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记协忧消防筛选资讯损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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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8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关式明、孙青天香港报道)消防处今年10月前会将消防车及救护车的通讯系统转为数码制式,处方只肯向传媒发放经筛选的突发新闻资讯。香港记者协会发表声明,指此举会限制突发新闻资讯,影响市民知情权。有学者指消防处的做法会减慢报道速度,有碍社会向政府施压。

记协表示,消防处将消防车和救护车的通讯系统转为数码制式,将于10月前完成,但消防处以个人私隐为由,日后只向传媒发放经筛选的资讯,不会实时发放突发新闻资讯。记协引述消防处员工指,收到上司通知,日后只会向新闻处通报有火警发生,其它细节,如报案时间、地点及是否有人受伤等内容,均不可提交新闻处。记协指出,如果情况属实,传媒日后无可能到案发现场报道,严重影响市民知情权。

批以私隐为由限制采访

记协总干事庄晓阳表示,就消防处有保留地发放咨询,咨询过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署方回复指,消防处发放消防车和救护车的出勤地点,及所执行的具体职务资料,并无抵触私隐条例,“这些资料不涉及个人私隐,如果消防处不能提供以上资料,传媒就不能做新闻,最后受损失的是公众。以后有些意外或突发事件,报纸以后无法报道。”

记协并指出,警方在转用数码通讯系统后,并没有将所有突发新闻资讯向传媒发布,或者延误发布。例如6月一名警署署长在处理示威期间由天桥堕下身亡的事件,警方就没有发稿。

庄晓阳说,一些涉及公众利益的资讯,需要由执法部门发放,“从警方发的案件来说都不多,很多时候还有延误情况,令记者无法做到采访。例如以前的顶包案,需很快到现场,记者才能作出监察,这类型案以后就不会再有。”他续说:“还有一些关于政府高官或纪律部队的高官,如他们遇意外之类的事,警方不发布,媒体根本就无从得知,这些资料是涉及公众利益,公众应该有知情权。”

记协促请消防处及保安局,履行透明施政及公开政府的承诺,在删除求助人个人资料后,实时发放有关突发资讯,供新闻界于第一时间到场采访,保证公众知情权不被剥削。

学者:打压新闻自由之举

浸会大学新闻系助理教授杜耀明认为,政府部门收窄新闻源头发放,反映当局透过不同手法打压新闻自由。他表示政府有需要检讨向传媒发放资讯的制度。他又指,一些涉及公众利益的火灾及意外事故延迟被传媒知道,会减慢报道速度,有碍社会讨论及向政府施压。

消防处回应时表示,已于本月接获记协的信件,并已就有关事宜向私隐专员公署和律政司寻求专业法律意见,等两个部门回复后,消防处会进行研究,再回复记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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