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律师移民问答】移民申请表申请费可否豁免?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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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8月23日讯】问题:我是2010年5月由法官判给我避难者身份,然后同我的丈夫结婚;但我的丈夫工资很低,我们2010年的总收入是$4,700,所以我们正在向州政府申请贫困救济。今年5月可以申请调整身份,但申请费已涨到$1,070,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能否将申请费豁免掉?
  
解答:如果想豁免申请费需要用I-912表申请,并且证明你没有能力支付申请费,当你申请I-485时,只有6种情况可以申请豁免申请费。
  
(1)“T”类非移民身份或“U”类非移民身份;
  
(2)避难者身份居住在美国;
  
(3)家庭暴力受害者并且施暴者是美国公民或永久居住身份;
  
(4)特殊未成年移民身份;
  
(5)一些调整身份特别法,如古巴难民调整法案;
  
(6) 从1972年1月1日连续在美国居住。
  
移民局在审核你的申请费豁免申请时通常会考虑以下三点:
  
1、你是否在接受按收入水平决定的政府福利,如果你可以证明你在接受这种福利,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其他资料就可以获得批准。联邦或州政府一般按照收决定(means-tested)是否给一个人或家庭福利,例如公共医疗补助(Medicad)或者食物券等等,你必须证明你现在正在接受这种福利,可以通过政府信件通知或者文件来证明。这些文件证明必须含有给予你福利的机构名字和你(受益人)的名字。通常情况下,申请人的配偶和21岁以下与父母住在一起的未婚子女也可获得申请费豁免的批准.
  
2、根据你的家庭收入来决定是否批准申请豁免请求,如果你的收入正符合联邦贫困线标准(Federal Poverty Guidelines)或者低于该标准的150%,你的申请费豁免通常都会批准。移民局会参考你申请那年的联邦贫困线标准,该标准在每年2月更新,可以到http://aspe.hhs.gov/poverty去查找联邦贫困线标准,在你提供的证据文件里要表明你的家庭成员和收入。收入包括各种形式的收入,还有福利。可提供文件例如税表,或者雇主上个月付你的支票,或雇主写的证明,包括你的薪水是多少来证明你的收入。你的家庭成员应该与你的税表吻合。如果没有税表,家庭成员可包括你、你的配偶、你的孩子(21岁以下未婚并与你居住在一起或者21-24岁,全日制学生,不在校期间与你居住在一起。)如果你的父母与你住在一起,也可以算为你的家庭成员。
  
3、如果你的收入高于联邦贫困线标准150%,但你现在遇到突发的经济困难,例如失业,高额医疗费用,移民局也会考虑你的申请费豁免请求,你要提供你的财产信息,如动产、房产、现金、银行账户、股票等,和你的日常花销,例如房租、贷款、学费等。
  
申请I-912不需要申请费,并且可以为你所有申请移民的家庭成员申请,但所有的申请人必须签名。像你的情况因为你是避难者身份,可以通过申请I-912来为你自己申请申请费豁免。你可提供税表或一些救济福利的申请信息支持你的申请费豁免请求。从避难批准到申请I-485有一年的时间,你若得到避难者身份后就立刻申请救济,那么结果应该在申请I-485前就知道了,那么申请“申请费豁免”就会较容易地被批准。

李维先生于1991年在佛罗里达州的斯特森大学法学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获得法律学位,从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的会员。欢迎读者联系我们:usalife@epochtime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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