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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隆志:法轮功应得到尊重而不是受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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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1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钟元台北报导)中共国家主席胡锦涛日前访美,法轮功团体针对中共长达11年来的残酷迫害不停止,他们在白宫附近持续3天表达反迫害的人权诉求。耶鲁大学法学博士、台湾新世纪文教基金会董事长陈隆志认为,法轮功的宗教、集会及结社自由这是最基本的,宗教自由当然是人权非常、非常重要的一环,“法轮功为着中国的好表示这种意见时,应该得到尊重而不是受到(中共)迫害”。

在胡锦涛访美时,众多人权团体抗议中共对老百姓残酷的人权迫害。法轮功学员举着大型横幅“法办江泽民、罗干、刘京、周永康”、“停止迫害法轮功”、“法轮大法好”、“解体中共,停止迫害”等,他们连日表达和平理性的反迫害诉求。

23日,台湾新世纪文教基金会在台大校友会馆主办“胡锦涛访美与亚太局势变迁”座谈会,陈隆志接受记者采访表示,法轮功的宗教、集会及结社自由这是最基本的,宗教自由当然是人权非常、非常重要的一环,“法轮功为着中国的好表示这种意见时,应该得到尊重而不是受到(中共)迫害”。他指出,看到法轮功学员在纽约街头及其他地方,非常有信心、决心的表现出希望中国真正有一天变成民主、自由及重人权的国家。

陈隆志认为,台湾做为一个民主自由的国度,真是可以给中国人民一个激励。“他们常常说台湾能,为什么我们不能?共产党欠人民应该有的民主、自由、人权。”陈隆志表示,他真正希望中国人民在海外或国内,除了军事、经济的发展之外,中国人民能像其他先进国家享受民主自由人权的价值,这条路是中国应该走的路,也才是真正爱中国的人应该强调的,这才是中国人民长期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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