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晓辉:细数江泽民罪行――腐败荒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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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7月10日讯】对外不惜出卖中国领土的江泽民,对内还借反腐败之名,收拾异己,并实现了中共建政以来首次贪官治国的局面。在江的统治下,中国社会腐败成风,贫富差距扩大,道德急剧下滑,百姓怨声载道。

对于江泽民来说,“贪官治国”并不是坏事。一个人要让别人对其效忠总要有些理由。江既无智慧,也未经选举,如果全部都任用清官,则会凸现其无能和贪腐。而贪官最大的好处是民愤很大,从声望上来说,不可能对江带来威胁。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贪官治国”下的贪官们高举的“反贪”大旗比谁都高。在政治斗争中因腐败落马的高官们,个个都是在大大小小的会议上高唱“反腐倡廉”。“中国第一贪”家族的江泽民,“反腐”的口号更是成了其欺骗民心、打击政敌的工具。通观库恩给江写的传记,里面充斥着江在各个场合大喊“反腐”的讲话。所以,看一个人好坏,不是看他说了什么,而是看他做了什么。效忠江的“贪官”平步青云,而二心异己分子则在反腐败名义下被狠手整治,还有一些对江无用的小卒成为杀鸡儆猴的倒霉鬼。

2000年的特大腐败案件“厦门远华案”和成克杰受贿案,就是江赤裸裸上演的收拾异己、死保心腹的经典闹剧。

“远华案”由来已久。案件的主角是厦门远华集团董事长赖昌星。赖于1994年成立远华集团,后来从事走私活动。据官方消息透露,从九六年到案发,远华集团从事走私犯罪活动达五年之久,走私货物总值人民币五百三十亿元,偷逃税额人民币三百亿元,合计造成国家损失八百三十亿元。牵涉多达250名以上的地方、省甚至是中央级别的官员。他们被指控在1994年到1999年期间,收受数百万美元的贿赂,使价值数亿美元包括汽车、燃油、原材料、重型机器和奢侈品的货物通过厦门港口走私到中国。当时被称为中共自1949年建政以来的“第一大走私案”。江曾假惺惺地表示:不论是谁,都决不手软。

但是当专案组发现案件跟江身边的人如贾廷安、贾庆林有密切关联时,江的立场立即发生改变。最终,这样一个世纪大案,在没有完全查明的情况下就枪毙了十几个从犯,事实上等于把证据消灭了,让“远华案”成为结不了的悬案。根本原因就是江要杀人灭口,以免牵扯到江身边的人。

而江还利用这一案件,借机整治了中共资深外交官姬鹏飞的儿子姬胜德和刘华清的女儿、儿媳妇,只因为那两个人瞧不起他。

而广西自治区主席成克杰受贿案,更是办的离奇。据中共官方报导,成克杰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期间,伙同情妇先后收受贿赂达4,109万多元人民币。2000年7月31日,成克杰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收受巨额贿赂”罪名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成克杰立即申请上诉,于8月22日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上报的对成克杰执行死刑的裁决。9月1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刑队对成克杰执行了死刑。

知情人表示,成克杰被迅速处死的根本原因是:他得罪了江泽民。原来是成克杰曾表现出对江的情妇、人大代表、歌星宋祖英有点“关心”过度,引起江醋海生波,导致小命不保。可叹的是成克杰至死也不知道自己得罪了谁,是谁非要他的命不可。

自身腐败并纵容腐败的江泽民在女色方面的荒淫程度也令世人吃惊。这名单中有苏联女间谍、教育部长陈至立、中央电视台广播员李瑞英、歌星宋祖英等。其中最为霸气的当属宋祖英,而其“国母”的身份早已成为国人茶余饭后的谈话笑料。

2004年2月21日,北京学者、中国二战史研究会会员吕加平向中共中央、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写了一封信,要求调查他所听说的一些有关江的事情和传闻,信中详细谈到江与宋祖英之间的丑闻,包括江如何往宋祖英手里塞纸条、如何让宋离婚、如何暗地与宋通奸、如何动用国库为宋在维也纳和悉尼办演唱会、如何挪用海军军费给宋祖英办歌舞剧以及如何为讨好宋而动用三十亿元修建国家大剧院等。

这样的总书记,中共官员如何不争相模仿?也正是在江泽民的公开“号召”下,中共官员贪腐、贪色成风,中共由此加速了埋葬自己的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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