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学院聘用原则触犯澳洲反就业歧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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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10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索尼娅•布莱斯坎澳洲悉尼报导)直接隶属中国教育部的孔子学院以推广中国语言和文化教学的形式遍布澳洲9个主要大学,最近纽省教育厅将其推广到纽省的7所中小学。据澳洲法律专家认为,孔子学院的管辖机构——“国家汉办”所规定的教育人员聘用原则有触犯澳洲反就业歧视法之嫌。

设在北京的国家汉办是孔子学院的管辖机构。该机构对教师员工的聘用原则中有一条:志愿当教师者必须“没有炼法轮功的记录”或参与任何其他被中国政府认为是“非法”的组织。

按照这条原则,澳洲社会中相当一部分的人将被排除在外,其中包括参加各种基督教教会教徒和民主团体的人士,也包括在澳洲的法轮功修炼者。

地方反歧视法

阿德莱德大学的斯德沃特(Andrew Stewart)教授是工作场所和就业歧视法的专家。他认为根据澳洲法律,国家汉办按其聘用原则聘用教师并派往澳洲从事教学,是触犯了澳洲的“地方反歧视法”(the local anti-discrimination laws)。他说:“如果你用这样的原则在为澳洲的雇主雇用工人,你当然就触犯了反歧视法。”

他认为,即使管辖机构是在海外,本地(澳洲)的雇主依然受反歧视法的制约。“有很多澳洲人是在跨国公司工作的。但聘用他们的实体是一个澳洲子公司,不管它是一个大学或是其它的机构。”他说。

虽然斯德沃特教授没有评论任何特定的案列,他认为对国家汉办聘用原则的质疑“是一个非常合理的提问,是有理由提出质疑的”。

2万人请愿书迫使纽省议会辩论

从今年的8月起,孔子学院已扩展到了纽省的中小学。在7月份,纽省教育部门得到来自中国的二十二万澳元的经费,并推出了“孔子班”的试点方案。试点学校共七所:两所小学和五所高中。

在今年9月,绿党纽省立法委员帕克(Jamie Parker)先生向纽省议会提交了超过万人签名的要求停止“孔子班”试点方案的请愿书,他认为:“这个方案的最大问题之一是缺乏透明度。”

而2万人签名的请愿书反映了纽省社会民众对政府接受共产党中国的经费,并在澳洲的教育体系中推行将“孔子学说”作为外包装的共产党中国教育的不满,它迫使纽省议会在本周四就这个问题进行议会辩论。

帕克先生表示,在公立学校的中文教学是重要的,但是应让学生学习“如实反映中国历史”的文化,如涉及到像天安门事件,西藏文化或法轮功这样的问题。此外,这些中文教学是否应该独立于外国政府和中国共产党的影响。

潜在的法律风险

哈珀(Paul Harpur)先生是一名律师,也是昆士兰科技大学的国际就业法专家,他举例说,如果在“孔子班”上,有学生可能会问法轮功或其他中国政府视为敏感的问题,老师也许会按照中共的说法和国家汉办的规定来回答,这就构成了“诽谤罪”。

他还认为,国家汉办歧视性的就业规定,会对本地雇主造成触犯当地法律的风险。“‘雇主或老师’很有可能遭人起诉……这不是一个好的状况,”他说。

2007年,前外交官和亚洲研究专家乔斯林•崔(Jocelyn Chey)教授在悉尼大学演讲时警告说,世界各地的大学可能会因接受中国政府的资助,建立孔子学院而失去他们的学术自由。她说:“当孔子学院寻求作为一所大学的主流活动的一部分进行教学或研究时,学者应该意识到潜在的偏见。”

她认为:由于该机构与中国政府和中国共产党的密切联系,这可能导致一个“降质”的研究,并在最坏的情况可能产生有目的性宣传。

本报记者联系了纽省教育部门,该部门表示不发表评论。本报记者尝试联系悉尼大学,新南威尔士大学,阿德雷德大学和莫纳甚大学的孔子学院,但未能联系上。

责任编辑:梁雨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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