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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奢条款
【大纪元7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1日电)法务部行政执行署今天公布新一波禁奢大户名单共39人,其中包括因涉及银行掏空案的前广三集团总裁曾正仁及前立法院长刘松藩,两人早已潜逃海外,遭到通缉。
不过,法务部官员晚间表示,行政执行署依法公布禁奢名单,与义务人是否遭通缉无关。
行政执行署指出,鉴于滞欠大笔税款或罚锾不缴,却过着奢华生活,引发社会不良观感,行政执行署100年1月起办理符合行政执行法第17条之1(禁奢条款)规定的奖励检举公告。
行政执行署表示,今天公告39人,名单中有曾正仁及刘松藩等人,另有3人已核发禁止命令。
依行政执行署奖励检举公告,曾正仁滞欠金额为新台币2亿9372万5482元;刘松藩滞欠金额为8549万236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