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吴春霞打离婚官司 被精神病13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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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10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李美坤报导)2011年10月18日,河南省周口市吴春霞向大纪元记者揭露,因不堪丈夫虐待而提出离婚时,她所遭受到的残害。 2008年 7月16日,她与丈夫的离婚案正在周口市川汇区法院沙北法庭开庭。突然进来了一伙人将她绑架,并关押十天。此后她又在河南省精神病院被关押了长达132天。

吴春霞告诉大纪元记者, 就在2008年7月16日,离婚案在沙北法庭进行时,突然一辆汽车开进法庭内,从车上跳下来几名便衣人员,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法定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将她带到周口市公安局蔬菜派出所,并拘留她十天。

拘留十天后,吴春霞又被带到了蔬菜派出所。该派出所警察翟成武对她说:“你被劳教一年了”。当天晚上,她又被押上车。当时押车人员是蔬菜派出所担任指导员张晓东和翟成武,张晓东负责沿路指挥。可是,她并没有被送到劳教所,而是被送到了河南省精神病院(新乡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一关就是132天。

吴春霞表示,她被拘留以及关精神病医院的一切资料都是派出所造假的,民警张晓东是办理她案件的主要负责人。事后,她找到张晓东,问他当时给自己做精神病鉴定了没有。张晓东承认没有做,还说出隐情:“领导咋安排,咱按领导的意图去办。”

河南省精神病医院也没有对她做鉴定,却把她当成精神病人看待。该院称:“鉴定不是你说了算的,有公家提出申请才鉴定。”

吴春霞说,被送到医院后,医生护士强迫给她打针吃药。她不从,并用头撞墙反抗,结果被人绑到了床上强行从鼻子灌药。后来,见斗不过医院的人,就不得不被吃药打针。吴春霞说,打针吃药对她的身体损害非常大,期间月经都不来了。

住院期间,院方禁止她家人探望。有一次她的姐姐到医院看她。院方不让看,姐姐就向医院内冲,并高喊她的名字,她听到后,赶紧冲出来,姐妹俩就这样隔空相望一下。

2008年12月5日,她终于走出了河南省精神病院。出院那天,医院给她最终的鉴定结果是患有“偏执性精神病”。她出院后,分别就2008年被非法拘留与劳教被精神病,将周口市公安局第二分局、周口市劳教委告上法庭。这两起官司经过多次反复后,最终都胜诉。虽然官司赢了,但她提出的追究当事人责任及进行赔偿的要求,却遭到周口市公安局和周口市劳教委拒绝,这两个部门的人甚至说:“不赔偿、不认错,不服再去法院告我们”,而她要求上述部门出示 “司法过错认定书”也被拒绝。

她表示,她将继续坚持上访。近期又将河南省精神病院告上了法庭,她一定要讨一个说法。

对此,记者接通了河南省周口市公安局姚局长的电话,向他询问吴春霞的情况,姚局长说:“就是那个上访的吴春霞吗,她的事情我不太了解,我会去了解的。”接着就挂断电话。

(责任编辑:江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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