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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埠格兰街火灾住户联名起诉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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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8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纽约报导)去年4月纽约华埠格兰街发生的七级大火,造成283、285号两栋楼宇焚毁、拆除,数十住户的财产被付之一炬。事隔一年,27户受灾住户,共75人,联名状告房东(Fair Only Real Estate Corporation)维护大楼电力和防火系统不当,要求赔偿财产损失和安置费两百万元。

住户控诉房东长时间忽视整座大楼的维修问题,因而造成了这场大火。房东失于维修大楼的电力系统,导致电线箱无法正常运作,成为这场大火的导火线。并且,房东长期忽视大楼腐坏的墙壁,缺乏提供防火安全措施以及堆积如山的垃圾及杂物,导致大火迅速蔓延至两座建筑物。

免费为受灾户打官司的Patterson Belknap Webb & Tyler LLP律师行在亚洲人平等会的帮助下,分别了解了每一位原告人的财产损失情况。律师行代表瑞德(Reed Bienvenu)表示,他们有充分证据状告房东,除了受灾住户出庭作证外,“我们有火灾专家作证,火灾的起因和蔓延,房东都有责任,特别是他们没有维修好电力系统,墙壁内也没放防火材料。”

另外,房东也有长期忽视大楼维修的不良纪录。市府检查员记录下大楼无数的违例项目,包括:无防火材质的墙壁、失于维修防火警报器等等。

瑞德提及过程中的一大困难,是华人习惯将自己所有财物包括现金存放在家,火灾后,很难取证财产的准确数额。“房客只能依赖火灾后遗留下的证据,他们还可以出庭作证自己的损失,但我们相信,房东的赔偿款足以弥补他们的经济损失。”

亚平会房屋资深顾问陈小君则认为,该案对华埠的房东们是一种信号,可以督促他们对房客负责。“房东对一连串的违例没有正视,导致火灾没办法收拾,从社会层面上应引起大众注意,要注意大楼防火的长期工作,因为华埠很多房子都很老旧。”

除了协助住户要求财物损失赔偿及房东忽略维修的惩罚性赔偿外,亚平会也强烈反对房东将格兰街283及285号改建成商业用途,认为不该利用这场悲剧性的大火来剥夺社区的可负担住宅及逼迁低收入住户。

据住户代表方先生介绍,他们现在还有很多人没有稳定的居所,期望能早日胜诉,得到赔偿款,摆脱经济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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