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耀杰:马叙伦的抄袭故事

张耀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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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6月17日讯】90多年前,在新文化运动的发源地北京大学,曾经发生过一桩并不十分严重的抄袭事件。抄袭人是相对守旧的北大国文系教授马叙伦,字彝初,又写作夷初,号石翁、寒香、石屋山人、石屋老人。他在民国时期不仅长期担任北大教授,而且先后三次出任教育部次长。1949年之后,他先后担任教育部长和高教部长,是政学两界左右逢源的一位传奇人物。

1919年1月,傅斯年在《新潮》创刊号发表《出版界评:马叙伦着〈庄子札记〉》,其中写道:“先生书中,有自居创获之见,实则攘自他人,而不言所自来者,例如,卷十八,五至八页,释‘种有几,……万物皆出于机,皆入于机’一节,所有胜义,皆取自胡适之先生《中国哲学史大纲》第九篇第一章七八两页。……胡先生此讲义,印于去冬,马先生《庄子札记》,刊于今夏。同教一堂,不得云未见,见而不言所自来,似为贤者所不取也。”

在傅斯年看来,马叙伦在自己的学术著作《庄子札记》中,抄袭胡适在同一所学校授课的讲义而不注明出处,假如只是放在家里当作“自身修业之资”,是应该被称赞为“精勤”的。但是,马叙伦把《庄子札记》公开出版,并且示意学生购买研习,甚至于在叙目中采用“炎炎之词”自我表扬说,“仆既略涉‘六书’,粗探内典,籀讽本书,遂若奥衍之辞,随目而疏,隐约之义,跃然自会”;这样就构成不可原谅的抄袭事实。

1月11日上午,与马叙伦同为浙江籍北大国文系教授的钱玄同,到学校上课时见到《新潮》创刊号,在当天日记中给予肯定:“大学生所办之《新潮》杂志第一册已出版,中以傅孟真、罗志希两君之文为最有精神。傅评马夷初之《庄子札记》,罗评林琴南之译小说,都说的很对。”1月12日,钱玄同日记中另有“访豫才兄弟,半农亦在”的记录。周作人在当天日记中写道:“半农来,旋去。晚玄同来谈,十一时去。”

孟真即傅斯年,志希即罗家伦。“豫才兄弟”,就是寄住在绍兴会馆的鲁迅、周作人兄弟,也就是刘半农在《新青年》杂志加以宣传的“周氏兄弟”。1月16日,鲁迅日记中出现给许寿裳寄《新潮》,并且替周作人给张梓生寄《新潮》的记录。鲁迅在致许寿裳信中,专门表扬《新潮》“以傅斯年作为上,罗家伦亦不弱,皆学生”。

由此可知,当年的鲁迅、周作人、钱玄同等人,对于傅斯年公开揭发马叙伦的抄袭丑闻,是持赞赏态度的。当年的北京大学,并没有就马叙伦的抄袭事件进行处理,马叙伦本人也没有就此事进行公开回应,这桩抄袭事件因此成为没有结局的老旧故事。

1947年,62岁的马叙伦在上海生活书店出版自传《我在六十岁以前》,再一次采用“炎炎之词”自我表扬说:“我在北大仍取教书不问别事的态度,……可是,事情找上我了,‘平地一声雷’的‘五四运动’在我埋头写书的时候爆发了。……长长地十几年里,教育、革命、抗战虽则说不上是我领导着,我也不客气地承认我是关系人里面重要的一个。”

与此同时,马叙伦通过揭发傅斯年、罗家伦,为自己的抄袭故事续写了一段尾声余韵:一天晚上,马叙伦突然接到教员休息室的工友打来电话,通知他到学校开会。来到学校,他看到“长桌上摆了一本簿子,写着:‘北大迁往上海,老师同学愿去的请签名。’(原文记不清了,这是大概文句。)果然,已有教员学生签上几个名字,我还记得有五四运动的‘钜子’北大同学傅斯年、罗家伦的大名。”此情此景中,马叙伦向陈独秀以前的学生、安徽籍北大教授刘文典表示说:“我们不是要奋斗?奋斗要在黑暗里的。”刘文典听了转身便走。第二日,刘文典告诉马叙伦,陈独秀把傅斯年、罗家伦叫去教训一顿,“果然,这件事算就此不提了”。

事实上,北大南迁,只是蔡元培远在上海的老学生黄炎培、沈恩孚、蒋梦麟,在1919年5月22日致胡适信中,提出的一种“密告同志”的备选方案。这个备选方案从来没有落实为北大校内的签名活动。北大前文科学长陈独秀,早在五四运动爆发之前的3月26日,就已经被同为浙江人的汤尔和、马叙伦、沈尹默等人排挤离校。五四运动爆发后的6月11日,他又因为散发传单被捕入狱。以他当时的身份处境,是不可能随意教训傅斯年、罗家伦的。马叙伦如此编造历史故事,显然是为了报复傅斯年所揭发的抄袭丑闻。

敢于抄袭别人学术成果的马叙伦,是无论如何不会满足于学术研究与学术抄袭的。随着五四运动的爆发,他勇往直前地冲到一轮又一轮学潮政潮的最前沿,从此成为几乎以发动学潮与政潮为专门职业的弄潮者。

──原载南方都市报2011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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