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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捷运公司案 议会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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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郝雪卿台中25日电)台中市议会今天召开大会,审查“台中大众捷运股份有限公司组织自治条例”案,由于议员对捷运何时正式通车有疑虑,议长张清堂最后决议,全案退回,民国102年再提案进行审议。

市议会今天排定“法规案及预算案第二读会”议程,讨论“台中大众捷运股份有限公司组织自治条例”,引发议员热烈讨论,由于多名议员有意见,最后全案遭退回。

市议员黄锡嘉表示,捷运通车遥遥无期,现在就通过组织章程,无法对市民交代,且台中港路交通问题未能解决,谈捷运公司成立还太早,建议退回。

市议员陈淑华及黄国书也认为,交通局提出的条例内容不够完善,公股比率不清楚,董事长与总经理薪资计算标准应送议会审议,捷运何时完工营运遥遥无期,建议退回重新研究后再送议会。

交通局长林良泰指出,今年度之所以同时提送自治条例与预算案,是希望加速捷运办理机制,并以资本额的概念提出;捷运公司组织规程通过之后,公股需占51%以上,任何预算动支都还要提交议会同意并受监督,运作方式也都依“公司法”规定办理,明年预算还是要送议会审议。

对于捷运公司组织条例遭退回,台中市长胡志强认为,不但议员表达意见,民众也利用网路、媒体表达相当多意见,所以未来也会再与议会增加彼此沟通、互动,市府与议会之间一定以市民最大利益为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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