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外国投资 美移民局宣布多项移民绿卡政策

萧丽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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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8月12日讯】美国经济积弱不振,美国移民局(USCIS)为振兴美国经济并吸引外国人才创业投资,日前(8/2)宣布了多项移民绿卡政策,重申创业者也能够申请的移民类别。其中,移民局在该局的网站上澄清,一般人印象当中需要有美国雇主支持的职业移民第二优先 (EB-2),以及一般都是科学科技人才研究员所申请的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其实只要符合该类别的其他资格,创业者也可申请。

根据美国移民法,职业移民第二优先EB-2类别,必须要有硕博士学历 (advanced degree)或是有杰出能力 (exceptional ability),并且从事的工作必须是最少要有大学学历才能从事的专业工作 (profession)。而创业者也必须要符合这些要求,由于职业移民第二优先 (EB-2)不能够自己提出申请而必须由美国雇主的支持(sponsor),创业者可以由美国公司替他提出劳工证(individual labor certification)和绿卡申请。

如果想避开劳工证的要求,创业者也可以自己名义申请国家利益豁免类别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这类的申请者除了必须符合要有硕博士学历 (advanced degree)或是有杰出能力 (exceptional ability)的要求外,还必须证明他们的创业工作符合美国国家利益。

知名华裔美国移民律师陈品瑞 (Victoria Chen)法律博士说,不管任何类别的申请者,申请国家利益豁免类别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的人都必须符合三个要求:申请者从事的工作必须有重要利益; 这个利益整体而言必须能够造福美国,以及申请者必须证明豁免申请者劳工证的要求符合美国国家利益。以创业者而言,首先创业者必须证明他所创业的类别是有重要利益的。第二,创业者必须证明他所创业的类别整体而言能够造福美国。例如,创业者可以证明,他创业的公司所制造的工作机会,也间接创造出美国其他工作机会。或者,创业者可以提出,他的公司在当地所创造出的工作机会,对美国全国有整体性的影响。第三,创业者必须证明,他的工作对美国国家利益有重大帮助,这个利益超过劳工证要求的国家利益。陈品瑞(Victoria Chen)律师认为,基本上来说,由于创业者在美国工作将创造美国工作机会,而非夺走美国人的工作机会,所以证明第三个要求不像其他将在美国公司任职的申请者那么难。只要创业者能够证明他的工作对能够增进美国福利并且替美国制造出工作机会,申请通过的机会其实很大。

美国信用评比被降低,加上多年经济疲弱,美国移民局开始审视移民法,希望能够藉由移民法的改革并对一些疑点的澄清,吸引外国人才创业投资,替美国制造更多工作机会。

资料来源: www.uscis.gov, www.wegreened.com
萧丽馨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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