟。

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个镜头,天安门广场本身没有灭火器,所以警察的灭火器有两个来源,一是IVECO警车上配的灭火器;二是人民大会堂里的灭火器。一般一辆小型车里配一个灭火器,而且是小型的,大型车可能会配两个灭火器,但一辆IVECO里绝不会配三个大灭火器,也就是说三个灭火器应该是从不同的地方拿来的。试想当时的情况,自焚者向身上倒汽油,这时警察不会立刻就去拿灭火器,因为在天安门广场自焚,史无前例,警察决不会看到一个人向自己身上倒东西就立刻去拿灭火器。然后自焚者点燃身上的汽油,这时三个警察开始反应,分别从远近不一的三辆警车的座位底下或旁边,或从人民大会堂,取出灭火器,在奔向自焚者的过程中,拔掉灭火器保险栓,冲到自焚者面前,实施灭火,先到的警察先开始灭火,然后其他两个警察先后赶到,分别开始灭火,而这时自焚者还在向前蹒跚地走,一个人自焚,由于烧灼的巨大痛苦,走不了几步就会跌倒,也就是说三个警察从反应到从车里拿灭火器,到狂奔几十米冲至自焚者面前,整个过程不超过10秒钟,三个警察从远近距离悬殊的三个地方跑过来几乎同时到达现场。而镜头显示离自焚者最近的一辆警车距离不到十米,其他警车都在几十米开外,但奇怪的是,三个警察事先站在自焚者的左边、右边和前面,方位先站好了,然后几乎同时开始灭火,在大约2秒钟时间内,把火扑灭,从镜头上看,第一个警察开始灭火时,其他两个警察并不是从别处狂奔过来,而是已经在自焚者旁边站好了。这个场景更合理的情况应该是:警察先到位,然后自焚者才开始点火。


央视天安门自焚镜头的慢动作重放证实刘春玲是被警察打死,天安门自焚是中共策划的一场骗局。

疑点二:哪来的灭火器

镜头中出现了两个灭火器,还有一个背对镜头,看不见。镜头中的灭火器是类似大楼里消防用的大灭火器,长度大约相当于一个成人的手臂,而IVECO这种小型客车里配的灭火器是比较小的那种,大概只有一个成人的前臂那么长,那么警察这些大灭火器是从哪里来的?可选答案是:1.人民大会堂或广场上其他建筑,2.警察事先准备好的。如果答案是1,那就和上边第一条描述的场景,冲突就更大了。所以这些灭火器只能是事先准备好的。如果说警察事先知道有人要自焚,在警车里准备好了灭火器,但仍然不能解释为什么三个警察先站好方位,然后才开始灭火。

疑点三:电视台记者简直太幸运了

电视台记者简直太幸运了,居然捕捉到了如此突发、短暂的焚烧镜头,特别是视角从地面拍摄的那几个近距离镜头。更巧的是,摄像机离焚烧现场不到20米。

关于“六四”事件的录像带中有一个镜头:一个人挡在装甲车前,而装甲车想从这个人旁边绕过去,是从远处的楼上拍的,画面很不清晰。当时记者特意在这个镜头前说:“请注意下面这个珍贵镜头”,他们知道能拍到这种短暂时间现场的镜头是不容易的。而自焚案的拍摄者“恰巧”在广场,“恰巧”离自焚者不到20米,“恰巧”摄影机处在待机状态(不然从点火到灭火几秒钟的时间,摄影师根本没有时间调整摄像机)。

对这一条更合理的解释是,摄影师是事先安排好来广场拍摄“自焚”的。

疑点四:大面积烧伤后 说话底气十足

焦点访谈中放了几个医生描述烧伤状况,说气管烧伤,需要切开喉管做手术。众所周知,人身上着火,身体周围的气体温度非常高,这时人呼吸吸入灼热气体,必然会烧伤舌头、声带、气管。所以医生说得没错。但电视上显示,“王进东”坐在广场,火已经灭了,但却声如洪钟地大喊:宇宙大法是人人必经的大法(这句话不是法轮大法里的内容),躺在地下的小女孩也是声音清脆,包括后来在医院的镜头,王进东和小女孩都是声音清楚,底气十足,丝毫没有声带、气管受损的迹象,在大面积烧伤后,不但不昏迷,而且说话底气十足,这难道不蹊跷吗?

新华社报导说:“12岁的小姑娘刘思影全身烧伤面积达40%,头、面部四度烧伤,双眼睑外翻,呼吸困难,颜面、双手基本毁损。郝惠君、王进东等人也都有吸入性损伤和严重的烧伤……”然而,身受如此重伤的陈果和刘思影却仍然能在新华社的报导里与记者对白。一位美国西医大夫看完此报导后,笑着说,“气管切开手术后,人是绝不可能在这么短时间里恢复讲话能力的。新华社要么在撒谎,要么在创造医学奇迹。”

疑点五:和法轮功理论多相违背

中央台节目中多次出镜名叫刘葆荣的中年妇女说,自焚发生时,她看别人先点着了,冒黑烟,而她觉得“德”燃烧应该冒白烟,因为“德”是白色物质,“业”燃烧才应该冒黑烟,因为“业”是黑色物质。因为她的这个思想疑虑,她瞬间决定放弃自焚,并且立刻放弃了对法轮功的信仰。

修炼过法轮功的人都知道,法轮功里从来没有说过“德”燃烧冒白烟,冒白烟就是德,冒黑烟就是业,德多的人烧出来冒白烟,业多的人烧着冒黑烟等等,法轮功也从来没有把“德”和燃烧联系起来。

而电视中的刘葆荣却依照白色物质燃烧应该冒白烟,黑色物质燃烧应该冒黑烟的不合常理的逻辑,而否定了在几秒钟之前还要为之付出生命的“坚定信仰”,让人不由得怀疑,她是否真的是法轮功学员。

其他和法轮功理论相违背的地方有:

法轮功的法理不容许杀生或自杀。法轮功主要著作《转法轮》中说:“对炼功人来说,我们要求也比较严格,炼功人不能杀生。”这不仅仅包括不能杀人,而且也包括不能杀动物和其它生命。《法轮大法——悉尼法会讲法》中说:“自杀是有罪的。”也就是说,无论杀生或自杀,在法轮功中都是被禁止的。

资深媒体人石藏山在“中国新年天安门的火焰”一文中指出:

官方报导那位自焚未遂的女士的话说:按照大法说的,达到一定境界,圆满升天时烟应该是白的,一瞬间就达到了,原神走了,肉身扔下,变成舍利子……。

这位女士的讲话,很明显和法轮功的原理不同甚至有重大冲突。

按照法轮功的理论,中国大部分修炼气功都是在体内炼丹,包括佛教。佛教“涅槃就是和尚死了,肉身扔了,他自己的元神带着功上去了。”(《转法轮》第170页)“和尚百年之后火化时就有舍利子……就是那个丹炸开了……”(《转法轮》第32页)但是法轮功不同,“我们炼法轮,而不炼丹”(《转法轮》第36页)“我们法轮大法这一门本体也要,元婴也要……”(《转法轮》第170页)。

佛教修炼是炼丹的,修炼结束后涅槃圆寂,肉身死亡,火化后丹就成了舍利子。而法轮功没有丹,只炼法轮,用某种更高级的能量代替肉身,因此身体能够常驻不衰,但修炼出来的元婴也要。因此法轮功修炼结束,不是类似佛教涅槃升天的方法,而是连肉身一起带走。

显然,官方报导的这位女士,或者不是法轮功弟子,或者是根本不懂法轮功的法理。

官方报导中其他“法轮功弟子”的语言,也多有不符法轮功理论和用语之处。比如修炼结束称为“升天”,到天上去“当法王”、“有很多人侍候”等等。

疑点六:自焚前“喝汽油”难以理解

刘葆荣声称,她在自焚前打开瓶子喝了半瓶汽油,然后才向身上倒。稍有常识的人都应该知道,喝到肚子里的汽油是不会燃烧的,刘葆荣“自焚”前为何要喝汽油让人难以索解。

疑点七:刘葆荣是先看到别人燃烧还是看别人没动

自焚未遂的的刘葆荣还说:“原定下午两点半,7人同时在广场不同位置点火,当时我的表不准了,见还没人动,就拿出了包里的雪碧瓶……”,“是警察救了我一命”,因此她要“感谢警察”。

而在另一个镜头里,她又说,看到别人燃烧冒出黑烟,她认为应该冒白烟,因为“德”是白色的,“业”燃烧才应该是黑色的,因为“业”是黑色的。于是产生了怀疑。

这两种说法前后矛盾,到底刘葆荣是看到别人没动,她先喝了汽油,还是看到别人先燃烧时冒了黑烟、产生怀疑因而放弃自焚的?

疑点八:96年已开始练功的女儿97年又在母亲的影响下开始练功

新华社关于自焚事件的长篇通讯里写道:“郝惠君是开封市回民中学音乐教师。她的同事反映,郝惠君过去一直工作很好,性格开朗,能歌善舞。自打1997年练习‘法轮功’以后,渐渐变得少言寡语,痴痴呆呆,常常精神恍惚,萎靡不振。去年12月,她到天安门广场参与非法聚集活动,被有关部门送回学校。受她的影响,正在北京学习音乐的19岁的女儿陈果也痴迷‘法轮功’,并同她一起到过天安门广场闹事。”

而后面的另一段又写道:

“19岁的陈果走上音乐之路是她妈妈启蒙的。12岁时,她曾参加中央电视台银河少年艺术团赴新加坡演出,在学校的成绩常常是‘优’。然而,当她母亲迷恋上‘法轮功’后,在母亲的影响下,1996年起,她也练起了‘法轮功’。”

也就是说,96年便开始练功的女儿,却是在97年才开始练功的母亲的影响下开始练的。这种明显的前后矛盾让人匪夷所思。

疑点九:“王进东”的打坐似是而非

在中央台的电视画面中,一个叫“王进东”的男子以法轮功特有的坐姿在自焚,以此来印证此人是法轮功学员。但法轮功学员声称,王进东的散盘姿式根本不算是法轮功的打坐方式。法轮功要求的是双盘,至少也得是单盘,只有初学者或有特别困难的人,才能勉强先采用散盘。新华社的报导称王进东一家人从1996年就开始“迷恋‘法轮功’”。故而法轮功学员都认为,一名已修炼四年以上的人还只能散盘,是非常不可思议的,因此从一开始就不相信新华社的报导和宣传。但对不炼法轮功的民众,这种似是而非的打坐姿式就有一定的迷惑力。


天安门自焚伪案中自焚时的王进东。警察拿着所谓的“防火毯”,却垂在王进东的身后,垂在下面,是在做戏,不是在救“火”。

疑点十:为何没收现场拍摄的录像带?

在中央台关于自焚的近距离特写镜头的来源受到质疑后,北京当局曾声称那些特写画面是美国CNN记者拍摄到的。但CNN国际部负责人随即否认了这种说法,称事件一开始,他们的摄影师就被逮捕了,摄影器材也被没收了。

为何要拘禁外国记者、没收现场拍摄的录像带?为什么不允许CNN记者如实报导当时的事实真相?为什么不让CNN的记者出面证实新华社的报导?

疑点十一:发稿速度异常、内容前后不一

新华社历来对敏感新闻发稿都需要经过一稿、二稿,甚至五稿六稿,但对天安门自焚事件,却在事件发生仅两个小时后便对外发了英文稿,速度之快,令人生疑,似乎稿件已提前写好。一个星期后《人民日报》做出了更为详细的报导,而这时报导中自焚的人数从原来的五人增加到七人,其中一个是年仅十二岁的刘思影。

在种种自焚报导中的疑点被指出后,中共方面一直在力图弥补这些漏洞,“焦点访谈”也先后三次追踪报导“自焚”者的最新情况,然而法轮功方面的追踪调查也不断发掘出更多的疑点。比如说:王进东头脸部分多处三度烧伤,但是最易着火的头发却完好无损,同时,盛着汽油的塑料雪碧瓶竟然在烈火中完好无损;多次上中央电视台的“王进东”的脸型从外观上有很大差异,而“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委托台湾国立大学语言实验室进行的第三方语音比较鉴定表明,出现于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第一集和第二、第三集中的“王进东”不是同一个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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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录(5) 第五章 为天安门自焚者平反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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