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爆肝行业 台北市工时上限240小时

人气: 5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2011年06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江禹婵台湾台北报导)为了防止过劳死状况不断发生,台北市政府明定3大类别、保全人员等38个行业别的最高工时上限,尤其大家公认的爆肝行业,工时上限不得超过240小时,最快7月底实施。若雇主违反,将依照劳基法,处2万至30万元罚款。

台北市劳工局21日表示,“台北市政府核备劳动基准法第84条之1约定书审查基准”,将参照行政程序法第154条规定,明确规范审最高工时审查标准。

其中规定大部分工作者,必须遵守每日正常工作时限,连同加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每月总工作时数也随之调降,依各类工作者的行业特性及工作强度等差异性,分为3大类,每月工时上限分别是288、260、240 小时。

过劳死案件频传,台市劳工局特别对行业订定工时上限,以保护劳工基本权益,针依劳动密度订出工时上限审查标准,共分为3大类、60项工作者,从各项工作的工时、延长工时以及工作所需间隔时间详细订定。

劳动强度较高的工作,包括资讯服务业、医疗保健服务业的系统研发工程师与维护工程师,以及保全业运钞、人身保全等,订上限为240小时。

另外,中度劳动强度者,例如公务机关的技工、工友、首长及救护车驾驶,每月为260小时。工作强度较低者,例如驻卫保全、抽水站人员等,每月为288小时。

不过特殊行业则另有规范,以飞机前舱机师和后舱空服员为例,飞行时间常超过12小时;包含手术室、急诊室、加护病房等场所的医事及技术人员,进行手术时,也常工作超过12小时,因此“审查基准”考量行业特殊性,将不再此列。

过去许多雇主与劳工约定后,常出现劳工连续出勤,但没有放例假日等不合理情况,导致无法获得适当休息;审查基准未来将严格限制,雇主必须每周至少排定1日以上之例假日,经约定后每2周至少应给劳工2日例假日,假日排定后雇主不得因故使劳工出勤。

至于台北市自行订定工时上限,是否有违背中央法令之疑?北市劳工局长陈业鑫表示,依现行劳基法第84条之1规范的行业,雇主原本就可和劳工另行约定工时、例休假等,约定书须交由当地劳工局核备,所以并不会有违背之嫌。

他进一步解释,因中央至今没有统一审查标准,考虑工时过长,危害劳工健康,北市因而先下修工时上限。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