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自焚抗强拆者人权日讨自由

【大纪元2011年12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李美坤报导)福州农妇陈依香因房屋被强拆上访遭关押刚刚被释放后,近日又到福州五一广场抗议当局,希望在世界人权日之际讨回公道。

今年已60岁的陈依香,家中祖辈留下的300多年老宅和3套新宅总计1300多平方米房屋被政府强拆,因补偿协议不合理,多次上访遭毒打、恐吓及关押。

她表示,她多么希望在世界人权日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自己也能获得人起码的尊严和自由,希望政府给她一个合理的答复,让她有个家。

由于福州“向莆铁路”项目,晋安区新店镇益凤村村民陈依香的房宅被列为征收对象。在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于2010年9月28日,福州新店镇副镇长沈贵池和镇信访办吴德峰带领逾百人的强拆队对其一套老宅和她儿子女儿各一套新宅进行强拆。

为保家园,绝望的陈依香爬到房顶,点燃汽油以自焚来抗议暴力强拆。警察和官员见状,虽然用预先准备的灭火器扑灭大火,但陈依香手脚、前额等部位被深度烧伤。

然而,那些官员依然将陈依香关进车里直至房屋被拆成平地,之后将她送到晋安区医院软禁,却没有得到该医院的任何治疗。陈依香每天被6、7个保安24小时看守,家人不能接近探视。经家人强烈要求,陈依香于四天后才转院到福建省协和医院救治。

2011年10月10日,政府因修建三环公路,又把陈依香家仅剩的一处住宅强拆。她一家的所有家俱、日用品、家电等也因强拆毁于一旦。目前全家老小7口人已无家可归,到处流浪一年多时间,全家陷入绝境。

陈依香强烈不服,从“告御状”至“告洋状”,每次诉告最终得到的都是被拘留和关押。最近一次,陈依香于11月13日到北京美国使馆告状,在北京被囚禁在黑监狱7天,押回福州后再被拘留10天,11月30日刚刚获得自由。

她对大纪元记者说:“和犯人一样对待,没有人的尊严可言。”政府官员还对她说:“如果你再去上访,就判你两年徒刑。”她说:“我现在连活路都没了,死都不怕,还怕被判刑吗。” 她表示,一定要抢回自己的财产。

她还表示,自家独门独院的房子是百年老宅,面积192.97平方米,加上3套新宅被强拆的总面积为1300多平方米,政府给的补偿款是新宅按每平米150元补偿,可现在如果再买同样的房子要5000至6000元一平方米,这个不平等“条约”让她无法接受,她说:“共产党太黑了,就是强盗,逼的老百姓没法活了,没有人权可讲。”

记者致电福州晋安区新店镇益凤村的胡书记,问他是否能够帮助妥善处理好陈依香的房屋拆迁问题,对方听后只是默不做声便挂断电话,之后再打电话不接。

(责任编辑:徐亦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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