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精神病乱象(下)

大陆“被精神病”频发 正常人被害成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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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11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文华综合报导)10月底,历时26年、修改20余次后,中国《精神卫生立法》草案终于首次提交到人大常委会审议。据卫生部调查,中国各类精神障碍患者高达1亿多人,其中重症患者高达1,600万,具有危险行为的重症患者超过160万人。然而,中国对于精神病患者的认定、医治、法规、专业医师、政府补贴方面却存在巨大漏洞,造成“该治不治,不该治乱治”的乱象,至少有70%的重症患者得不到医治,而又有很多正常人“被精神病”。

(接前)
中国特色的“被精神病”

今年6月,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院长栗克清对《新世纪》表示:“政府、社会对精神卫生方面投入不足。”在河北省,有46%的精神卫生机构仅处于可生存状态,想获取利润可能就会导致“过度治疗”和“被精神病”。

2011年7月,陈德明在北京某公园上演行为艺术,模仿当初被家属强制送进精神病院的情景。当时他被妻子和娘家人送到精神病院,头上套着编织袋,四肢捆着不干胶,身上还裹着一床被单。医生诊断他没病,但由于医院有个多年来的不成文规定——“谁送来谁领走”,由于他妻子拒绝领人,正常的陈德明在医院被折磨了56天后,才在姐姐的努力下出院。等待他的是一纸离婚诉讼的法院传票。他和妻子一起经营的黄金珠宝店已经关门,价值400多万元的珠宝不知所踪,股票账户上的80万元被套现,家中的保险柜空空如也。

然而更多“被精神病”发生在公安与访民中。中共各级地方政府为了阻止民众上访,就把访民强行关进精神病院,精神病院成了公安抓捕访民的主要工具了。2009年中国国家卫生部专家委员、司法精神病学专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孙东东公然向媒体宣称:“对那些老上访专业户,我负责任地说,不说100%,至少99%以上精神有问题,都是偏执型精神障碍。”

究其根源,人们发现,中共利用精神病院折磨异议人士,虽然来源于苏联共产党,但在中共如此大规模地折磨民众,还是来源于十多年来对法轮功的迫害“经验”。

精神病成了迫害法轮功的主要手段

早在1999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之初,中共就利用“精神病患者”来诬陷法轮功。比如中共大肆宣传的“北京法轮功成员傅怡彬杀妻子父母”,其实傅怡彬早在1993年就已患有严重精神病,经常一丝不挂地到处跑,家人无计可施。最后他杀死妻子父母,中共把这个罪名按到法轮功身上。

从那以后,中共就把坚定的法轮功学员,以精神病患者的名义,强行关进精神病院,对其进行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早在2001年就有数千法轮功学员遭到这样的蹂躏。

2009年1月14日,提交给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七届会议的特别报告“酷刑和其它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问题特别报告”指出:“在很多‘药物滥用’的案例中,他们‘受害者’被关押和强制治疗并没有经过法律审核。例如,本特派专员访华时注意到,在中共的行政拘留中,他们经常采用‘强制药物治疗’手段。”
在2005年联合国人权专员诺瓦克先生到中国调查时发现,在劳教所发生的酷刑案例中,有三分之二发生在法轮功学员身上,而且中共在全国200多家精神病院,用“精神病治疗”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是一个有计划的、自上而下系统实施的迫害政策。”

一天中的4例“被精神病案”

拿最近的例子说,2011年8月6日这一天,明慧网报导的4例消息,都涉及“被精神病”案例。

《曾救六条人命的潘本余被中共迫害致死》一文,说的是黑龙江齐齐哈尔法轮功修炼者潘本余,曾经救起过六条人命。他在北安监狱仍然坚持控告将法轮功学员迫害致死的恶徒,以及迫害法轮功的罪魁祸首江泽民。北安监狱一心将潘本余弄死,杀人灭口,将他关小号迫害七十多天,被犯人打得头破血流、在小号内被戴上背铐穿在地环上、不给被褥使其尿血、吐血、手腕和双臂锁烂、骨缝长肉芽。一日,省司法局人员来监狱检查工作,潘本余高喊:“我最冤哪,政府官员打死两名大法徒,为封锁消息把我关在监狱,我申诉他们就关我小号,酷刑折磨,想整死我。”姓安的狱警对检查人员谎说:“他是精神病。”

《张丽在黑龙江女子监狱遭毒打、关铁笼子》中说,黑龙江牡丹江法轮功学员张丽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女子监狱十监区监狱医院住院处的铁笼子里,长达数月。监区长赵惠华也谎称“她是‘精神病’才被关笼子的”。

《江苏无锡法轮功学员胡凤玉被迫害情况》中讲到,江苏无锡法轮功学员胡凤玉,1999年12月份被恶警绑架到无锡精神病院打针、吃药,都是控制中枢神经的药物。整整折磨了半年多,身体受到严重伤害。2002年她又被劫持到江苏省句东女子劳教所。由于胡凤玉坚持信仰,恶警气急败坏地叫犯人对她强行灌药水,就在那天晚上,胡凤玉被迫害得昏死过去,大小便失禁。

在《河北东光县“六一零”孔维锋胁迫百姓迫害法轮功》中说,找王中学计算机教师、法轮功学员杨国强因制止校长梁洪信诋毁法轮功,遭劳教,被迫害的精神失常。

上述4个案例是明慧网一天的报导中所涉及的。不难想像,在中共对法轮功学员肆无忌惮地迫害中,究竟有多少法轮功学员“被精神病”而被残酷摧残?



法轮功学员演示在精神病院的经历。( 明慧网)


新法能阻止“被精神病”乱象吗

10月24日,中共卫生部部长陈竺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作了关于精神卫生法草案的说明。他表示,目前实践中突出的精神卫生问题之一,是强制收治精神障碍患者程序缺失,个别地方发生的强制收治案例引起患者及其亲属的强烈质疑,“被精神病”不时成为舆论热点。

草案提出,故意将非精神障碍患者作为精神障碍患者送入医疗机构等行为可能获刑,“因故意或者疏忽将非精神障碍患者诊断为精神障碍患者的,对医疗机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暂停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给予或者责令给予开除的处分,并吊销有关医务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不过人们不难看出,由于中共公安、法院、检察院和精神病院的勾结串通,这样的纸面文件能真正落实多少呢?“贼喊捉贼”的闹剧还要上演多久呢?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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