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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设置 妇女无障碍哺乳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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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11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撷璎台湾嘉义报导)99年11月24日公布的公共场所母乳哺育条例,规定于条列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完成设置,100年11月23日为到期日,依据该条例第5条第1项规定应设置哺集乳室,嘉义市政府卫生局于8月初即进行辅导,目前设置公共场所哺集乳室有34家,皆符合标准。

哺集乳室设置系为维护妇女于公共场所哺育母乳的权利,并提供有意愿哺育母乳妇女无障碍哺乳环境,卫生局廖同仁第一胎生产即亲自哺育母乳,于产假结束销假上班后,即利用卫生局所所设置的哺集乳室,收集母乳提供婴儿6个月最佳食物。

世界卫生组织建议,婴幼儿应由纯母乳哺育六个月,再添加适当的副食品,并持续哺乳至两岁;嘉义市政府卫生局孙淑蓉局长鼓励妈妈应该亲自哺育母乳,以增加母子亲情。

不少新手妈妈认同“喝母乳比喝配方奶要好”,对大部分的母亲来说,哺乳应该是一种既简单又不麻烦的事,近年政府在鼓励喂哺母乳的同时,亦透过鼓励医院设置母婴同室,以及公共场所广设哺集乳室等政策,改善哺乳环境。

由于许多新手妈妈和其家人,不知道乳汁的分泌量会透过宝宝持续的吸吮而增加,且只要持续哺乳乳量是足够的,而妈妈却常因担心宝宝吃不饱或营养不良而添用配方奶,反而造成乳量因吸吮减少而更加不足。所以只要妈妈放宽心持续哺喂,就是克服困难的最好方法,如有任何疑问可与嘉义市东区卫生所2750423、西区卫生所2337355专线连络,两区卫生所设有志工妈妈可到宅教导如何哺喂母乳。

(责任编辑:王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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