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陕西绥德财政副局长郭忠林的贪腐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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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4月09日讯】2010年底,陕西省绥德县财政局副局长兼县农税局局长郭忠林,因涉嫌受贿、贪污被逮捕。这个消息不胫而走,人们拍手称快,尤其是郭忠林担任过党委书记的中角乡,广大民众更是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我们要求执法部门严肃查处郭忠林鱼肉侵害百姓的罪行,为社会、为百姓除害。

郭忠林担任中角乡党委书记期间,正值国家青岛至银川高速公路征地施工,他利用职权,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肆意侵吞征地补偿款,侵害农民权益,可把我们农民亏扎了。

国家建青银高速公路,占用中角乡刘家川、卜家沟、孙家洼、靳家沟、角山、霍家渠、前坪、大庄里八个村的土地。国家在每个村共征用多少土地?水地、旱地、荒地各多少亩?各类地补偿多少钱?拆迁多少住房?不同等级的住房补偿标准是多少?等等,这些关系村民自主权、关系村民生活命运的大事,乡、村干部从来不给村民公布,连个村民大会都不开,只是由乡、村干部通知有关村民占用某块土地,对村民房产进行测量评估,给有关村民发一笔补偿款,没有明细帐。村民如有阻拦不合理占地拆房,则遭受郭忠林等人带领的公安人员的驱赶、殴打、拘押。

例如在霍家渠村,村民们计算先后征用旱地110亩,水地10亩多,林草河滩地150多亩,共约270亩。村书记卜志荣根本没有公布占地总数和补偿款账目,只是说林草河滩地和旱地总共给了80多万元补偿款。全村270多口人,每人只分得1,700元。村民们根据打听到的国家17号文件制定的补偿标准,是每亩水地6至8万元,旱地8千元,林草河滩地3千元。根据这个标准,每个村民至少要得到12,000元补偿。全村唯一的十亩多水地,被乡书记郭忠林和村支书卜志荣给了高速公路倾倒石渣,这十亩水地很难复耕,彻底荒废,至少要给六、七十万元的补偿款,可是在霍家渠村的账目上,至今没有查到这笔补偿款。村民霍绍文承包60亩坝地,高速公路征地30亩,还有30亩被高速公路施工时占用,后覆填工程石渣,不能耕种,霍绍文没有得到分文补偿款。乡书记郭忠林和村支书卜志荣合伙开采牛嘴沟石场的石料给高速公路工地,他们为运输石料,用石渣填埋了坝地边缘的排水渠,使沟水在坝地里漫流,大片的坝地被浸泡,毁坏坝地进十亩。

角山村有能浇灌的40多亩坝地先是被工程项目部制梁厂租用,后被征用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共给补偿款不到40万元,每亩不到一万元,不及国家规定标准的六分之一。

建高速公路占用大庄里村的土地,村民从村干部手里得到的补偿款每亩坝地只有6,000元,山地2,000元。占了这个村30多户的土地、窑洞庄基等,没有一户不上访的。

2008年,中角乡扣除了被征用土地的卜家沟、刘家川、靳家沟、角山、霍家渠、大庄里六个村每个村8万元的补偿款,由乡书记郭忠林、乡长闫东波带领这6个村的支书和村长,到南方游玩了6、7天,总共花费6、7万元,还有四十多万元没有说出去向。郭忠林还指示乡财务中心,在许多村的账户里虚报吃喝玩乐款。如果遇到某些村干部拒绝签字,郭忠林就绕过这些村干部报销。

郭忠林等的肆无忌惮的贪污侵吞,迫使村民们集体向绥德县、榆林市、陕西省直至中央政府上访,在涉及修高速公路征地拆迁的8个行政村,没有一个村没有村民上访。村民们不但反映的问题和上访要求没有得到解决,反而遭受打击迫害。

靳家沟村民多次到绥德县、榆林市上访,县公安局警察到村里,把参加上访的村民靳守平、靳维光、靳春年抓走,没有出具拘留证,在县看守所关押一个月,罪名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后取保候审解除关押。

霍家渠村民刘向连到北京上访,被县公安、信访人员押回绥德,关押10天。村民霍学鹏阻挡非法施工,被村支书卜志荣纠集打手打得卧床不起,住院四十多天。

孙家洼村民孙士东,2002年承包村里的26亩坝地15年,2004年,高速公路项目部征用了这块坝地中的12.8亩,只给孙士东退还了每亩1350元的承包款。按国家规定,给孙士东的补偿款应不低于每亩一万元。工程项目部又在孙士东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孙士东承包的剩余的坝地上挖了一条水渠,占地约三亩。孙士东了解到,施工方在挖渠前已把挖渠占地补偿款付给了政府,但这笔补偿款一直没有支付给土地承包人。孙士东及亲属多次找郭忠林等乡、县官员,要求得到合理补偿,郭忠林说:“愿种不种。不种算了!”在近三年的时间里,孙士东上访到绥德县、榆林市不知有多少次,到省城西安三次,到北京两次,要求一直没有得到解决。2008年1月26日,孙士东再次找村长孙树祥要求支付土地补偿款,与孙树祥争执,情绪激愤失控,将孙树祥打死。孙士东被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三次判处死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三次认为“事实不清,判处过重”发回重审。谁的罪恶埋下了这场惨剧的祸根?官员的贪污腐败应不应该负一部分责任?

大庄里村村民田探虎,2003年承包了村里的52亩坝地,承包期为8年。2004年,公路施工单位占了其中的17亩地,移动电话公司又要把17根电线杆移栽到没有被征用的地里,村干部不给田探虎补偿款,田探虎和其妻与村长刘树旺及其家人在这块地里撕扯打斗。田探虎的妻子被打得昏迷住院,田探虎反被县公安局批准要拘留7天,交了1,000元免除拘留。

还有老区建设的各项补助款、扶贫款、最低生活保障款、生态环境改善资金、水利建设资金等等,凡是他们这些官员经手办理的,没有他们不想方设法巧取豪夺的.国家对我们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拨了那么多款,都谁吃了?!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就是这样一个被广大农民强烈反映斑斑劣迹的贪腐官员,竟然还被调任县财政局副局长,主管县农税局工作,看来上级官员还嫌郭忠林贪腐得不够,还要让他在更重要的岗位上,施展他搜刮民财的本事。不知党的考察、任用干部的标准什么时候变成了这样?

郭忠林的受贿贪污行径,不是党和政府的纪检反贪机构查出的,而是在他调任县财政局副局长后,在处理修建太原至宁夏的铁路事务时,向铁路修建部门无度索贿,铁路修建单位无法承受而举报的。

陕西省榆林市绥德县中角乡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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