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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还是自由 台司法院6月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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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4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耿豫仙台湾综合报导)在多元媒体激烈竞争下,新闻尺度也受到挑战,近年来争议官司不断。2008年一名平面记者跟拍艺人与企业人士时遭人报警检举,法官认为,警方裁罚并无不当,记者声请释宪。司法院决定于6月召开宪法法庭,举行言词辩论,以厘清新闻采访权和隐私权的界线。

大法官将首度针对媒体狗仔案例,召开宪法法庭,除了会邀请声请人、内政部以及相关学者,进行辩论,也会开放民众旁听,大法官也需在辩论完后,二个月内,做出解释。

司法院秘书长林锦芳29日在记者会上表示,大法官议决结果,认为这应该受理,不但应该受理,而且因为所牵涉到人民隐私权的范围跟它的内涵,还有新闻采访自由的界线,是影响非常地大,因此认为有行言词辩论的必要。

林锦芳说,6月召开的宪法法庭辩论重点,应会在宪法上隐私权的内涵跟保障的范围探讨;新闻自由跟社会秩序维护法第89条,所保障被跟追者的隐私权,如何来平衡;跟追与新闻采访应该有的区分与界线的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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