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税务官无权要求中餐馆当场现金补税

假税务官盯住中餐馆

刘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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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2月01日讯】据德国多家媒体报导,去年十月中以来,两名男子冒充税务稽查官从德国科隆地区数家中餐馆处骗取钱财总计数万欧元。

他们一进门就自称“税务稽查官”或“税务局官员”,并出示徽章,还装模作样地检查厨房卫生,之后向店主索要身份证和商业登记文件。这时大部分店主已紧张得汗流浃背。两人于是要求店主拿出“没申报的收入”或交现金作“担保”,并威胁要将餐馆主马上抓起来、关闭餐馆。为不惹麻烦,店主们交出了现金。有一次,骗子还顺手牵羊将一个银行卡偷走,在取款时被自动监视器摄像。据科隆警方透露,被骗的九家中餐馆都在科隆及附近地区。

两人年龄在35到45岁之间,一个约1.70米高,另外一个在1.85到1.90米之间。目前德国警察正在通缉这两个人,警察电话:0221/229-0。

什么情况下税务稽查官可拿走现金?

针对税务稽查官是否可从餐馆直接拿走现金的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科隆所在的北威州税务稽查局新闻发言人墨利兹先生,他表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税务稽查官都没有权利要求店主当场用现金补税或拿出“没申报的收入”。

如果法院针对一家餐馆主下达了逮捕令,那么税务稽查官应按法律程序和警察一同前往餐馆,在餐馆中向当事人出示逮捕令,同时口头告知其有提出申述、请律师等权利,之后在搜查过程中发现的现金可作为证据收走。

注意!被收走的现金不是“应补交的税款”或“没申报的收入”,而是作为“证据”。法院之后将判断这是否可被看作偷税的证据。如果在餐馆中查到十万欧元现金,而餐馆可合理解释这笔钱的来源(如继承遗产等),那么这笔钱就不能作为偷税的证据。

即使被税务局怀疑有问题,甚至已被判有罪的人都有权利找律师。在所谓的“税务稽查官”要求拿出现金时,只要一句话“我要给我的律师打个电话”,就有可能让其落荒而逃。

当然最好平时就物色好一位律师,将其号码保存好,一旦有事可马上通知律师。那么不管遇上真的还是假的税务稽查官,都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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