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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如玄:放无薪假需劳资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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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20日电)媒体报导部分业者变相放无薪假,劳委会主委王如玄今天表示,资方执行未经劳工同意的强迫休假、缩减工时而减少薪资,皆属违法,可处最高30万元罚锾,严重者将公布事业主姓名。

全球景气可能再次衰退,国科会于17日坦言科学园区已有厂商鼓励员工休假,但尚无通报放无薪假情事。不过,工商时报今天报导“急冻 面板厂祭变相无薪假”,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如玄表示,已备妥“稳定就业辅导”机制,会严阵以待。

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今天审查101年度行政院劳工委员会预算案,劳委会主员王如玄受访表示,外界盛传有部分业者放无薪假情事,劳委会已主动发函地方主管机关,积极访查辖区状况。

从金融海啸期间,劳委会便开始执行无薪假通报制度。王如玄说,直至目前为止,无薪假通报机制依然存在,为因应近期传出放无薪假情事,劳委会才又主动发函,促请地方主管机关积极访查辖区业者,确实了解密切通报。

王如玄表示,雇主若因业务紧缩,没有与劳工协议,暂时减少劳工工作日数或减少工资,就违反劳动基准法。主管机关可处新台币2万元至30万元罚锾;违法情事较严重者,可公布事业单位或事业主名称、负责人姓名,并限期改善,按次处罚。

王如玄强调,放无薪假需劳资双方议定,若仅资方片面执行便违反劳基法,呼吁业者一定要尊重劳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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